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霖,岳飞之子,虽年幼蒙冤,却终得昭雪,一生致力于恢复父亲名誉。

岳霖,字商卿,生于宋建炎四年(1130),是岳飞的第三个儿子。他的母亲李娃,出身渔民家庭,比岳飞大两岁,二人于结婚当年生下了岳霖。
岳飞遇害时,岳霖年仅十二岁,而当孝宗皇帝昭雪岳飞冤案时,岳霖已经三十二岁。隆兴元年(1163)四月二十三日,圣旨复岳霖为右承事郎。后又授予他南赣都督一职,并赐予食邑宜兴。
淳熙三年(1176),岳霖出任广西钦州知县。淳熙五年(1178),孝宗皇帝在便殿召见岳霖,称赞岳飞的纪律和用兵之法远超张、韩二人,并表示了解岳飞的冤屈,天下皆知。岳霖稽首涕泣,感激涕零,随即上疏请求归还高宗当年所赐岳飞的御札和手诏,孝宗皇帝诏令准许左藏南库归还。
淳熙十二年(1185),岳霖任川转运判宫;淳熙十六年(1189),他又担任了太常卿、左司郎中和提举封椿库等要职。官至朝请大夫、敷文阁侍制,兵部侍郎,广东经略安抚使,最终被追赠为太中大夫。
岳霖与朱熹、张拭交好,在他们的帮助下,岳霖开始搜集整理岳飞的遗文,期望将其修编成书。然而,由于年老多病,岳霖未能完成这项工作便去世了。
岳霖于绍熙三年(1192)十月逝世,享年六十二岁。岳珂随后将岳霖的灵柩从岭南护送回北方。
岳霖的一生,虽历经坎坷,但始终致力于恢复父亲的名誉,展现了他对家族的忠诚与执着。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岳霖虽英年早逝,但其精神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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