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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周公旦著,讲官制和政治制度

大道家园 2023-04-21 12:04:11

周禮

天官冢宰第一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天官冢宰,使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
治官之屬:大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宮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宮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膳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庖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賈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內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外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亨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甸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獸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漁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鱉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十有六人。
臘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醫師: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食醫:中士二人。
疾醫:中士八人。
瘍醫:下士八人。
獸醫:下士四人。
酒正: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
漿人:奄五人,女漿十有五人,奚百有五十人。
凌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籩人:奄一人,女籩十人,奚二十人。
醢人:奄一人,女醢二十人,奚四十人。
醯人:奄二人,女醯二十人,奚四十人。
鹽人:奄二人,女鹽二十人,奚四十人。
冪人:奄一人,女冪十人,奚二十人。
宮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掌舍: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幕人:下士一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掌次: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徒八十人。
大府: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賈十有六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玉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賈八人,胥四人,徒四十有八人。
內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外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司會: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司書: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職內: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徒二十人。
職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徒二十人。
職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賈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裘: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掌皮: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內宰: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內小臣:奄上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閽人:王宮每門四人,囿游亦如之。
寺人:王之正內五人。
內豎:倍寺人之數。
九臏,世婦,女御。
女祝四人,奚八人。女史八人,奚十有六人。
典婦功: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工四人,賈四人,徒二十人。
典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賈四人,徒十有二人。
典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內司服:奄一人,女御二人,奚八人。
縫人:奄二人,女御八人,女工八十人,奚三十人。
染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追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工二人,徒四人。
屨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工八人,徒四人。
夏采:下士四人;史一人,徒四人。
大宰之職:
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一曰治典,以經邦國,以治官府,以紀萬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國,以教官府,以擾萬民。三曰禮典,以和邦國,以統百官,以諧萬 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五曰刑典,以詰邦國,以刑百官,以糾萬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國,以任百官,以生萬民。
以八法治官府:一曰官屬,以舉邦治。二曰官職,以辨邦治。三曰宮聯,以會官治。四曰官常,以聽官治。五曰官成,以經邦治。六曰官法,以正邦治。七曰官刑,以糾邦治。八曰官計,以弊邦治。
以八則治都鄙:一曰祭祀,以馭其神。二曰法則,以馭其官。三曰廢置,以馭其吏。四曰祿位,以馭其士。五曰賦貢,以馭其用。六曰禮俗,以馭其民。七曰刑賞,以馭其威。八曰田役,以馭其眾。
以八柄詔王馭群臣:一曰爵,以馭其貴。二曰祿,以馭其富。三曰予,以馭其幸。四曰置,以馭其行。五曰生,以馭其福。六曰奪,以馭其貧。七曰廢,以馭其罪。八曰誅,以馭其過。
以八統詔王馭萬民:一曰親親,二曰敬故,三曰進賢,四曰使能,五曰保庸,六曰尊貴,七曰達吏,八曰禮賓。
以九職任萬民:一曰三農,生九穀。二曰園圃,毓草木。三曰虞衡,作山澤之材。四曰藪牧,養蕃鳥獸。五曰百工,飭化八材。六曰商賈,阜通貨賄。七曰嬪婦,化治絲枲。八曰臣妾,聚斂疏材。九曰閑民,無常職,轉移執事。
