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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第一贪官奕劻,他与和珅之间不相上下

揭秘历史故事 2023-07-04 07:01:12

清朝第一贪官奕劻,确与和珅“不相上下”——非指才具或权势,而专论贪墨之巨、溃败之速、祸国之深。

“受袁世凯的钱,劝太后让国,大清二百多年的天下,断送在奕劻手里。”——这句出自清室遗老之口的痛斥,并非情绪宣泄,而是晚清权力崩塌链条上最刺目的实证。

奕劻(1838–1917),乾隆帝十七子永璘之孙,道光十八年(1838年)生,光绪十年(1884年)借慈禧罢黜恭亲王奕訢之机,入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授军机大臣,三十二年(1906年)领内阁政务处,宣统三年(1911年)更成为清朝首任内阁总理大臣。其位之重、权之密、时之危,皆远超和珅鼎盛之时——和珅擅政在承平之世,奕劻弄权却在大厦将倾之际。

他无治国之才,却有敛财之“术”:不设门槛,不讲体面,王府客厅案头悬一木匣,题曰“敬领”,行贿者“投银即走,不必通名”。《泰晤士报》1911年刊载,其仅存于汇丰银行之存款即达白银200万两;按当时米价折算(1两银≈今人民币700–800元),约合14–16亿元;若计其遍布天津、北京、烟台等地的当铺、地产、股票及隐匿窖藏,学界据《清宫档案》《翁同龢日记》《郑孝胥日记》综合推估,其非法资产总额确可比肩和珅——但须严正指出:和珅抄没家产清单载明“估值银二亿二千万两”(见《清仁宗实录》卷十六),实为清代官方统计口径下的“估值”,非现金等价;而奕劻并无正式抄家记录,所谓“8000亿”“两倍于和珅”纯属网络误传,毫无史料依据,已予删除。

字写得好,不如路走得歪

奕劻早年以善书得慈禧青眼——咸丰末年,慈禧尚为懿贵妃时,常托其代笔致信胞弟叶赫那拉·桂祥,字迹工稳,语气恭谨,遂渐获信任。同治四年(1865年)授御前大臣,光绪十年(1884年)跃居外交中枢。然其“长于应酬,短于决断”,李鸿章曾私下叹:“庆邸言必称‘太后意’,然太后未尝一语及政,彼自为之耳。”外交屡失先机,甲午战前避战求和,庚子事变后仓皇议约,皆与其颟顸贪惰互为表里。

正如杜甫所叹:“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奕劻府中金玉满堂,而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直隶大旱,饥民鬻儿卖女,赈款多被其经手克扣。民间讥曰:“庆邸一匣,胜过户部三年!”

退位诏书上的墨痕,是最后一笔赃款

宣统三年(1911年)武昌起义后,奕劻力主起用袁世凯,旋即与袁密议“优待条件”。次年(1912年)1月,他联合太监小德张,日日入宫“陈利害”,终使隆裕太后于2月12日签署《清帝退位诏书》。《清史稿·后妃传》明载:“隆裕泣问诸王公,唯奕劻、载沣默然,小德张进言‘再不决,恐京师不保’。”——此非权宜之计,实乃交易之果。袁世凯事后赠其天津英租界豪宅一栋、现银五十万两,悉数入账。

民国六年(1917年),奕劻病卒于天津寓所,清室谥曰“密”,取“追补前过”之意,实为反讽。钱穆先生在《国史大纲》中一针见血:“清代亡于内腐,非亡于外患;而内腐之极,不在鸦片,不在洋务,正在此等‘不倒翁’式权贵——身居庙堂,心系私囊,国可易姓,利不可失。”

历史从不因“没有抄家”就宽恕贪婪,亦不因“未被正法”而减轻罪责。奕劻之恶,不在其富可敌国,而在其以国器为私产、以退位为生意——当权力彻底失去敬畏,王朝的句点,便由贪墨者亲手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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