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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敏之与武则天是什么关系他有哪些荒唐行为

以史为鉴 2023-07-06 18:55:07

贺兰敏之与武则天是什么关系?他有哪些荒唐行为?

贺兰敏之是武则天亲姐姐韩国夫人所生的外甥,一度被武则天收为养嗣、改姓武氏,视作武家宗祧继承人;但他恃宠而骄,淫乱无度——亵渎祖母荣国夫人、侵吞太后赐予的巨额丧葬珍宝、强暴太子李弘未过门的妃子、凌辱太平公主侍女,终被武则天褫夺爵位、流放雷州,途中遭缢杀,年仅二十九岁。

一、从“武家储贰”到“国之巨蠹”:一场被纵容酿成的崩坏

贺兰敏之的悲剧,不在出身寒微,恰在恩宠太重。武士彟卒后,长子武元庆、武元爽苛待继母杨氏(武则天之母),武则天登后位后,听母言将二兄远贬——武元庆死于龙州,武元爽亦不久被诛。武氏嫡脉几近断绝,武则天遂以胞姐韩国夫人之子贺兰敏之为嗣,令其改姓武,袭封周国公,授太子宾客、左散骑常侍,实为预备的武家宗主。此非寻常外戚恩荫,而是政治托付——她需要一个“干净”的武姓继承人,来绕过那两个曾欺凌母亲的兄长之后裔。

可这枚被精心嵌入宗法齿轮的“新武氏”,甫一得势,便急速锈蚀。他“风神俊朗,姿容绝世”(《大唐故贺兰都督墓志铭》),却将才貌尽数倾注于放纵:竟与高龄祖母荣国夫人私通。此事《资治通鉴·唐纪十八》载:“敏之与外祖母荣国夫人有私”,司马光虽未明言细节,但以“有私”二字定性,在唐律中即属“十恶”之“内乱”,足见其悖伦之烈。

“麀聚之行,岂惟禽兽?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此语化自《诗经·小雅·斯干》“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后世朱熹《诗集传》斥“麀聚”为“父子共妻,人理灭绝”,正可映照贺兰敏之与荣国夫人之事。礼崩至此,宗法根基已裂。

二、罪无可赦:三桩铁案击穿最后的容忍底线

荣国夫人薨逝,武则天“出宫中珍物为赗”,厚葬逾制。贺兰敏之却尽取殉葬宝器入己囊,仅以粗器充数;更于灵堂观倡优、酣饮啖肉,哀容全无——此举非止失德,实为对武则天权威与孝道秩序的公开践踏。

更骇人者,太子李弘聘司卫少卿杨思俭之女为妃,婚期迫近,贺兰敏之竟“闻其美,逼而淫之”(《旧唐书·外戚传》)。此女乃未来国母人选,凌辱她,即是挑衅东宫、蔑视储君、撕毁皇室婚姻契约。

太平公主时年尚幼,赴外家奔丧,其随侍“有姿色者,无不私之”(《资治通鉴》)。连幼主身边女官亦不能免——这已非风流,而是以权势为刃,系统性摧毁皇室尊严与女性安全边界。

当三罪叠加,武则天再无转圜余地。上元元年(674年),诏书昭告天下:“敏之罪状,擢发难数”,削其官爵,复姓贺兰,流岭南雷州。行至韶州,“以马缰缢杀之”(《新唐书·则天武皇后纪》),终年二十九岁。史笔冷峻,一字不提“赐死”,只道“缢杀”,其决绝可见一斑。

权力若失敬畏,则恩宠即鸩酒;宗法若缺惩戒,则慈爱成祸根。贺兰敏之之死,不是外戚倾轧的偶然,而是武周革命前夜,一次血腥的秩序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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