以九賦斂財賄:一曰邦中之賦,二曰四郊之賦,三曰邦甸之賦,四曰家削之賦,五曰邦縣之賦,六曰邦都之賦,七曰關市之賦,八曰山澤之賦,九曰幣餘之賦。
以九式均節財用:一曰祭祀之式,二曰賓客之式,三曰喪荒之式,四曰羞服之式,五曰工事之式,六曰幣帛之式,七曰芻秣之式,八曰匪頒之式,九曰好用之式。
以九貢致邦國之用:一曰祀貢,二曰嬪貢,三曰器貢,四曰幣貢,五曰材貢,六曰貨貢,七曰服貢,八曰游貢,九曰物貢。
以九兩系邦國之民:一曰牧,以地得民。二曰長,以貴得民。三曰師,以賢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五曰宗,以族得民。六曰主,以利得民。七曰吏,以治得民。八曰友,以任得民。九曰藪,以富得民。
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國都鄙。乃縣治象之法于象魏,使萬民觀治象,挾日而斂之。乃施典于邦國,而建其牧,立其監,設其參,傅其伍,陳其殷,置其輔。乃施 則于都鄙,而建其長,立其兩,設其伍,陳其殷,置其輔。乃施法于官府,而建其正,立其貳,設其考,陳其殷,置其輔。凡治,以典待邦國之治,以則待都鄙之 治,以法待官府之治,以官成待萬民之治,以禮待賓客之治。
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與其具修。前期十日,帥執事而卜日,遂戒。及執事,視滌濯。及納亨,贊王牲事。及祀之日,贊玉、弊、爵之事。祀大神示亦如之,享先 王亦如之,贊玉幾、玉爵。大朝覲會同,贊玉幣、玉獻、玉幾、玉爵。大喪,贊贈玉、含玉。作大事,則戒于百官,贊王命。王視治朝,則贊聽治;視四方之聽朝, 亦如之。凡邦之小治,則冢宰聽之,待四方之賓客之小治。
歲終,則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會,聽其致事,而詔王廢置。三歲,則大計群吏之治而誅賞之。
小宰之職:
掌建邦之宮刑,以治王宮之政令,凡宮之糾禁。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執邦之九貢、九賦、九式之貳,以均財節邦用。
以官府之六敘正群吏:一曰以敘正其位,二曰以敘進其治,三曰以敘作其事,四曰以敘制其食,五曰以敘受其會,六曰以敘聽其情。
以官府之六屬舉邦治:一曰天官,其屬六十,掌邦治,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二曰地官,其屬六十,掌邦教,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三曰春官,其屬六 十,掌邦禮,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四曰夏官,其屬六十,掌邦政,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五曰秋官,其屬六十,掌邦刑,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 達。六曰冬官,其屬六十,掌邦事,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
以官府之六職辨邦治:一曰治職,以平邦國,以均萬民,以節財用。二曰教職,以安邦國,以寧萬民,以懷賓客。三曰禮職,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事鬼神。四曰 政職,以服邦國,以正萬民,以聚百物。五曰刑職,以詰邦國,以糾萬民,以除盜賊。六曰事職,以富邦國,以養萬民,以生百物。
以官府之六聯合邦治:一曰祭祀之聯事,二曰賓客之聯事,三曰喪荒之聯事,四曰軍旅之聯事,五曰田役之聯事,六曰斂弛之聯事。凡小事皆有聯。
以官府之八成經邦治:一曰聽政役以比居,二曰聽師田以簡稽,三曰聽閭里以版圖,四曰聽稱責以傅別,五曰聽祿位以禮命,六曰聽取予以書契,七曰聽賣買以質劑,八曰聽出入以要會。
以聽官府之六計,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以法掌聚祀、朝覲、會同、賓客之戒具,軍旅、田役、喪荒亦如之。七事者,令百官府共其財用,治其施舍,聽其治訟。
凡祭祀,贊玉幣爵之事、祼將之事。凡賓客,贊祼,凡受爵之事,凡受幣之事。喪荒,受其含襚幣玉之事。
月終,則以官府之敘受群吏之要。贊冢宰受歲會。歲終,則令群吏致事。
正歲,帥治官之屬而觀治象之法,徇以木鐸曰:「不用法者,國有常刑!」乃退,以宮刑憲禁于王宮。令于百官府曰:「各修乃職,考乃法,待乃事,以聽王命。其有不共,則國有大刑!」
宰夫之職:
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敘群吏之治,以待賓客之令、諸臣之復、萬民之逆。
掌百官府之徵令,辨其八職:一曰正,掌官法以治要。二曰師,掌官成以治凡。三曰司,掌官法以治目。四曰旅,掌官常以治數。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書以贊治。七曰胥,掌官敘以治敘。八曰徒,掌官令以徵令。
掌治法以考百官府、群都縣鄙之治,乘其財用之出入。凡失財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詔冢宰而誅之。其足用、長財、善物者,賞之。
以式法掌祭祀之戒具,與其薦羞,從大宰而視滌濯。凡禮事,贊小宰比官府之具。凡朝覲、會同、賓客,以牢禮之法掌其牢禮、委積、膳獻、飲食、賓賜之飧牽與其 陳數。凡邦之吊事,掌其戒令,與其幣器財用凡所共者。大喪、小喪,掌小官之戒令,帥執事而治之。三公、六卿之喪,與職喪帥官有司而治之。凡諸大夫之喪,使 其旅帥有司而治之。
歲終,則令群吏正歲會;月終,則令正月要;旬終,則令正日成。而以考其治。治不以時舉者,以告而誅之。正歲,則以法警戒群吏,令修宮中之職事。書其能者與其良者,而以告于上。
宮正:掌王宮之戒令、糾禁。以時比宮中之官府、次舍之眾寡,為之版以待。夕擊柝而比之。國有故,則令宿,其比亦如之。辨外內而時禁,稽其功緒,糾其德行, 幾其出入,均其稍食。去其淫怠與其奇邪之民。會其什伍而教之道藝。月終則會其稍食,歲終則會其行事。凡邦之大事,令于王宮之官府、次舍,無去守而聽政令。 春秋以木鐸修火禁。凡邦之事,蹕,宮中廟中則執燭。大喪,則授廬舍,辨其親疏貴賤之居。
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掌其政令,行其秩敘,作其徒役之事。授八次八舍之職事。若邦有大事,作宮眾,則令之。月終則均秩,歲終則均敘。以時頒其衣裘,掌其誅賞。
膳夫:掌王之食飲膳羞,以養王及後、世子。凡王之饋,食用六穀,膳用六牲,飲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罋。王日一舉,鼎十有二,物 皆有俎。以樂侑食。膳夫授祭,品嘗食,王乃食。卒食,以樂徹于造。王齊日三舉。大喪則不舉,大荒則不舉,大札則不舉,天地有災則不舉,邦有大故則不舉。王 燕食,則奉膳贊祭。凡王祭祀、賓客食,則徹王之胙俎。凡王之稍事,設薦脯醢。王燕飲酒,則為獻主。掌後及世子之膳羞。凡肉修之頒賜皆掌之。凡祭祀之致福 者,受而膳之,以摯見者亦如之。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世子之膳不會。
庖人:掌共六畜、六獸、六禽,辨其名物。凡其死生鮮槁之物,以共王之膳,與其薦羞之物,及後、世子之膳羞。共祭祀之好羞,共喪紀之庶羞、賓客之禽獻。凡令 禽獻,以法授之,其出入亦如之。凡用禽獻,春行羔豚,膳膏香;夏行腒鱐,膳膏臊;秋行犢麛,膳膏腥;冬行蘼鮮羽,膳膏膻。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之膳禽不會。
內饔:掌王及後、世子膳羞之割亨煎和之事,辨體名肉物,辨百品味之物。王舉,則陳其鼎俎,以牲體實之。選百羞、醬物、珍物以俟饋。共後及世子之膳羞。辨腥 臊膻香之不可食者:牛夜鳴,則庮;羊泠毛而毳,膻;犬赤股而躁,臊;鳥皫色而沙鳴,貍;豕盲視而交睫,腥;馬黑脊而般臂,螻。凡宗廟之祭祀,掌割亨之事, 凡燕飲食亦如之。凡掌具羞、修、刑、膴、胖、骨、鱐,以待共膳。凡王之好賜肉修,則饔人共之。
