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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自古倡导以道为体、以术为用——从《新华网》的论断说起

大道家园 2023-04-21 12:04:11

2019年11月18日,中央党校《学习时报》、《新华网》等媒体发表署名文章《深刻理解知重负重的意蕴与内涵》,文中提到“中华文化自古倡导以道为体、以术为用,一向不缺乏“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深沉情怀。”作为党的理论阵地发声,对中国传统文化相关内容的援引简明扼要,直指根本(原文详见:

新华网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9-11/18/c_1125243658.htm

理论网

http://www.cntheory.com/zydx/2019-11/ccps191118H7OQ.html

学习时报http://dzb.studytimes.cn/shtml/xxsb/20191118/43895.shtml 中央党校http://www.ccps.gov.cn/dxsy/201911/t20191118_136171.shtml





“以道为体、以术为用”的文化命题是中华智慧的核心内容,远至鬼谷子、韩非子、庄子、孙子等,近至当代各派文化学者,都在其学术论著、出版作品中有所提及。然而,即使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当前仍有某些所谓大师在不同的学术场合、网络媒体作品中非要说“以道为体、以术为用”是他学道、悟道二三十年的“智慧结晶”。不来不想对此发表什么,但在其公众号文章有许多对我们大道家园歪曲事实的攻击。同时,也是为了天下其他学道人能够更好更自由的运用这一学术观念,如果古圣先贤的文化精髓被一个人操控岂不成了文化垄断?借此机会我们通过查找文献和使用网络上各搜索引擎就这一内容进行了综合搜索,辨别研究之后,厘清思路,以正视听。
在几千年文化发展历史上,围绕“以道为体、以术为用”的命题,还变通衍生了更多的说法,比如“以道为本”、“以道御术”、“以道统术”、“以道驭术”等,实际上如出一辙,通过搜索我们发现,这种情形多出现在古人的论述中,现代学者则常见采用“以道为体、以术为用”,详见下方搜索页面截图——




——以上是古人关于“以道为体、以术为用”的学术观点,接下来我们看现代学者学术文献与出版作品的表述。





——上图是一位学者关于《韩非的政治学说》笔记博客文章,发表时间为2004年,清晰的提到以“道”为体而以法、术、势为用,当时互联网在中国尚未普及,这个应该是比较早出现在网络上的内容。
仅通过搜狗百科,我们又至少搜索到四本公开出版的图书提及“以道为体,以术为用”,分别在其编辑推荐、内容介绍中出现,详见截图。



——这是《修养之最高境界》,出版时间亦相对较早,为2009年。



——这是2010年出版的《<孝经>研习报告》,作者钟茂森,内容简介中提及“以道为体”。



——这本是《明代心学的开篇者——陈献章》,2014年,引用“以道为体”的理论。



——《易揽天下》,2014年,序言中出现 “以道为体,术为用”。



——在百度文库输入关键词后,可看到含“以道为体”、“以道统术”一类字眼的篇目均有被录入。



——在360搜索引擎输入“以道为体以术为用”搜索结果如上图,限于篇幅,我们不再一一打开。



——如上图所示,早在2017年4月,千聊平台羲黄讲堂的《太易先生妙解<黄帝阴符经>》讲课节目中,大道家园创始人太易先生就也曾提出过“以道为体,以术为用”,但并不是把这一学术观点据为己有,而是以文化传承、学术交流的姿态与听众分享。据录音整理的文字内容刊登于大道家园网站,见下方截图。



