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崩乐坏的开端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这一时期周朝所确立的封建社会制度开始出现裂痕,并最终走向了终结。

在周朝之前,商朝实行的是内外服制度,这种制度具有极强的征服性质。内服是商族本族群的活动区域,而外服则是商族以外的附庸方国活动区域。商王通过两种不同的管理制度来处理本族和臣服外族的事务,实际上是以联盟首领的方式与各附属方国形成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商朝的外服制度由臣服于商族的部族构成,这些部族多因武力被迫承认商族的天下共主地位。然而,在商族的祭祀信仰中,整个商族都被认为是获得天命眷顾的,因此商王通常对附属方国秉承一种歧视和欺压的态度。正因如此,外服方国的臣服是以商族中央力量的强弱为转移的。
周朝建立后,推行的分封制度彻底打破了商朝的联盟支配模式。不论姬姓宗亲、有功的大臣,还是夏商遗民,均被分封建国,将诸夏族群以等级化的分封制度构筑成一个整体。周朝要求各诸侯国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封国之中的重要官职任免需要呈报周天子批准方能有效。同时,周朝设置了各个封国的君主对周王室需要承担的各种义务,包括派兵随从周天子出征和戍守王畿、定期觐见和缴纳各类贡品、赋税等。可以说,相较于商朝内外服制度,周朝分封秩序的建立实质上加强了周朝中央的权威。
尽管分封制度相较于商朝内外服制度具有诸多优越性和先进性,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周朝的分封制度逐渐开始出现动荡,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礼乐崩坏。最初的周朝封国大多是以军事征服者的姿态来到封地的,当他们携带亲族和亲兵成为封地领主时,也就成为了周朝分封制度下的军事贵族。这些贵族阶层与封地上的平民天然存在差异,为了巩固自身的统治,贵族们也需要保持这种差异以凸显自身的优越和高贵。于是,一种具有强烈等级秩序的礼法意识形成了。
礼仪性充斥着周朝的方方面面,包括战争。据《左传》记载,“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即只有祭祀和战争可以称得上是国家大事,这两件事最开始都是只有贵族才有资格参加的,平民是不能沾染的。西周时期的诸侯国之间发生的战争,大多是一种贵族战争,并且双方的战争具有一整套繁琐的“礼仪”规范。当时,如若不按照贵族礼法打仗,即便胜利了也会被周围的诸侯国所鄙视,反而导致国家地位的下降。这一时期贵族之间的战争,其礼仪性要远远大于实用性,并且战争本身亦是分封秩序的组成部分。
虽然由于周朝礼仪制度的存在,促使贵族之间的战争维持在一种低烈度的范围之内,但分封国家地理位置的差异决定了地理上位于诸夏边缘的国家更容易受到诸夏体系之外的文化影响。西边的秦国、南方的楚国均属于这样的地理边缘国家,也因此对周朝礼仪制度的认同感最低。西周时期,楚国经常数次冒犯周王室,并将自己的子爵封号僭越成为楚王。正因为如此,我们现在史籍中才会看到有楚国自称为王而他国称楚国君主为楚子的情况。
到了春秋时期,楚成王在与宋襄公的一次交战中,迂腐的宋国君主宋襄公依旧按照西周时期的礼仪作战,不愿意在楚国军阵尚未排列整齐之前出击,最终惨败而逃。相较于宋襄公的抱残守缺,楚国人不按套路出牌是有先例可循的。早在公元前706年,春秋初年,楚国讨伐作为周王室铁杆附属的随国,随国君主面对楚军压境曾说自己无罪,奈何楚武王回应道“我蛮夷也”。随着诸侯争霸日趋激烈,战场上的贵族风范逐渐沦为笑柄。正因如此,孟子才会说“春秋无义战”,即从春秋时期开始,已经没有依据礼仪道德进行的正义战争了。
虽然春秋时期各诸侯国之间日渐撕破面皮,展开了更加注重实用性的争霸战争,但分封秩序同样限制了这些诸侯国君的力量。在嫡长子继承制度和分封制度的共同作用下,各个诸侯国内部的结构同样是一个小型的分封体系。诸侯们会分封自己的亲族或功臣去管理封国内的新建城池和周边领地,从而造成周朝形成了多级分封的社会结果。随着时间的推移,周天子渐渐管不了治下日渐做大的诸侯们;而在许多诸侯封国之中,一些卿大夫亦逐渐发展壮大,分化了一部分诸侯国君的实力。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春秋时期战争的规模一般不会太大。
然而,在春秋末期至战国初期,中原社会出现了两个重要的技术进步,引发了整个社会结构发生全面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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