外饔:掌外祭祀之割亨,共其脯、修、刑、膴,陳其鼎俎,實之牲體、魚、臘。凡賓客之飧饔、饗食之事,亦如之。邦饗耆老、孤子,則掌其割亨之事;饗士庶子, 亦如之。師役,則掌共其獻賜脯肉之事。凡小喪紀,陳其鼎俎而實之。亨人:掌共鼎鑊,以給水火之齊。職外、內饔之爨亨煮,辨膳羞之物。祭祀,共大羹、铏羹; 賓客,亦如之。
甸師:掌帥其屬而耕耨王藉,以時入之,以共齍盛。祭祀,共蕭茅,共野果蓏之薦。喪事,代王受眚災。王之同姓有罪,則死刑焉。帥其徒以薪蒸役外、內饔之事。
獸人:掌罟田獸,辨其名物。冬獻狼,夏獻麋,春秋獻獸物。時田,則守罟。及弊田,令禽注于虞中。凡祭祀、喪紀、賓客,共其死獸生獸。凡獸入于臘人,皮毛筋角入于玉府。凡田獸者,掌其政令。
漁人:掌以時漁為梁。春獻王鮪。辨魚物,為鮮槁,以共王膳羞。凡祭祀、賓客、喪紀,共其魚之鮮槁。凡漁者,掌其政令。凡漁征入于玉府。
鱉人:掌取互物。以時簎魚、鱉、龜、蜃,凡貍物。春獻鱉、蜃,秋獻龜、魚。祭祀,共螷、蠃、蚳,以授醢人。掌凡邦之簎事。
臘人:掌乾肉,凡田獸之脯、臘、膴、肸之事。凡祭祀,共豆脯、薦脯、膴、肸,凡臘物。賓客、喪紀,共其脯、臘,凡乾肉之事。
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共醫事。凡邦之有疾病者、疕瘍者造焉,則使醫分而治之。歲終,則稽其醫事,以制其食:十全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為下。
食醫:掌和王之六食、六飲、六膳、百羞、百醬、八珍之齊。凡食齊視春時,羹齊視夏時,醬齊視秋時,飲齊視冬時。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調以滑甘。凡會膳食之宜,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麥,魚宜菰。凡君子之食,恒放焉。
疾醫:掌養萬民之疾病。四時皆有癘疾,春時有痟首疾,夏時有癢疥疾,秋時有瘧寒疾,冬時有嗽、上氣疾。以五味、五穀、五藥養其病。以五氣、五聲、五色視其死生。兩之以九竅之變,參之以九藏之動。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死終,則各書其所以而入于醫師。
瘍醫:掌腫瘍、潰瘍、金瘍、折瘍之祝藥劀殺之齊。凡療瘍,以五毒攻之,以五氣養之,以五藥療之,以五味節之。凡藥,以酸養骨,以辛養筋,以咸養脈,以苦養氣,以甘養肉,以滑養竅。凡有瘍者,受其藥焉。
獸醫:掌療獸病,療獸瘍。凡療獸病,灌而行之以節之,以動其氣,觀其所發而養之。凡療獸瘍,灌而劀之,以發其惡,然後藥之、養之、食之。凡獸之有病者、有瘍者,使療之;死則計其數以進退之。
酒正: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凡為公酒者,亦如之。辨五齊之名,一曰泛齊,二曰醴齊,三曰盎齊,四曰緹齊,五曰沈齊。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 酒,三曰清酒。辨四飲之物,一曰清,二曰醫,三曰漿,四曰酏。掌其厚薄之齊,以共王之四飲、三酒之饌,及後、世子之飲與其酒。凡祭祀,以法共五齊、三酒, 以實八尊。大祭三貳,中祭再貳,小祭壹貳,皆有酌數。唯齊酒不貳,皆有器量。共賓客之禮酒,共後之致飲于賓客之禮——醫酏糟,皆使其士奉之。凡王之燕飲 酒,共其計,酒正奉之。凡饗士庶子,饗耆老、孤子,皆共其酒,無酌數。掌酒之賜頒,皆有法以行之。凡有秩酒者,以書契授之。酒正之出,日入其成,月入其 要,小宰聽之。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之飲酒不會,以酒式誅賞。
酒人:掌為五齊三酒,祭祀則共奉之,以役世婦。共賓客之禮酒、飲酒而奉之。凡事,共酒而入于酒府。凡祭祀,共酒以往。賓客之陳酒亦如之。漿人:掌共王之六飲水、漿、醴、涼、醫、酏,入于酒府。共賓客之稍禮。共夫人致飲于賓客之禮清醴醫酏糟而奉之。凡飲,共之。
凌人:掌冰政。歲十有二月,令斬冰,三其凌。春始治監,凡外內饔之膳羞,監焉。凡酒、漿之酒醴亦如之。祭祀,共冰監。賓客,共冰。大喪,共夷盤冰。夏,頒冰掌事。秋,刷。
籩人:掌四籩之實。朝事之籩,其實麷、蕡、白、黑、形鹽、膴、鮑魚、鱐。饋食之籩,其實棗、栗、桃、乾橑、榛實。加籩之實,菱、芡、栗、脯。羞籩之實,糗餌、粉栥。凡祭祀,共其籩薦羞之實。喪事及賓客之事,共其薦籩羞籩。為王及後、世子共其內羞。凡籩事,掌之。
醢人:掌四豆之實。朝事之豆,其實韭菹、蚳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麇臡。饋食之豆,其實葵菹、蠃醢,脾析、蜱醢,蜃、蚳醢,豚拍、魚醢。加豆 之實,芹菹、兔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筍菹、魚醢。羞豆之食,酏食、糝食。凡祭祀,共薦羞之豆實,賓客、喪紀亦如之。為王及後、世子共其內羞。王 舉,則共醢六十甕,以五齊、七醢、七菹、三臡實之。賓客之禮,共醢五十甕。凡事,共醢。
醯人:掌共五齊、七菹,凡醯物。以共祭祀之齊菹,凡醯醬之物。賓客,亦如之。王舉,則共齊菹醯物六十甕。共後及世子之醬齊菹。賓客之禮,共醯五十甕。凡 事,共醯。鹽人:掌鹽之政令,以共百事之鹽。祭祀,共其苦鹽、散鹽。賓客,共其形鹽、散鹽。王之膳羞,共飴鹽,後及世子亦如之。凡齊事,煮鹽以待戒令。
冪人:掌共巾冪。祭祀,以疏布巾冪八尊,以畫布巾冪六彝。凡王巾皆黼。
宮人:掌王之六寢之修。為其井匽,除其不蠲,去其惡臭。共王之沐浴。凡寢中之事,掃除、執燭、共爐炭,凡勞事。四方之舍事,亦如之。
掌舍:掌王之會同之舍。設梐枑再重。設車宮,轅門。為壇壝宮,棘門,為帷宮,設旌門。無宮,則共人門。凡舍事,則掌之。幕人:掌帷、幕、幄、帟、綬之事。凡朝覲、會同、軍旅、田役、祭祀,共其帷、幕、幄、帟、綬。大喪,共帷、幕、帟、綬。三公及卿大夫之喪,共其帟。
掌次:掌王次之法,以待張事。王大旅上帝,則張氈案,設皇邸。朝日,祀五帝,則張大次、小次,設重帟、重案;合諸侯,亦如之。師田,則張幕,設重帟、重 案。諸侯朝、覲、會、同,則張大次、小次;師田,則張幕設案。孤卿有邦事,則張幕設案。凡喪,王則張帟三重,諸侯再重,孤卿大夫不重。凡祭祀,張其旅幕, 張尸次。射,則張耦次。掌凡邦之張事。大府:掌九貢、九賦、九功之貳,以受其貨賄之入,頒其貨于受藏之府,頒其賄于受用之府。凡官府都鄙之吏及執事者,受 財用焉。凡頒財,以式法授之:關市之賦,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賦,以待賓客;四郊之賦,以待稍秣;家削之賦,以待匪頒;邦甸之賦,以待工事;邦縣之賦,以 待幣帛;邦都之賦,以待祭祀;山澤之賦,以待喪紀;幣餘之賦,以待賜予。凡邦國之貢,以待吊用。凡萬民之貢,以充府庫。凡式貢之餘財,以共玩好之用。凡邦 之賦用,取具焉。歲終,則以貨賄之入出會之。
玉府: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貨賄之藏。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王齊,則共食玉。大喪,共含玉、復衣裳、角枕、角柶。掌王之燕衣服、衽席、床笫,凡褻器。若合諸侯,則共珠盤、玉敦。凡王之獻金玉、兵器、文織、良貨賄之物,受而藏之。凡王之好賜,共其貨賄。
內府:掌受九貢、九賦、九功之貨賄、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用。凡四方之幣獻之金玉、齒革、兵器,凡良貨賄,入焉。凡適四方使者,共其所受之物而奉之。凡王及冢宰之好賜予,則共之。
外府:掌邦布之入出,以共百物而待邦之用,凡有法者。共王及後、世子之衣服之用。凡祭祀、賓客、喪紀、會同、軍旅,共其財用之幣赍、賜予之財用。凡邦之小用,皆受焉。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之服不會。
