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成亲严格依循“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庄重肃穆;闹洞房之俗确自汉代已有雏形(《汉书·地理志》载“嫁娶之夕,男女无别”之风),至明清蔚然成风,本为驱邪祈福、融洽人情,然尺度失衡之弊亦见于史册,古今婚俗演变,实为观照世情人心之一面镜。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经·周南》的吟咏,道尽华夏婚仪之温雅。古礼重“合卺共牢”,洞房本为静谧之所,然汉时已有“戏妇”驱煞之俗,取“人声喧则邪祟避”之意。至明清,民俗智慧凝为谚语:“不打不闹不热闹,人不闹鬼闹”“闹得越欢,姻缘越长”,字字皆是百姓对白首之约的朴素祈愿。明代川中俚曲“一看新娘手,二看新娘脚……"虽涉俚趣(见清代民俗笔记转录),恰如《东京梦华录》所载市井百态,映照当时人情。南怀瑾先生尝言:“礼者,理也”,此俗本在破除新人拘谨、融洽亲族,然分寸之衡,系于人心敬意,失敬则吉礼成戾气。
《菜根谭》警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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