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妻纳妾”之说,根植于中国古代宗法礼制:妻须“娶”,以彰明媒正娶之庄重,确立其主持中馈的正室地位;妾则“纳”,体现其附属身份,仪式简略,地位卑微。

世人常误称古代为“一夫多妻”,实则典章制度分明——礼法所定,唯正室为“妻”,余者皆“妾”,此乃“一夫一妻多妾制”。妻者,家族联姻之纽带,需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八抬大轿,鼓乐相迎,谓之“明媒正娶”。《诗经·周南·桃夭》有云:“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此乃对正妻归门、协理宗祧的庄重礼赞。其所出为“嫡子”,承宗祧、继家业,地位尊崇。反观妾室,或由陪嫁丫鬟抬举,或以资财购纳,“纳”字本义即“收纳”,仪式简素,无礼可循。其所出为“庶子”,纵有才德,亦难越嫡庶之防。您且看《红楼梦》中,宝玉承欢贾母膝下,环儿却常遭冷落——母凭子贵,子亦凭母贵,称谓上“夫人”与“姨娘”之别,已见天地悬隔。
“娶”字含敬,是对女方家族的尊重,亦是对婚姻盟约的郑重承诺;“纳”字带收,暗含物化之痕。白居易《井底引银瓶》叹曰:“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一语道破名分之重。陪嫁丫鬟随主入府,日后或被“纳”为妾,看似亲近,实则命运仍系于主母与夫君一念之间。妾之职责,多囿于侍奉、育嗣,如《礼记》所载“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其地位之卑微,可见一斑。然需明辨:三妻四妾非平民常态,史载明代《宛署杂记》载,京郊农户“聘礼不过数钱”,寻常百姓能娶一妻已属不易,纳妾实为权贵阶层之现象。将古代婚姻全然等同于“普遍纳妾”,实为今人误读。
及至近代,宗法崩解,婚姻渐归平等。昔日“父母之命”之桎梏虽在文学中留痕(如《白鹿原》田小娥之悲剧),然今人当以史为镜:礼制有其时代土壤,然“男女并尊,婚姻自主”方为文明进阶之光。回望“娶”“纳”二字,非为猎奇旧俗,实为体察历史脉络中的人伦温度与制度局限。正所谓:“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论语》) 制度可变,而对人的尊重与平等之思,方是穿越千年仍熠熠生辉的智慧微光。
本文地址:https://www.dadaojiayuan.com/lishitanjiu/67803.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邮箱:douchuanxin@foxmail.com),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特此声明:本站内容仅供读者参考,请理性理解、审慎对待,勿作为实际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