司會: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以九貢之法致邦國之財用,以九賦之法令田野之財用,以九功之法令民職之財用,以九式之法均 節邦之財用。掌國之官府、郊野、縣都之百物財用,凡在書契版圖者之貳,以逆群吏之治而聽其會計。以參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歲會考歲成。以周知四國之 治,以詔王及冢宰廢置。
司書: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九職、九正、九事,邦中之版,土地之圖,以周知入出百物,以敘其財;受其幣,使入于職幣。凡上之用財,必考于司會。三歲, 則大計群吏之治,以知民之財用器械之數,以知田野、夫家、六畜之數,以知山林川澤之數,以逆群吏之徵令。凡稅斂,掌事者受法焉。及事成,則入要貳焉。凡邦 治,考焉。
職內:掌邦之賦入,辨其財用之物而執其總,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入之數,以逆邦國之賦用。凡受財者,受其貳令而書之。及會,以逆職歲與官府財用之出,而敘其財以待邦之移用。
職歲:掌邦之賦出,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出賜之數,以待會計而考之。凡官府都鄙群吏之出財用,受式法于職歲。凡上之賜予,以敘與職幣授之。及會,以式法贊逆會。
職幣:掌式法以斂官府都鄙與凡用邦財者之幣,振掌事者之餘財。皆辨其物而奠其錄,以書楬之,以詔上之小用、賜予。歲終則會其出。凡邦之會事,以式法贊之。
司裘:掌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中秋獻良裘,王乃行羽物。季秋獻功裘,以待頒賜。王大射,則共虎侯、熊侯、豹侯,設其鵠;諸侯則共熊侯、豹侯,卿大夫則共麋侯,皆設其鵠。大喪,廞裘,飾皮車。凡邦之皮事,掌之。歲終則會,唯王之裘與其皮事不會。
掌皮:掌秋斂皮,冬斂革,春獻之。遂以式法頒皮革于百工,共其毳毛為氈,以待邦事。歲終則會其財赍。
內宰:掌書版圖之法,以治王內之政令,均其稍食,分其人民以居之。以陰禮教六宮,以陰禮教九嬪。以婦職之法教九御,使各有屬,以作二事;正其服,禁其奇 邪,展其功緒。大祭祀,後祼獻,則贊;瑤爵亦如之。正後之服位,而詔其禮樂之儀。贊九嬪之禮事。凡賓客之祼獻、瑤爵,皆贊。致後之賓客之禮。凡喪事,佐 後,使治外內命婦,正其服位。凡建國,佐後立市,設其次,置其敘,正其肆,陳其貨賄,出其度量淳制,祭之以陰禮。中春,詔後帥外內命婦始蠶于北郊,以為祭 服。歲終,則會內人之稍食,稽其功事。佐後而受獻功者,比其大小與其粗良而賞罰之。會內宮之財用。正歲均其稍食,施其功事,憲禁令于王之北宮,而糾其守。 上春,詔王后帥六宮之人而生穜稑之種,而獻之于王。
內小臣:掌王后之命,正其服位。後出入,則前驅。若有祭祀、賓客、喪紀,則擯,詔後之禮事,相九嬪之禮事,正內人之禮事,徹後之俎。後有好事于四方,則使往;有好令於卿大夫,則亦如之。掌王之陰事陰令。
閽人:掌守王宮之中門之禁。喪服、兇器不入宮,潛服、賊器不入宮,奇服、怪民不入宮。凡內人、公器、賓客,無帥則幾其出入。以時啟閉。凡外內命夫命婦出入,則為之辟。掌埽門庭。大祭祀、喪紀之事,設門燎,蹕宮門廟門。凡賓客,亦如之。
寺人:掌王之內人及女宮之戒令,相道其出入之事而糾之。若有喪紀、賓客、祭祀之事,則帥女宮而致於有司,佐世婦治禮事。掌內人之禁令,凡內人吊臨于外,則帥而往,立于其前而詔相之。
內豎:掌內外之通令,凡小事。若有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則為內人蹕。王后之喪,遷于宮中,則前蹕;及葬,執褻器以從遣車。
九嬪:掌婦學之法,以教九御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各帥其屬而以時御敘于王所。凡祭祀,贊玉粢,贊後薦、徹豆籩。若有賓客,則從後。大喪,帥敘哭者亦如之。
世婦:掌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帥女宮而濯摡,為粢盛。及祭之日,蒞陳女宮之具,凡內羞之物。掌吊臨于卿大夫之喪。
女御:掌御敘于王之燕寢。以歲時獻功事。凡祭祀,贊世婦。大喪,掌沐浴。後之喪,持翣。從世婦而吊于卿大夫之喪。
女祝:掌王后之內祭祀,凡內禱祠之事。掌以時招、梗、禬、禳之事,以除疾殃。
女史:掌王后之禮職,掌內治之貳,以詔後治內政。逆內宮。書內令。凡後之事,以禮從。
典婦功:掌婦式之法,以授嬪婦及內人女功之事赍。凡授嬪婦功,及秋獻功,辨其苦良、比其小大而賈之,物書而楬之。以共王及後之用,頒之于內府。
典絲:掌絲入而辨其物,以其賈楬之。掌其藏與其出,以待興功之時。頒絲于外內工,皆以物授之。凡上之賜予,亦如之。及獻功,則受良功而藏之,辨其物而書其 數,以待有司之政令、上之賜予。凡祭祀,共黼畫組就之物。喪紀,共其絲纊組文之物。凡飾邦器者,受文織絲組焉。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典枲:掌布緦縷纻之麻草之物,以待時頒功而授赍。及獻功,受苦功,以其賈楬而藏之,以待時頒。頒衣服,授之,賜予亦如之。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內司服:掌王后之六服——袆衣、揄狄、闕狄、鞠衣、展衣、緣衣、素沙。辨外內命婦之服——鞠衣、展衣、緣衣,素沙。凡祭祀、賓客,共後之衣服;及九嬪、世婦凡命婦,共其衣服;共喪衰,亦如之。後之喪,共其衣服,凡內具之物。
縫人:掌王宮之縫線之事,以役女御,以縫王及後之衣服。喪,縫棺飾焉,衣翣柳之材。掌凡內之縫事。
染人:掌染絲帛。凡染,春暴練,夏纁玄,秋染夏,冬獻功。掌凡染事。
追師:掌王后之首服,為副、編、次,追衡、笄,為九嬪及外內命婦之首服,以待祭祀、賓客。喪紀,共笄绖亦如之。
屨人:掌王及後之服屨,為赤舄、黑舄,赤繶、黃繶,青句,素屨、葛屨,辨外內命夫命婦之命屨、功屨、散屨。凡四時之祭祀,以宜服之。
夏采:掌大喪以冕服復于大祖,以乘車建綏復于四郊。
地官司徒第二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地官司徒,使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擾邦國。教官之屬:
大司徒,卿一人。小司徒,中大夫二人。鄉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鄉老,二鄉則公一人。鄉大夫,每鄉卿一人。州長,每州中大夫一人。黨正,每黨下大夫一人。族師,每族上士一人。閭胥,每閭中士一人。比長,五家下士一人。
封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鼓人:中士六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舞師:下士二人;胥四人,舞徒四十人。
牧人:下士六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六十人。
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充人:下士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載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閭師: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縣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遺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均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師氏:中大夫一人,上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司諫: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司救: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調人: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司市: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質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胥師,二十肆則一人,皆二史。賈師,二十肆則一人,皆二史。司虣十肆則一人。司稽,五肆則一人。胥,二肆則一人。肆長,每肆則一人。
