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首页 >> 诸子百家 >> 历史探究

古代虎豹嬉春究竟是什么刑罚,女囚犯对此深受磨难和折磨

众妙之门 2023-06-16 12:45:24

所谓“虎豹嬉春”,并非史载正典之刑,实为后世附会之说,多见于野史稗乘,其事荒诞不经,不足为信。

酷刑之名,多出讹传

中国历代法典,自《唐律疏议》以降,至《大明律》《大清律例》,虽有笞、杖、徒、流、死五刑之设,然未尝录有“虎豹嬉春”之名。此说多见于明清笔记小说,或为市井传闻,或为文人杜撰,用以渲染前朝之暴虐,以警当世。正如《资治通鉴》所言:“法者,天下之公器;刑者,所以禁暴止奸。”若真有以人饲兽、鞭炮惊兽之酷法,岂不悖逆天理人伦?

古人云:“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治世尚宽,乱世用重,然亦有度。若以禽兽之性加诸人身,非但失法之本意,亦丧人道之基。故此类传说,多属虚妄,不可轻信。

野史流言,何足凭信

所谓“将裸体女子与猛兽同置麻袋,投以爆竹,致其被撕咬至血肉模糊”之说,细究其理,实难成立。虎豹乃山林之王,性烈难驯,岂可如家畜般随意驱使?且古时火药初兴,鞭炮多用于节庆驱邪,非刑狱常备之物。更遑论将猛兽与人共囚一囊,既无操作之可能,亦无史料之佐证。

吕洞宾游岳阳,见世人争讼不休,叹曰:“人心若兽,何须外求虎豹?”此语虽出道家寓言,却道尽酷刑之源——不在刑具之惨,而在人心之戾。张三丰亦曾言:“治国如炼丹,火候太过则焦,不及则生。”刑罚亦然,过苛则民怨,过宽则奸生,唯中道可久。

观《史记·酷吏列传》,虽载张汤、周阳等用法深刻,然皆依律行事,未闻以戏谑残虐为能事者。至于古罗马角斗之风,诚为异域旧俗,与中国礼法传统迥异。华夏自周公制礼作乐,便以“仁”为本,《尚书》有言:“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此即慎刑之道也。

后世好事者,每假托古刑以耸听闻,或为讽喻时政,或为博取眼球。然读者当明辨之:真史重据,稗说重趣。若以小说为信史,则如执烛照天,徒增迷雾耳。

今人幸逢法治昌明之世,刑不上大夫之旧习已革,男女平等之义已彰。回望所谓“虎豹嬉春”之说,不过是一面映照人心恐惧的幻镜。与其信其真,不如思其伪;与其惧其酷,不如守其仁。正如东坡赤壁夜游所悟:“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世间至美,原在平和;人间至酷,常起妄念。

本文地址:https://www.dadaojiayuan.com/lishitanjiu/18728.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邮箱:douchuanxin@foxmail.com),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特此声明:本站内容仅供读者参考,请理性理解、审慎对待,勿作为实际依据。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