——以上是《太易先生妙解<黄帝阴符经>》网站文字版截图。尽管大道家园于较早之前已经提出“以道为体,以术为用”,但也从不把这一观点据为己有,固步自封,而是通过公益分享让更多人受益。包括太易先生发展创新提出的三大道学理念“道学为体,科学为用”、“汇综百家,并为道学”、“至道修炼是道学的惟一核心”,也从未将这些学术观点说成是个人所有,而是希望大家都能用,一起推动道学发展、文化繁荣,产生社会效益,广大道学爱好者、文化学者都可以拿来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学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被重视,这是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的表现。但学术著作权不能被滥用,经过继续咨询大道家园法律顾问祝勇锋律师,我们不妨从法律保护、学界认定、学者担当几个方面来探讨。
首先,无形学术观点能否升华为知识产权,受到法律保护,要看是否形成完备体系的学术作品,才能享有著作权或知识产权保护。这样的学术作品,按照通行要求,应创作出实质性文字、图片,有独一无二非重复性的学术理论,这样的理论应该具有清晰了然的独立性,与已有学术不存在相似性,有前无古人的前瞻性。否则,是无法受到著作权等法律保护的。我们通过大量网络搜索截图,很明显已经足以证明“以道为体、以术为用”是古已有之,在当代被众多学者大量重复引用,是不可能成为一个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学术内容,党媒才会措辞严谨明确提出“中华文化自古倡导以道为体、以术为用”。特别强调的是,在这一点上,以道学传承的至道修炼口诀为例,都是属于公共的文化传承,不能滥用知识产权保护。
其次,学术作品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按照学界的既往先例,应经过严谨的认定,包括且不限于作品需要在权威媒体(含电子刊物、合法网络等)公开发表、正规出版社发行图书、有可证明的时间标签等,所以即使是学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也不能滥用,不能把一个学术观点尤其是古已有之的学术观点界限模糊的窃为己有,滑天下之大稽。道学毕竟是天下人的道学,如果非要把“以道为体,以术为用”的文化命题说成是某人最早提出的学术观点,也需要以严谨的学术态度提供前述的证据、权威的时间证明标签等,而不是随便一句“我多少年前就提出了这个观点”一句话就能证明的。
再次,道学文化学者应同时具备实修证验与责任担当精神,包括身体与精神层面,即所谓性命双修。法律并没有明文要求道学传承者必须做公益慈善、济世度人,但我们应该有这样的担当精神,有一种“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舍弃精神。把中华文化自古倡导的以道为体、以术为用据为一己之见,把传统文化中体现生命关怀的至道修炼口诀由天下公有变为一门派所有甚至家庭私有等行为,本身就大有局限,境界格局不足,谈不上所谓实修!
以开放的姿态进行文化学术交流才是学者应有的风度,用学术做慈善也是一种慈善!大道家园即使独立提出三大学术观点,有相关证据,但放弃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将学术观点发扬光大,为天下人所共有,造福社会!道学是人类科学的总纲领,本着老子讲的道德二字,千聊平台《太易先生妙解<阴符经>》语音课程将持续免费开放公益传播!
综上所述, “以道为体、以术为用”不是某个人的学术专利!是从古至今从未断绝的中华文化核心智慧,祂属于全人类,且必将会对人类文明未来发展走向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引领文化发展的当代学者,应当尊重历史、尊重文化,留意党媒,求真务实,为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我们摘取党媒刊登的《深刻理解知重负重的意蕴与内涵》中涉及“以道为体,以术为用”整段内容共同学习——知重负重,就要恒追远,不能只想着出奇而忘了守拙。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作风养成提出的重要遵循。其中折射出的精神品质一直都为共产党人所推崇,教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国人。比如,20世纪60年代初,大庆石油职工形成的“三老四严”精神,所谓“三老”,就是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质朴的言辞依然穿透着历久弥新的人格力量。这些对于我们今天增强负重之志都大有裨益。时下不乏一些人信奉巧字当头的人生哲学,习惯遇到矛盾击鼓传花,熟稔投机取巧婉转曲达,热衷凭风借力搭乘便车,倘若任之渐变传染影响到政治生态甚至社会心态,危害不可小觑。中华文化自古倡导以道为体、以术为用,一向不缺乏“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深沉情怀。作为人民公仆、时代先锋、民族脊梁的中国共产党人,将这样一种情怀完美融入自身的价值观,无愧为实现复兴伟业的中流砥柱。要永远铭记那些勇立时代潮头,无悔拼搏奉献的守拙守正之人。像我们这样大一个国家,有些担子必须有人扛,有些目标根本无捷径可走,要甘于埋头厚植内心的笃定与执着,纵须移山填海亦不为惧





党中央在公开媒体中提出 “中华文化自古倡导以道为体、以术为用,一向不缺乏‘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深沉情怀”,把“以道为体,以术为用”文化命题归功于古圣先贤开创的中华文化,非常富有内涵。我们广大文化学者应当以党的引领方向为中心,放开个人及门户门派等狭隘之见,共同运用先哲智慧,携手开创道学文化新篇章!而不是带有个人私欲色彩进行学术垄断甚至背后造谣、恶意诬陷,无所不用其极的诽谤中伤、学术打压、政治打压!这一切行为于人类文明进步无益!
道学是天下人的道学,是利国利民和谐万邦之学!作为道学文化传承学者,不应把道学江湖化,成为一己之学。具备传道授业解惑的师者风范,胸怀以道术兼济天下的气概,才是合格的学者、传承者!
中华文化自古倡导以道为体、以术为用;修身养性历来主张道德并进、知行合一。是以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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