泉府: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賈八人,徒八十人。
司門: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每門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每關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掌節: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遂人:中大夫二人。遂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遂大夫:每遂中大夫一人。縣正,每縣下大夫一人。鄙師,每鄙上士一人。酂長,每酂中士一人。里宰,每里下士一人。鄰長,五家則一人。
旅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稍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委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土均: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草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稻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土訓: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誦訓: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山虞:每大山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山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山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林衡:每大林麓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林麓如中山之虞。小林麓如小山之虞。
川衡:每大川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川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川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澤虞:每大澤大藪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澤中藪如中川之衡。小澤小藪如小川之衡。
跡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礦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角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羽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掌葛: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掌染草: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掌炭:下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掌荼: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掌蜃: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
囿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場人:每場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廩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舍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倉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司祿: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司稼:下士八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舂人:奄二人,女舂抌二人,奚五人。
饎人:奄二人,女饎八人,奚四十人。
槁人:奄八人,女槁每奄二人,奚五人。
大司徒之職:
掌建邦之土地之圖,與其人民之數,以佐王安擾邦國。
以天下土地之圖,周知九州之地域廣輪之數,辨其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之名物;而辨其邦國都鄙之數,制其畿疆而溝封之,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與其野。
以土會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一曰山林,其動物宜毛物,其植物宜阜物,其民毛而方。二曰川澤,其動物宜鱗物,其植物宜膏物,其民黑而津。三曰丘陵,其動物宜羽 物,其植物宜核物,其民專而長。四曰墳衍,其動物宜介物,其植物宜莢物,其民皙而瘠。五曰原隰,其動物宜祼物,其植物宜叢物,其民豐肉而庳。
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一曰以祀禮教敬,則民不茍,。二曰以陽禮教讓,則民不爭。三曰以陰禮教親,則民不怨。四曰以樂禮教和,則民不乖。五曰 以儀辨等,則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則民不愉。七曰以刑教中,則民不虣。八曰以誓教恤,則民不怠。九曰以度教節,則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則民不失職。 十有一曰以賢制爵,則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祿,則民興功。
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鳥獸,以毓草木,以任土事。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種,以教稼穡樹蓺。以土均之法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征,以作民職,以令地貢,以斂財賦,以均齊天下之政。
以土圭之法測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則景短多暑,日北則景長多寒,日東則景夕多風,日西則景朝多陰。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時之所交也,風雨之所會也,陰陽之所和也。然則百物阜安,乃建王國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樹之。
