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权倾朝野的藩王,却是光武中兴后唯一获准常驻中枢、代天理政五载的皇弟;他不握兵符而掌国柄,不居相位而重于三公,靠的不是血缘恩宠,而是“文足以经邦,行足以范俗”的真功夫。

刘苍,光武帝刘秀之子、汉明帝刘庄同母弟,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封东平王,时年不过十余岁。《后汉书·宗室四王传》明载:“苍少好经书,雅有智思,容貌甚伟。”所谓“容貌甚伟”,非止于眉目清朗、身长八尺——那是史家对一位兼具器宇与学养的郑重笔法。他早年师从名儒桓荣,通《春秋》《尚书》,尤精礼制;明帝为太子时,已“每见苍辄肃然起敬”,并非因尊卑,实因学问服人。永平元年(公元58年),明帝即位未久,即召刘苍入朝,“拜为骠骑将军,位在三公上”,特设“东平府”于宫城之侧,僚属数十人,专司典章、顾问、监政。此制前所未有:西汉吴楚七国之乱后,藩王“不得预政”已成铁律;而刘苍竟能“留京辅政凡五年”,《资治通鉴·汉纪三十四》特书:“自汉兴以来,宗室无在朝廷任事者,苍始开其端。”——这并非破例施恩,实是君臣共守“礼以定分,乐以和民”之大道的自觉选择。
礼乐者,非钟鼓玉帛之饰也,乃天下之大防、人伦之经纬也。
永平年间,距光武中兴已三十余年,四方宁谧,仓廪实而礼义兴。刘苍敏锐洞察:治国若仅止于刑政安稳,犹大厦无梁;必立一代之礼乐,方可谓“功成作乐,治定制礼”。他上《奏立礼乐章》曰:“高祖受命,扫除暴秦;孝文恭俭,泽被黎庶;世祖中兴,再造汉室……今承平日久,宜稽古礼经,损益前制,制一代之典,使上下有章,内外有度。”此议深契明帝之心,遂诏太常、博士等“博采《周礼》《仪礼》及汉家旧仪”,由刘苍总其纲领。后世《东观汉记》赞曰:“礼乐之兴,实自苍发之。”——这不是复古怀旧,而是以文化自觉为政权注入超越武力的合法性根基。
恰如苏轼《赤壁赋》所叹:“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礼乐之贵,正在于它如清风明月,无形而化万民,无威而束群伦。
永平三年春,明帝欲巡狩洛阳近郊,旋有猎意。刘苍闻之,即上《谏猎疏》:“春者生德之时,农事方兴。若驰骋原野,践伤禾稼,虽陛下节用爱民,而小民之忧,岂在奢靡?在失时耳!”他引《礼记·月令》:“孟春之月,毋覆巢,毋杀孩虫……以顺天时。”又温言劝曰:“圣人之德,非耀于外,而在动静之间皆合于道。”明帝览奏,“瞿然改容”,当日还宫。次年秋,帝复欲出猎,刘苍再疏:“秋狝虽古制,然今岁旱蝗初息,民力未复,愿陛下以百姓之腹为腹。”帝遂罢行。《后汉书》评曰:“苍之谏,如春雨润物,不见雷霆而百谷自生。”
——真正的忠诚,不在俯首帖耳,而在敢于以礼为尺、以民为心,校正权力的航向。
刘苍薨于永平十一年(公元68年),明帝亲临哭奠,谥曰“宪”,《逸周书·谥法》云:“博闻多能曰宪,赏善罚恶曰宪。”——此一字,凝练了他一生的重量:不是权臣,却是制度的奠基者;不是帝王,却以儒者之身,为东汉王朝立下了最温厚、也最坚韧的精神脊梁。
本文地址:https://www.dadaojiayuan.com/lishitanjiu/84697.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邮箱:douchuanxin@foxmail.com),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特此声明:本站内容仅供读者参考,请理性理解、审慎对待,勿作为实际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