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首页 >> 诸子百家 >> 历史探究

唐朝不良人是什么职位为什么有恶迹还能为官府效力

话历史 2023-07-19 16:25:07

唐朝不良人是基层治安机构,既是官府征用的"恶人",又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执法者"。

不良人属于唐代基层治安机构。古书《称谓录》在"吏"一条中引《说铃续》记载:"缉事番役,在唐称为不良人,有不良帅主之,即汉之大谁何也,立名甚奇。"不良人的职责,主要负责基层的治安,清朝人认为他们的职责与清代民间俗称的"番子"职责类似,而番子"专司缉捕盗贼,访拿逃亡集嫖赌凶棍等事,其他概不能预。

《太平广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贞观年间,有个左丞相叫李行廉,他弟弟李行诠前妻的儿子李忠与他的继母通奸,然后把继母偷偷藏了起来,谎称继母被皇帝召入宫中。李行廉不知情便向皇帝询问了情况,皇帝下诏令长安县令迅速追查。于是李忠与继母制定了一个计谋,李忠的后妈用领巾勒住自己的脖子躺在大街上。等到长安县令审问她时,她说有人假传皇帝命令叫她入宫,然后途中就被一个不知姓名穿紫衣服的人把她带去关了几天,后来便勒住他的脖子把她扔到大街上。事情过后,李忠十分紧张,便私自去占卜,被不良人所怀疑,把他带到县衙审问。开始他们并不认罪,县令就把李忠跟他继母关一起,关的屋子桌底早已藏好了人,他们私下密谋被听了个一干二净,此案得以告破。

由此可见,不良人干的事情主要为缉拿盗贼、访拿逃亡,所以要长期扎根于基层社会,负责寻找案件线索与破案。上述案件中不良人关注了占卜之人,可见其接触的社会成员十分的广泛,三教九流都有涵盖。

不良人在传统的官吏体系中,地位并不高,他们统统属于"吏"这一层级。不只是今天,古代为百姓服务的基层部门也很多,而他们的职员主要负责零碎的杂务,不能算作官这一层级,统统被称作"吏"。"吏"相当于今天单位中的办事员、科员这一级别。"吏"介于官与民之间,是沟通官与民的桥梁,所谓老百姓对于"吏"的直接感受会多过"官"很多。所以"循吏"与"酷吏"在许多平头老百姓心中形成鲜明的对比。

为何有恶迹还能为官府效力

中国人喜欢"顾名思义",从字面上理解,所谓"不良"意思是不善,不好,所谓"不良人"指的是不干好事的人,比如"不良少年","不良之辈","不良老板"等等。然而,唐朝的"不良人"却是官府一种"工作人员"的统称,是官府征用而来,用来侦缉、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小吏。在被官府征用之前,这些人还真的是不良人,也就是所谓"有恶迹者",包括地痞流氓,以及坑蒙拐骗者等等,他们之前做过坏事,但罪行不大,属于"可以团结的对象"。

《唐五代语言词典》的词条里,就有一条叫"不良",是这样解释的:"唐代官府征用有恶迹者充任侦缉逮捕的小吏,称为'不良',俗又称之为'不良脊烂',其统管者称'不良帅'。"

《称谓录》引《说铃续》:"缉事番役,在唐称为不良人,有不良帅主之,即汉之大谁何。"

《朝野佥载》则讲了个不良人破案的故事,讲的是上面命令长安、万年两地命不良人"求贼","鼎沸三日不获",结果还是不良主帅魏昶想了个办法,才完成任务。

《刘宾客嘉话录》里面讲的不良人的故事,就更有趣了,说的是唐德宗时宰相、宗室李勉为开封县尉时,抓了不少盗贼,有不良人想试试他为人是宽还是猛,便接受盗贼的贿赂,还故意让李勉知道。

李勉把那些人召集拢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有人受贿,我都知道,希望受贿者主动来交代问题,给你们三天时间,过了三天还不来,就抬着棺材来见我吧。呵呵,吓唬谁呀,咱又不是厦门大学毕业的(吓大的),受贿者不但故意逾期不交代问题,还欣然自掏腰包买来棺材,抬着来见李勉。李勉冷笑一声,命人取来石灰和棘刺,撒在棺材里,把受贿的不良人装进棺材,然后命人用钉子把棺材盖钉上,送到汴河边,请见观察使,观察使"叹赏久之"。

看来是那些家伙横行霸道惯了,之前欺负上司的事情,估计也没少干,被他们欺负过的上司,最终都被他们收拾得服服帖帖,于是便以为这一位也好打整,便想如法炮制,谁知这一回,碰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以至于自取其辱,没把小命玩儿完,就算烧了高香了。

至于官府为何要征用这些有恶迹者,有关史料未予说明,大概基于这些方面的考虑:

一是官府缺乏人手,而这个人群为数不少;二是这些人由于混在社会,人脉广,消息灵通,搞侦缉具有天然优势;三是这些人虽然不是罪大恶极之徒,但也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把他们弄到政府碗里,便可以由危害社会的负能量,转变为为官府服务的正能量。

由此看来,官府的初衷是好的,效果也不错,这项"政策"出台后,确实有不少不良人化消极为积极,成了有用之人。但官府却有点不厚道,不但直接把这些小吏称为"不良人",还给了一个"不良脊烂"的俗名,更是相当难听,自尊心强的,...