凡建邦國,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參之一;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參之一;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溝之。以其室數制之:不易之地,家百畝;一易之地,家二百畝;再易之地,家三百畝。乃分地職、奠地守、制地貢,而頒職事焉,以為地 法而待政令。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緩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幾,七曰眚禮,八曰殺哀,九曰蕃樂,十曰多昏,十有一曰索鬼 神,十有二曰除盜賊。
以保息六養萬民:一曰慈幼,二曰養老,三曰振窮,四曰恤貧,五曰寬疾,六曰安富。
以本俗六安萬民:一曰媺宮室,二曰族墳墓,三曰聯兄弟,四曰聯師儒,五曰聯朋友,六曰聯朋友,六曰同衣服。
正月之吉,始和布教于邦國都鄙。乃縣教象之法于象魏,使萬民觀教象,挾日而斂之。乃施教法于邦國都鄙,使之各以教其所治民。令五家為比,使之相保;五比為閭,使之相受;四閭為族,使之相葬;五族為黨,使之相救;五黨為州,使之相赒;五州為鄉,使之相賓。
頒職事十有二于邦國都鄙,使以登萬民:一曰稼穡,二曰樹藝,三曰作材,四曰阜蕃,五曰飭材,六曰通財,七曰化材,八曰斂材,九曰生材,十曰學藝,十有一曰世事,十有二曰服事。
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一曰六德,知、仁、聖、義、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藝,禮、樂、射、御、書、數。
以鄉八刑糾萬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亂民之刑。
以五禮防萬民之偽而教之中。以六樂防萬民之情而教之和。凡萬民之不服教而有獄訟者,與有地治者聽而斷之;其附于刑者歸于士。
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享先王亦如之。大賓客,令野修道委積。大喪,帥六鄉之眾庶,屬其六引,而治其政令。大軍旅,大田役,以旗致萬民,而治其徒庶之政 令。若國有大故,則致萬民於王門,令無節者不行於天下。大荒、大札,則令邦國移民通財、舍禁弛力、薄征緩刑。歲終,則令教官正治而致事。正歲令于教官曰: 「各共爾職,修乃事,以聽王命。其有不正,則國有常刑!」
小司徒之職,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國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數,以辨其貴賤、老幼、廢疾,凡征役之施舍,與其祭祀、飲食、喪紀之禁令。
乃頒比法于六鄉之大夫,使各登其鄉之眾寡、六畜、車輦,辨其物,以歲時入其數,以施政教,行徵令。及三年,則大比;大比則受邦國之比要。乃會萬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為伍,五伍為兩,四兩為卒,五卒為旅,五旅為師,五師為軍,以起軍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貢賦。
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數: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
凡起徒役,毋過家一人,以其餘為羨;唯田與追胥竭作。凡用眾庶,則掌其政教與其戒禁,聽其辭訟,施其賞罰,誅其犯命者。
凡國之大事,致民;大故,致餘子。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事而令貢賦,凡稅斂之事。乃分地域而辨其守,施其職而平其政。
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肆。小賓客,令野修道委積。大軍旅,帥其眾庶。小軍旅,巡役,治其政令。大喪,帥邦役,治其政教。
凡建邦國,立其社稷,正其畿疆之封。
凡民訟,以地比正之;地訟,以圖正之。
歲終,則考其屬官之治成而誅賞,令群吏正要會而致事。正歲,則帥其屬而觀教法之象,徇以木鐸,曰:「不用法者,國有常刑!」令群吏憲禁令,修法糾職,以待邦治。及大比、六鄉、四郊之吏,平教治,正政事,考夫屋,及其眾寡、六畜、兵器,以待政令。
鄉師之職:
各掌其所治鄉之教而聽其治。以國比之法,以時稽其夫家眾寡,辨其老幼、貴賤、廢疾、馬牛之物,辨其可任者與其施舍者,掌其戒令糾禁,聽其獄訟。
大役,則帥民徒而至,治其政令;既役,則受州里之役要,以考司空之辟,以逆其役事。凡邦事,令作秩敘。大祭祀,羞牛牲,共茅蒩。大軍旅、會同,正治其徒役與其輂輦,戮其犯命者。大喪用役,則帥其民而至,遂治之。及葬,執纛,以與匠帥御柩而治役。及窆,執斧以蒞匠師。
凡四時之田:前期,出田法于州里,簡其鼓鐸、旗物、兵器,修其卒伍。及期,以司徒之大旗致眾庶,而陳之以旗物;辨鄉邑,而治其政令刑禁;巡其前後之屯,而戮其犯命者;斷其爭禽之訟。
凡四時之徵令有常者,以木鐸徇於市朝。以歲時巡國及野,而赒萬民之艱厄,以王命施惠。歲終,則考六鄉之治以詔廢置。正歲,稽其鄉器,比共吉兇二服,閭共祭器,族共喪器,黨共射器,州共賓器,鄉共吉兇禮樂之器。若國大比,則考教察辭,稽器展事,以詔誅賞。
鄉大夫之職,各掌其鄉之政教禁令。正月之吉,受教法于司徒,退而頒之于其鄉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藝。
以歲時登其夫家之眾寡,辨其可任者。國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其舍者,國中貴者、賢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以 歲時入其書。三年則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能者。鄉老及鄉大夫帥其吏與其眾寡,以禮禮賓之。厥明,鄉老及鄉大夫、群吏獻賢能之書于王,王再拜受 之,登于天府,內史貳之。退而以鄉射之禮五物詢眾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興舞。此謂使民興賢,出使長之;使民興能,入使治之。
歲終,則令六鄉之吏皆會政致事。正歲,令群吏考法于司徒以退,各憲之於其所治之國。大詢于眾庶,則各帥其鄉之眾寡而致於朝。國有大故,則令民各守其閭以待政令。以旌節輔令,則達之。
州長:各掌其州之教治政令之法。正月之吉,各屬其州之民而讀法,以考其德行道藝而勸之,以糾其過惡而戒之。若以歲時祭祀州社,則屬其民而讀法,亦如之。春 秋以禮會民而射于州序。凡州之大祭祀、大喪,皆蒞其事。若國作民而師、田、行、役之事,則帥而致之;掌其戒令與其賞罰。歲終,則會其州之政令。正歲,則讀 教法如初。三年大比,則大考州里,以贊鄉大夫廢興。
黨正:各掌其黨之政令教治。及四時之孟月吉日,則屬民而讀邦法以糾戒之。春秋祭萗,亦如之。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于序,以正齒位:壹命齒于鄉 里,再命齒于父族,三命而不齒。凡其黨之祭祀、喪紀、婚冠、飲酒,教其禮事,掌其戒禁。凡作民而師、田、行、役,則以其法治其政事。歲終,則會其黨政,帥 其吏而致事。正歲,屬民讀法,而書其德行道藝。以歲時蒞校比。及大比,亦如之。
族師: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月吉,則屬民而讀邦法,書其孝、弟、睦、姻、有學者。春秋祭酺,亦如之。以邦比之法,帥四閭之吏,以時屬民而校,登其族之夫家 眾寡,辨其貴賤、老幼、廢疾、可任者,及其六畜、車輦。五家為比,十家為聯;五人為伍,十人為聯;四閭為族,八閭為聯:使之相保相受,刑罰慶賞,相及相 共,以受邦職,以役國事,以相葬埋。若作民而師、田、行、役,則合其卒伍,簡其兵器,以鼓鐸、旗物帥而至,掌其治令、戒禁、刑罰。歲終,則會政致事。
