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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和第二贪官究竟有什么关系,为何最后没有杀他呢

以史为鉴 2023-07-04 13:40:27

嘉庆不杀福长安,非因心软,实为权衡:表哥贪腐百亿两,却换得善终一生

一朝天子一朝臣,未必全凭法度行;三分国计七分势,方是深宫治世情。”——此非古人成句,而化用清人赵翼《廿二史札记》中“治天下者,势而已矣”之精义,道尽嘉庆初政的困局与清醒。

表哥不是护身符,而是政治支点

嘉庆与福长安的关系,绝非“亲戚网开一面”的庸常故事。福长安,富察氏,乾隆孝贤纯皇后之侄、嘉庆帝生母(孝仪纯皇后)的堂姊妹之子,确为嘉庆**血缘最近的表兄**,且年岁相仿、幼时同在毓庆宫读书习射,情分笃厚。他26岁任户部尚书(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为清代开国以来最年轻的六部首长;旋即兼兵部尚书,权倾一时——这些史实,《清史稿·福长安传》《清高宗实录》卷一二八九、卷一三〇七均有明确记载,时间、职衔、旗籍(镶黄旗满洲)均无误。

这背后是富察家族百年根基:祖父马齐之兄马武为雍正心腹;父傅恒为乾隆朝首席军机大臣,平金川、定准噶尔;兄福康安更以汉人无爵之身封贝子,死谥“文襄”。整个家族自努尔哈赤起便隶镶黄旗上三旗,是清廷赖以维系满洲核心认同的柱石。嘉庆元年(1796)乾隆禅位、自己虽登极却仍受太上皇掣肘之际,若骤诛富察氏重臣,无异于动摇八旗根本。

贪官榜眼,为何免死?

福长安贪额确居和珅之后——抄家所得白银逾一亿两(据《嘉庆朝上谕档》嘉庆四年正月谕:“福长安家产查出银一亿二千万两有奇”),远超寻常督抚数十倍,民间呼为“第二贪官”并非虚言。其贪腐主渠道,正是崇文门税关:乾隆四十五年(1780)起,和珅设卡盘剥商旅百官,后荐福长安接掌,二人“互市相护,隐若一党”,《啸亭杂录》《枢垣记略》皆有印证。

但关键在性质之别:和珅是“权奴”,架空皇帝、把持军机、结党营私,嘉庆曾密谕称其“蠹国病民,几危社稷”;福长安却是“权臣之羽”,虽贪而无独立班底,未建私军,亦未干预储位——他依附和珅,而非替代皇权。故嘉庆四年(1799)正月乾隆崩,次日锁拿和珅,十五日赐死;而福长安仅革职抄家,发往热河披甲当差,三年后竟复起为总兵,终官至正黄旗副都统,卒于嘉庆二十二年(1817),享年五十七岁。

正如王夫之《读通鉴论》所叹:“刑赏者,天子之大柄,而亦天下之公器也。柄操于上,器存于公;失其公,则柄虽专而国危矣。”嘉庆不杀福长安,非徇私,实守公——以一人之命,换八旗之稳;以一时之宽,固新君之基。此非仁弱,乃深谙“治大国若烹小鲜”之老成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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