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并不存在所谓“唯一的太监王朝”,但五代十国时期的南汉政权确曾推行过一项骇人听闻的制度:凡欲为官者,必先净身。

在传统帝制中国,宦官虽常伴君侧,却多被明令不得干政。然历朝皆有例外,如东汉、晚唐之宦官专权,已足令人警醒。然而若说一国之内,自宰相至县令,凡食朝廷俸禄者皆须去势为阉——此等奇事,竟真见于史册。
南汉,乃五代十国割据岭南之政权,917年刘䶮(yǎn)于番禺称帝,初号“大越”,次年改国号为“汉”,史称南汉。其疆域涵盖今广东、广西大部及越南北部,幅员约四十余万平方公里。然此国祚仅五十五载(917–971),历经四主,皆以奢靡暴虐著称。
尤以制度之悖逆人伦者,莫过于其官制:凡科举登第、欲入仕途者,无论品级高低,悉须先行阉割。《新五代史》《资治通鉴》均载此事,谓“凡群臣欲用者,皆阉然后用”。是以朝堂之上,满目皆阉;州县之中,无一完人。后世史家遂讥之为“太监王朝”——此非指皇族为阉,实言其百官尽阉也。
皇帝刘氏之逻辑荒谬至极:以为官员若有妻室子女,则心系家室,难效死忠。不如尽去其势,使其无家无后,唯知奉君。此等“忠君”之术,实乃以残人肢体为代价,换取虚妄之控制,可谓愚而残忍。
至末帝刘鋹(chǎng,原文误作“刘怅”)继位,年方十六,承袭祖辈骄奢,更信巫鬼、宠阉宦,朝政尽委龚澄枢、李托等阉人。开宝三年(970年),宋太祖遣使劝降,刘鋹非但不从,反囚宋使龚慎仪。翌年,宋军南伐,南汉竟以阉人李托统兵御敌,结果一触即溃,“如砍瓜切菜”,宗室文武悉数被俘,押赴汴京。
面对宋太祖诘问,刘鋹竟叩首狡辩:“臣年十六僭位,龚澄枢、李托等皆先帝旧人,凡事皆由彼等专断,臣不得自专……澄枢等是国主,臣实似臣子。”此语之无耻,令人发指!然宋太祖竟信其言,斩龚、李等阉臣,反赦刘鋹,授其检校太保、右千牛卫大将军,封恩赦侯,使其安享余年。
呜呼!“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南汉之亡,非天灾,实人祸。其政如朽木,其君如傀儡,其臣如牲畜——然此腐烂之果,竟存世半世纪之久,岂非历史之警钟?
须正名者:南汉并非“太监建立的王朝”,皇族刘氏从未阉割;其“太监王朝”之称,仅指其百官制度之极端畸形。此点常被误传,今特澄清。
古语有云:“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孟子·公孙丑下》)。南汉以残虐立国,以阉宦理政,失人心、悖天理,其速亡也,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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