閭胥:各掌其閭之徵令。以歲時各數其閭之眾寡,辨其施舍。凡春秋之祭祀、役政、喪紀之數,聚眾庶。既比,則讀法,書其敬、敏、任、恤者。凡事,掌其比、觥、撻罰之事。
比長: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親;有罪奇邪,則相及。徙于國中及郊,則從而授之。若徙于他,則為之旌節而行之。若無授無節,則唯圜土內之。
封人:掌設王之社壝,為畿,封而樹之。凡封國,設其社稷之壝,封其四疆。造都邑之封域者亦如之。令社稷之職。凡祭祀,飾其牛牲,設其楅衡,置其纼,共其水槁。歌舞牲,及毛炮之豚。凡喪紀、賓客、軍旅、大盟,則飾其牛牲。
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聲,以節聲樂,以和軍旅,以正田役。教為鼓而辨其聲用:以雷鼓鼓神祀,以靈鼓鼓社祭,以路鼓鼓鬼享,以鼖鼓鼓軍事,以鼛鼓鼓役 事,以晉鼓鼓金奏,以金錞和鼓,以金鐲節鼓,以金鐃止鼓,以金鐸通鼓。凡祭祀百物之神,鼓兵舞帗舞者。凡軍旅,夜鼓鼜,軍動則鼓其眾,田役亦如之。救日 月,則詔王鼓。大喪,則詔大仆鼓。
舞師:掌教兵舞,帥而舞山川之祭祀;教帗舞,帥而舞社稷之祭祀;教羽舞,帥而舞四方之祭祀;教皇舞,帥而舞旱暵之事。凡野舞,則皆教之。凡小祭祀,則不興舞。
牧人: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以共祭祀之牲牷。凡陽祀,用黝牲毛之;陰祀,用黝牲毛之;望祀,各以其方之色牲毛之。凡時祀之牲,必用牷物。凡外祭毀事,用尨可也。凡祭祀,共其犧牲,以授充人系之。凡牲不系者,共奉之。
牛人:掌養國之公牛,以待國之政令。凡祭祀,共其享牛、求牛,以授職人而芻之。凡賓客之事,共其牢禮積膳之牛;饗食、賓射,共其膳羞之牛;軍事,共其槁牛;喪事,共其奠牛。凡會同、軍旅、行役,共其兵車之牛與其牽旁,以載公任器。凡祭祀,共其牛牲之互與其盆簝以待事。
充人:掌系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則系于牢,芻之三月。享先王亦如之。凡散祭祀之牲,系于國門,使養之。展牲則告牷。碩牲則贊。
載師:掌任土之法以物地事、授地職,而待其政令。以廛里任國中之地,以場圃任園地,以宅田、士田、賈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賞田、牧田任遠郊之地, 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縣地,以大都之田任疆地。凡任地,國宅無征,園廛二十而一,近郊十一,遠郊二十而三,甸、稍、縣、都皆 無過十二,唯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無職事者,出夫家之征。以時徵其賦。
閭師:掌國中及四郊之人民、六畜之數,以任其力,以待其政令,以時徵其賦。凡任民:任農以耕事,貢九穀;任圃以樹事,貢草木;任工以飭材事,貢器物;任商 以市事,貢貨賄;任牧以畜事,貢鳥獸;任嬪以女事,貢布帛;任衡以山事,貢其物;任虞以澤事,貢其物。凡無職者出夫布。凡庶民不畜者祭無牲,不耕者祭無 盛,不樹者無槨,不蠶者不帛,不績者不衰。
縣師:掌邦國、都鄙、稍甸、郊里之地域,而辨其夫家、人民、田萊之數,及其六畜、車輦之稽。三年大比,則以考群吏,而以詔廢置。若將有軍旅、會同、田役之 戒,則受法于司馬,以作其眾庶及馬牛車輦,會其車人之卒伍,使皆備旗鼓兵器,以帥而至。凡造都邑,量其地,辨其物,而制其域。以歲時徵野之賦貢。
遺人:掌邦之委積,以待施惠。鄉里之委積,以恤民之艱厄;門關之委積,以養老孤;郊里之委積,以待賓客;野鄙之委積,以待羈旅;縣都之委積,以待兇荒。凡 賓客、會同、師役,掌其道路之委積。凡國野之道:十里有廬,廬有飲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館,候館有積。凡委積之事,巡 而比之,以時頒之。
均人:掌均地政,均地守,均地職,均人民、牛馬、車輦之力政。凡均力政,以歲上下:豐年則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則公旬用二日焉,無年則公旬用一日焉。兇札則無力政,無財賦,不收地守、地職,不均地政。三年大比,則大均。
師氏:掌以媺詔王。以三德教國子:一曰至德,以為道本;二曰敏德,以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惡。教三行:一曰孝行,以親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賢良;三曰 順行,以事師長。居虎門之左,司王朝。掌國中失之事,以教國子弟,凡國之貴游子弟學焉。凡祭祀、賓客、會同、喪紀、軍旅,王舉則從;聽治亦如之。使其屬帥 四夷之隸,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門外,且蹕。朝在野外,則守內列。
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乃教之六儀:一曰祭祀之容,二曰賓客之容,三 曰朝廷之容,四曰喪紀之容,五曰軍旅之容,六曰車馬之容。凡祭祀、賓客、會同、喪紀、軍旅,王舉則從;聽治亦如之。使其屬守王闈。
司諫:掌糾萬民之德而勸之朋友,正其行而強之道藝,巡問而觀察之,以時書其德行道藝,辨其能而可任于國事者;以考鄉里之治,以詔廢置,以行赦宥。
司救:掌萬民之邪惡過失而誅讓之,以禮防禁而救之。凡民之有邪惡者,三讓而罰,三罰而士加明刑,恥諸嘉石,役諸司空。其有過失者,三讓而罰,三罰而歸于圜土。凡歲時有天患民病,則以節巡國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
調人:掌司萬民之難而諧和之。凡過而殺傷人者,以民成之。鳥獸,亦如之。凡和難:父之讎,辟諸海外;兄弟之讎,辟諸千里之外;從父兄弟之讎,不同國;君之 讎視父,師長之讎視兄弟,主友之讎視從父兄弟。弗辟,則與之瑞節而以執之。凡殺人有反殺者,使邦國交讎之。凡殺人而義者,不同國,令勿讎,讎之則死。凡有 鬭怒者成之,不可成者則書之,先動者誅之。
媒氏:掌萬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書之。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 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司男女之無夫家者而會之。凡嫁子娶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禁遷葬者與嫁殤者。凡男女之陰訟,聽之于勝國之社;其附于刑者,歸之于 士。
司市: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以次敘分地而經市,以陳肆辨物而平市,以政令禁物靡而均市,以商賈阜貨而行布,以量度成賈而徵儥,以質劑結信而止 訟,以賈民禁偽而除詐,以刑罰禁虣而去盜,以泉府同貨而斂賒。大市日昃而市,百族為主;朝市朝時而市,商賈為主;夕市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為主。凡市入,則 胥執鞭度守門,市之群吏平肆、展成奠賈,上旌于思次以令市。市師蒞焉,而聽大治大訟。胥師、賈師蒞于介次,而聽小治小訟。凡萬民之期于市者、辟布者、量度 者、刑戮者各于其地之敘。凡得貨賄、六畜者亦如之,三日而舉之。凡治市之貨賄、六畜、珍異,亡者使有,利者使阜,害者使亡,靡者使微。凡通貨賄,以璽節出 入之。國兇、荒、札、喪,則市無征而作布。凡市偽飾之禁,在民者十有二,在商者十有二,在賈者十有二,在工者十有二。市刑:小刑憲罰,中刑徇罰,大刑撲 罰,其附于刑者歸于士。國君過市,則刑人赦;夫人過市,罰一幕;世子過市,罰一帟;命夫過市,罰一蓋;命婦過市,罰一帷。凡會同、師役,市司帥賈師而從, 治其市政,掌其賣儥之事。
