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问古代戏子地位几何?且听我道来——那些执红牙板、唱念做打的优伶们,看似风光,实则连娼妓都不如。正如《史记·滑稽列传》所言:"优孟衣冠"不过是帝王将相的玩物,而唐代诗人白居易更在《琵琶行》中写下"门前冷落鞍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道尽艺人晚景凄凉。

这"优伶"二字可大有讲究。"优"字源于春秋,《说文解字》说"优,调戏也",说白了就是供人取乐的活道具。而"伶"字更绝,虽顶着黄帝乐官伶伦的名头(传说这位爷制定了音律),可到了艺人身上就变了味。先秦时,"俳优"耍嘴皮子,"倡优"卖唱跳,到了汉代干脆混为一谈,统统成了"贱籍"。
您看那夏启(夏朝开国君主)带着奴隶野外开趴体,歌舞助兴;再看汉武帝建乐府蓄养优伶,表面上说是"采诗观风",实则就是高级娱乐工具。唐宋以后,戏班子遍地开花,可艺人连个正经名字都不配有——唐代名角黄幡绰、镜新磨,史书里只记个绰号;元朝张国宾本名张酷贫,活脱脱把歧视刻在脑门上。
元代大才子关汉卿嘴上喊着"我家生活",转头就说艺人"不过为奴隶之役"。焦循《剧说》记载得更直白:伶人写的剧本再好也是"戾家把戏",文人写的再烂也算"行家生活"。这就像明朝人说的:"妓女从良尚能挣个诰命,戏子跪着给妓女行礼——因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唯一例外是后唐庄宗李存勖(923年称帝)。这位爷灭了后梁却沉迷演戏,自封"李天下",结果被亲军造反射死在戏台边。欧阳修在《新五代史》里痛批:"数十伶人困之,身死国灭,为天下笑"——连皇帝沾上戏子都没好下场,何况平民?
说到底,古代戏子的悲剧,是制度性的绞杀。他们用血肉演绎着别人的悲欢,自己的命运却比台上演的更惨烈。正如关汉卿笔下窦娥所唱:"没来由犯王法,不提防遭刑宪",这何尝不是整个优伶群体的宿命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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