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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口赋”是怎么回事西汉的赋税政策和秦朝的有什么差别

以史为鉴 2023-06-22 15:17:15

西汉“口赋”是针对七至十四岁孩童征收的人头税,西汉赋税政策较秦朝在土地税上大为减轻(从“三分取二”降至“三十税一”),却因口赋加重使百姓负担不减反增。

口赋之重:孩童的哀鸣

汉初承秦弊,高祖约法省禁,土地税由秦之“三分取二”减至“十五税一”,文景时更行“三十税一”,然人口税之重,反成百姓心腹之患。

口赋与算赋为西汉人口税之二端:口赋征孩童,算赋征成人。原定七岁起征,年缴二十钱;汉武帝时,起征提前至三岁,钱数增至二十三钱。贫民不堪其重,竟有弃婴避税者,史载“生子不养,以避口赋”。《汉书·食货志》叹曰:“民失作业,大饥馑,人相食,死者过半。”此非轻徭薄赋之效,实乃税制之弊。正如道家所喻:“泉涸之鱼,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重税之下,孩童亦成税源,岂非天道之悖?

《诗经·大雅》有云:“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汉初本欲民安,却因口赋之苛,令百姓“哀我征夫,不日不月”。

汉秦赋税之别:轻重之辩

秦以暴政立税,土地税“三分取二”,百姓竭泽而渔;汉承其弊,却以“轻徭薄赋”为纲,实为黄老之术的实践。高祖初定天下,取法《老子》“无为而治”,诏曰:“十五税一,以安黎庶。”文帝更行“田租减半”,十三年免赋,景帝复“三十税一”之制。然税制轻重,非在数字,而在人心。

秦税如刀,直取民命;汉税似风,却偏在孩童。口赋之重,使“赤贫之身,亦须纳钱”。汉武帝时,口赋钱数增,贫者“生子不养”,岂非制度之悲?昔者吕洞宾点化世人,曾言:“税赋如霜,冻土不生;轻徭若春,百谷自荣。”此语虽后世附会,却道尽汉初轻重之失——土地税轻,口赋重,百姓终陷于困。

《史记·平准书》载:“汉兴,因秦之敝,轻田租,十五而税一。”然若口赋如山,何言“十五税一”?汉初“休养生息”之策,未及深察人口税之弊,终致民怨沸然。今观之,赋税之道,贵在均衡;偏重一端,如《资治通鉴》所警:“税赋过重,必失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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