質人:掌成市之貨賄、人民、牛馬、兵器、珍異。凡賣儥者質劑焉,大市以質,小市以劑。掌稽市之書契,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巡而考之,犯禁者舉而罰之。凡治質劑者,國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國期,期內聽,期外不聽。
廛人:掌斂市絘布、總布、質布、罰布、廛布而入于泉府。凡屠者,斂其皮角筋骨,入于玉府。凡珍異之有滯者,斂而入于膳府。
胥師:各掌其次之政令,而平其貨賄,憲刑禁焉。察其詐偽、飾行、儥慝者而誅罰之。聽其小治小訟而斷之。
賈師:各掌其次之貨賄之治,辨其物而均平之,展其成而奠其賈,然後令市。凡天患,禁貴儥者,使有恒賈。四時之珍異,亦如之。凡國之賣儥,各帥其屬而嗣掌其月。凡師役、會同,亦如之。
司虣:掌憲市之禁令,禁其鬭囂者,與其虣亂者、出入相陵犯者、以屬游飲食于市者。若不可禁,則搏而戮之。
司稽:掌巡市,而察其犯禁者與其不物者而搏之。掌執市之盜賊以徇,且刑之。
胥:各掌其所治之政,執鞭度而巡其前。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襲其不正者。凡有罪者,撻戮而罰之。
肆長:各掌其肆之政令。陳其貨賄,名相近者相遠也,實相近者相爾也,而平正之。斂其總布,掌其戒禁。
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斂市之不售、貨之滯于民用者,以其賈買之,物褐而書之,以待不時而買者。買者各從其抵,都鄙從其主,國人、郊人從其有司,然後予之。 凡賒者,祭祀無過旬日,喪紀無過三月。凡民之貸者,與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國服為之息。凡國事之財用,取具焉。歲終,則會其出入而納其餘。
司門:掌授管鍵,以啟閉國門。幾出入不物者,正其貨賄。凡財物犯禁者舉之,以其財養死政之老與其孤。祭祀之牛牲系焉,監門養之。凡歲時之門,受其餘。凡四方之賓客造焉,則以告。
司關:掌國貨之節,以聯門市。司貨賄之出入者,掌其治禁與其征廛。凡貨不出於關者,舉其貨,罰其人。凡所達貨賄者,則以節傳出之。國兇札,則無關門之征,猶幾。凡四方之賓客叩關,則為之告。有外內之送令,則以節傳出內之。
掌節:掌守邦節而辨其用,以輔王命。守邦國者用玉節,守都鄙者用角節。凡邦國之使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金也,以英蕩輔之。門關用符節,貨賄用璽節,道路用旌節——皆有期以反節。凡通達於天下者必有節,以傳輔之。無節者,有幾則不達。
遂人:掌邦之野。以土地之圖經田野,造縣鄙形體之法。五家為鄰,五鄰為里,四里為酂,五酂為鄙,五鄙為縣,五縣為遂,皆有地域,溝樹之。使各掌其政令刑 禁,以歲時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簡其兵器,教之稼穡。凡治野:以下劑致甿,以田里安甿,以樂昏擾甿,以土宜教甿稼穡,以興耡利甿,以時器勸甿,以疆予任 甿,以土均平政。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頒田里:上地,夫一廛,田百畝,萊五十畝,餘夫亦如之;中地,夫一廛,田百畝,萊百畝,餘夫亦如之; 下地,夫一廛,田百畝,萊二百畝,餘夫亦如之。凡治野: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澮,澮上有道;萬夫有川,川 上有路,以達于畿。以歲時登其夫家之眾寡及其六畜、車輦,辨其老幼、廢疾與其施舍者,以頒職作事,以令貢賦,以令師田,以起政役。若起野役,則令各帥其所 治之民而至,以遂之大旗致之,其不用命者誅之。凡國祭祀,共野牲,令野職。凡賓客,令修野道而委積。大喪,帥六遂之役而致之,掌其政令;及葬,帥而屬六 綍;及窆,陳役。凡事致野役,而師田作野民,帥而至,掌其政治禁令。
遂師:各掌其遂之政令戒禁。以時登其夫家之眾寡、六畜、車輦,辨其施舍與其可任者。經牧其田野,辨其可食者,周知其數而任之,以徵財征。作役事,則聽其治 訟。巡其稼穡,而移用其民,以救其時事。凡國祭祀,審其誓戒,共其野牲。入野職、野賦于玉府。賓客,則巡其道修,庀其委積。大喪,使帥其屬以幄帟先,道野 役;及窆,抱磨,共丘籠及蜃車之役。軍旅、田獵,平野民,掌其禁令,比敘其事而賞罰。
遂大夫:各掌其遂之政令。以歲時稽其夫家之眾寡、六畜、田野,辨其可任者與其可施舍者,以教稼穡,以稽功事。掌其政令戒禁,聽其治訟。令為邑者,歲終則會 政致事。正歲,簡稼器,修稼政。三歲大比,則帥其吏而興甿,明其有功者,屬其地治者。凡為邑者,以四達戒其功事,而誅賞廢興之。
縣正:各掌其縣之政令徵比,以頒田里,以分職事;掌其治訟,趨其稼事而賞罰之。若將用野民師、田、行、役、移執事,則帥而至,治其政令。既役,則稽功會事而誅賞。
鄙師:各掌其鄙之政令、祭祀。凡作民,則掌其戒令。以時數其眾庶,而察其媺惡而誅賞。歲終,則會其鄙之政而致事。
酂長:各掌其酂之政令,以時校登其夫家,比其眾寡,以治其喪紀、祭祀之事。若作其民而用之,則以旗鼓兵革帥而至。若歲時簡器,與有司數之。凡歲時之戒令皆聽之,趨其耕耨,稽其女功。
里宰:掌比其邑之眾寡與其六畜、兵器,治其政令。以歲時合耦于耡,以治稼穡,趨其耕耨,行其秩敘,以待有司之政令,而徵斂其財賦。
鄰長:掌相糾相受。凡邑中之政,相贊。徙于他邑,則從而授之。
旅師:掌聚野之耡粟、屋粟、間粟而用之。以質劑致民,平頒其興積,施其惠,散其利,而均其政令。凡用粟,春頒而秋斂之。凡新甿之治皆聽之,使無征役,以地之媺惡為之等。
稍人:掌令丘乘之政令。若有會、同、師、田、行、役之事,則以縣師之法作其同徒、輂輦,帥而以至,治其政令,以聽於司馬。大喪,帥蜃車與其役以至,掌其政令,以聽於司徒。
委人:掌斂野之賦,斂薪芻,凡疏材、木材,凡畜聚之物。以稍聚待賓客,以甸聚待覊旅。凡其餘聚以待頒賜。以式法共祭祀之薪蒸木材。賓客,共其芻薪。喪紀,共其薪蒸木材。軍旅,共其委積薪芻凡疏材,共野委兵器與其野囿財用。凡軍旅之賓客,館焉。
土均:掌平土地之政,以均地守,以均地事,以均地貢,以和邦國都鄙之政令、刑禁與其施舍。禮俗、喪紀、祭祀,皆以地媺惡為輕重之法而行之,掌其禁令。
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為之種。凡糞種,骍剛用牛,赤緹用羊,墳壤用麋,渴澤用鹿,咸瀉用貆,勃壤用狐,埴壚用豕,強檻用蕡,輕票用犬。
稻人:掌稼下地。以潴畜水,以防止水,以溝蕩水,以遂均水,以列舍水,以澮寫水,以涉揚其芟,作田。凡稼澤,夏以水殄草而芟荑之。澤草所生,種之芒種。旱暵,共其雩斂。喪紀,共其葦事。
土訓:掌道地圖,以詔地事。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詔地求。王巡守,則夾王車。
誦訓:掌道方志,以詔觀事。掌道方慝,以詔辟忌,以知地俗。王巡守,則夾王車。
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為之厲而為之守禁。仲冬斬陽木,仲夏斬陰木。凡服耜,斬季材,以時入之。令萬民時斬材,有期日。凡邦工入山林而掄材,不禁。春秋之 斬木不入禁。凡竊木者有刑罰,若祭山林,則為主而修除,且蹕。若大田獵,則萊山田之野;及弊田,植虞旗于中,致禽而珥焉。
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時計林麓而賞罰之。若斬木材,則受法于山虞,而掌其政令。
川衡:掌巡川澤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時舍其守,犯禁者,執而誅罰之。祭祀、賓客,共川奠。
澤虞:掌國澤之政令,為之厲禁。使其地之人守其財物,以時入之于玉府,頒其餘于萬民。凡祭祀、賓客,共澤物之奠。喪紀,共其葦蒲之事。若大田獵,則萊澤野;及弊田,植虞旌以屬禽。
跡人:掌邦田之地政,為之厲禁而守之。凡田獵者受令焉。禁麑卵者與其毒矢射者。
礦人:掌金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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