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常道“三妻四妾”,仿佛古代男子家中便是女儿国,其实这真是个天大的误会。所谓“三妻四妾”,不过是后世小说家的戏言,若翻翻《大明律》或者翻翻史书,你便会发现,古代讲究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这妻,是明媒正娶,那是八抬大轿抬进来的,是家里的女主人,是“坤”位,正所谓“天尊地卑,乾坤定矣”,这位置是稳如泰山的。而妾呢?那叫“纳”,是买进来的,是物品,不是人。

南怀瑾先生在讲《易经》时曾提到,阴阳之间是有次序的。妻如太阳,妾如众星,众星拱月,但星星永远变不成太阳。这其中的残酷,往往被影视剧里的那些宅斗戏给掩盖了。在真实的历史长河中,妾室的命运,往往是一把辛酸泪。
既然是“纳”,那便是买卖。古代有个词叫“买妾之资”,这笔钱给了,这女子的身契就归了男家,从此是生是死,娘家都管不着了。那父母难道不心疼吗?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谁愿意把自己的骨肉往火坑里推?但正如杜甫诗中所言: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在生存面前,尊严和亲情往往不得不让位。《资治通鉴》里记载了多少乱世惨象?遇到旱涝灾害,或是苛捐杂税繁重,佃户家的那点余粮根本不够活命。这时候,家里若是男丁,还得留着传宗接代,或者留着当壮丁干活,能卖的便只有女儿了。与其全家一起饿死,不如把女儿卖给有钱人家,哪怕做个妾,至少能混口饭吃,这就叫“两害相权取其轻”。
道家祖师吕洞宾曾游历人间,见一老妇人痛哭流涕,只因无力缴纳赋税,不得不将幼女卖给富商为奴。吕祖师长叹一声,点石成金相助,感叹尘世多苦。但这毕竟是传说,现实中千千万万的家庭,并没有神仙来救,只能眼睁睁看着女儿被带走。
既然是买来的,那妾室的地位自然高不到哪里去。在古代法律和礼教中,妾的地位甚至比不上仆人,因为仆人还有人身自由,而妾完全是主人的私有财产。三国时期,曹操的二儿子曹彰,看上了一匹绝世好马,马主人死活不卖,曹彰二话不说,直接用自己的一名美妾换了那匹马。你看,这就是现实,人不如马。
大文豪苏东坡,大家都觉得他风流倜傥,但他也常把身边的小妾送人,甚至还有怀着孕的。在他眼里,或者说在当时那个社会的普遍认知里,这不过是朋友间的馈赠,是物品的交换,完全不需要经过妾本人的同意。
这种视同草芥的态度,才是古代妾室生活的真实写照。
那么,这些女子有没有机会“翻身做主人”,被扶正为妻呢?
答案是:几乎不可能。
这不仅仅是感情问题,更是法律和宗族制度的问题。唐朝律法明确规定,如果有人将妾室扶正为妻,那是违法的,要判刑,还得强制“离异”,也就是把妾降回去。为什么这么严格?因为宗法社会讲究“嫡庶之分”。正妻所生为“嫡出”,拥有继承权和家族地位;妾所生为“庶出”,地位天然低一等。如果妾能扶正,那整个家族的血脉传承就乱了套了。即便正妻去世,男人想再娶,也会另找门当户对的女子,绝不会让妾上位。妾室连参加家族祭祀的资格都没有,生的孩子也得管正妻叫“嫡母”。
所以,那些想着像电视剧里那样,靠着生孩子或者耍心机就能上位的,不过是现代人的幻想罢了。在古代,妾室想要提升地位,唯一的指望就是多生儿子,母凭子贵,但这“贵”也有限度,永远超不过正妻去。归根结底,古代人卖女为妾,就一个字:穷。而在那个吃人的旧社会里,这些女孩子的选择往往只有两个:要么做妾,要么去死。正如《红楼梦》里探春所言: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这腐朽的制度,不知吞噬了多少女子的青春和血泪。本文地址:https://www.dadaojiayuan.com/lishitanjiu/15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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