唐朝不良人是基层治安机构,既是官府征用的"恶人",又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执法者"。

不良人属于唐代基层治安机构。古书《称谓录》在"吏"一条中引《说铃续》记载:"缉事番役,在唐称为不良人,有不良帅主之,即汉之大谁何也,立名甚奇。"不良人的职责,主要负责基层的治安,清朝人认为他们的职责与清代民间俗称的"番子"职责类似,而番子"专司缉捕盗贼,访拿逃亡集嫖赌凶棍等事,其他概不能预。

《太平广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贞观年间,有个左丞相叫李行廉,他弟弟李行诠前妻的儿子李忠与他的继母通奸,然后把继母偷偷藏了起来,谎称继母被皇帝召入宫中。李行廉不知情便向皇帝询问了情况,皇帝下诏令长安县令迅速追查。于是李忠与继母制定了一个计谋,李忠的后妈用领巾勒住自己的脖子躺在大街上。等到长安县令审问她时,她说有人假传皇帝命令叫她入宫,然后途中就被一个不知姓名穿紫衣服的人把她带去关了几天,后来便勒住他的脖子把她扔到大街上。事情过后,李忠十分紧张,便私自去占卜,被不良人所怀疑,把他带到县衙审问。开始他们并不认罪,县令就把李忠跟他继母关一起,关的屋子桌底早已藏好了人,他们私下密谋被听了个一干二净,此案得以告破。

由此可见,不良人干的事情主要为缉拿盗贼、访拿逃亡,所以要长期扎根于基层社会,负责寻找案件线索与破案。上述案件中不良人关注了占卜之人,可见其接触的社会成员十分的广泛,三教九流都有涵盖。

不良人在传统的官吏体系中,地位并不高,他们统统属于"吏"这一层级。不只是今天,古代为百姓服务的基层部门也很多,而他们的职员主要负责零碎的杂务,不能算作官这一层级,统统被称作"吏"。"吏"相当于今天单位中的办事员、科员这一级别。"吏"介于官与民之间,是沟通官与民的桥梁,所谓老百姓对于"吏"的直接感受会多过"官"很多。所以"循吏"与"酷吏"在许多平头老百姓心中形成鲜明的对比。

为何有恶迹还能为官府效力

中国人喜欢"顾名思义",从字面上理解,所谓"不良"意思是不善,不好,所谓"不良人"指的是不干好事的人,比如"不良少年","不良之辈","不良老板"等等。然而,唐朝的"不良人"却是官府一种"工作人员"的统称,是官府征用而来,用来侦缉、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小吏。在被官府征用之前,这些人还真的是不良人,也就是所谓"有恶迹者",包括地痞流氓,以及坑蒙拐骗者等等,他们之前做过坏事,但罪行不大,属于"可以团结的对象"。

《唐五代语言词典》的词条里,就有一条叫"不良",是这样解释的:"唐代官府征用有恶迹者充任侦缉逮捕的小吏,称为'不良',俗又称之为'不良脊烂',其统管者称'不良帅'。"

《称谓录》引《说铃续》:"缉事番役,在唐称为不良人,有不良帅主之,即汉之大谁何。"

《朝野佥载》则讲了个不良人破案的故事,讲的是上面命令长安、万年两地命不良人"求贼","鼎沸三日不获",结果还是不良主帅魏昶想了个办法,才完成任务。

《刘宾客嘉话录》里面讲的不良人的故事,就更有趣了,说的是唐德宗时宰相、宗室李勉为开封县尉时,抓了不少盗贼,有不良人想试试他为人是宽还是猛,便接受盗贼的贿赂,还故意让李勉知道。

李勉把那些人召集拢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有人受贿,我都知道,希望受贿者主动来交代问题,给你们三天时间,过了三天还不来,就抬着棺材来见我吧。呵呵,吓唬谁呀,咱又不是厦门大学毕业的(吓大的),受贿者不但故意逾期不交代问题,还欣然自掏腰包买来棺材,抬着来见李勉。李勉冷笑一声,命人取来石灰和棘刺,撒在棺材里,把受贿的不良人装进棺材,然后命人用钉子把棺材盖钉上,送到汴河边,请见观察使,观察使"叹赏久之"。

看来是那些家伙横行霸道惯了,之前欺负上司的事情,估计也没少干,被他们欺负过的上司,最终都被他们收拾得服服帖帖,于是便以为这一位也好打整,便想如法炮制,谁知这一回,碰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以至于自取其辱,没把小命玩儿完,就算烧了高香了。

至于官府为何要征用这些有恶迹者,有关史料未予说明,大概基于这些方面的考虑:

一是官府缺乏人手,而这个人群为数不少;二是这些人由于混在社会,人脉广,消息灵通,搞侦缉具有天然优势;三是这些人虽然不是罪大恶极之徒,但也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把他们弄到政府碗里,便可以由危害社会的负能量,转变为为官府服务的正能量。

由此看来,官府的初衷是好的,效果也不错,这项"政策"出台后,确实有不少不良人化消极为积极,成了有用之人。但官府却有点不厚道,不但直接把这些小吏称为"不良人",还给了一个"不良脊烂"的俗名,更是相当难听,自尊心强的,...

本文地址:https://www.dadaojiayuan.com/lishitanjiu/86938.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邮箱:douchuanxin@foxmail.com),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特此声明:本站内容仅供读者参考,请理性理解、审慎对待,勿作为实际依据。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