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隋唐以來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茶业成为一个新兴的重要产业,其社 会经济政治影响日益突出。商品经济的发展,其必要的推动力是商品增值,也就是买进与卖出之间存在差价。商人从事商品贸易,其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润, 因此必然要贱买贵卖。在古代,与粮食产品不同,我国的产茶区主要集中在南方, 而茶叶的消费区,除了南方之外,还有广大的中原地区和北方、西北的少数民族 地区。由于这种产销之间存在的巨大空间距离,使得茶叶贸易多为远程贸易,形 成高额利润,从事贩卖茶叶是一个暴利的行业。
茶业既然如此暴利,但是在唐代之前,我们发现并没有多少关于茶的文献记 载,茶叶的消费也一般局限于产茶区及其附近和宫廷御用。商品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隋朝京杭大运河的开通,使得南北之间的经济往來更加 便利,大大降低了商品的运输成本,也是茶业经济能够在唐代兴起的一个不可或 缺的条件。而茶叶对于古代不甚发达的交通来说,其便携性更为其在商品经济的 发展中崭露头角发挥了优势。
除了茶叶买卖容易形成高额利润,刺激茶叶贸易发展之外,茶叶巨大的市场 需求量也是茶叶交换市场繁荣的一个重要因素。茶叶分为不同的品级,既可为生活日用,又可为点缀优裕生活的奢侈品,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从唐代起,饮茶 逐渐成为普遍风气。正如时人李珏所说:“茶为食物,无异盐米,与人所资,远近 同俗。既祛渴乏,难舍斯须,田闾之间,嗜好尤切。”饮茶之风到了宋代更加盛行, 王安石曾说:“夫茶之为民用,等于米盐,不可一日以无。”不仅中原地区如此,少数民族也酷爱饮茶。早在唐代中叶,“时回鹘入朝,始驱马市茶。” 北宋熙宁七 年(1074年),熙河经略使王韶建言:“西人颇以善马至边,其所嗜唯茶……”。
高额的利润,广大的需求,再加上便利的交通,使得茶叶贸易自唐代开始迅 速发展。茶业经济的兴起,引起了唐政府的重视。于是自唐德宗贞元九年(793 年)开始正式对茶叶征收茶税,介入茶叶的销售领域,把茶叶纳入政府管制之下, “是岁,得民四十一万”®,有力的解决了唐政府财政上的困境。榷茶的巨大利益, 是北宋政府重视榷茶的动因之一。
其次,宋朝自立国起,一直处于财政紧张的境地。宋代是历代土地兼并最激 烈的一个朝代,早在立国之初,宋太祖就指出:“不抑兼并,富室连我阡陌,为国 守财尔。”然而,富民买田而不受税额,谓之有产无税;贫民卖田而不推税额, 谓之产去税存。这样的封建赋税制度鼓励了兼并,同时使得田赋越来越少。而在 另一方面,宋代却是历代政府开支中最大的朝代,宋初为加强中央集权而采取的 一些列措施,逐渐造成了冗兵、冗员、冗费的局面。自雍熙用兵以后,更有了巨 额的边费,而此后对辽夏的岁币更是让宋政府的财政捉襟见肘。仁宗庆历以后, 每年入不敷出,差额在三百万以上,以后每况愈下。以至于从来做为“军国之资” 的两税正赋,己不能填补庞大的政府开支。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财政急需寻找出 路,而征榷的巨大利益,恰恰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再次,茶叶在宋代是一种重要的战略物资。由于自唐末以來,中原混战,政 权更迭,使得北方和西北少数民族的势力趁机迅速扩张起來。契丹盘踞北方,从 后晋手中获得了幽云十六州;党项崛起于西北,控制河西。这种情势下,中原政 权丧失了牧马的场地和马匹的来源,在对抗以骑兵为主力的少数民族侵犯时,更 加被动。于是,买马成了宋政府面临的严峻问题。起初,茶叶在宋代政府买马的 交易中并不占有突出地位。“先是,以铜钱给诸蕃马值,……有司言戎人得钱,销 铸为器,乃以布帛茶及他物易之。” 由于少数民族政权,在用马匹换来铜钱后, 将其铸造为兵器,反过来威胁中原,所以后来以钱易马就渐渐被茶帛等实物代替。 于是,茶叶与军队装备挂钩,成为一项重要的战略资源。
以上是宋代榷茶制度产生和存在的背景所在。但是,北宋初年决定实行榷茶 还具有当时的特定原因。北宋榷茶开始于建隆三年(962年),根据《续资治通鉴 长编》卷三建隆三年正月丁亥条,“以监察御史刘湛为膳部侍郎,湛奉诏榷茶于蕲 春,岁入倍增”。建隆三年,北宋刚刚承袭了后周,还没有结束五代十国割据的局 面,摆在北宋政府面前的是一个生存和发展的问题。不管是稳定新生的政权,还 是以战争来结束分裂,都需要强大的财政支持。榷茶对于财政的意义,前面己经 论述过,非常重大。而且,建隆三年的蕲春榷茶,成效也是很显著的。但是,财 政目的并不是宋初榷茶的最主要的目的,因为就当时来说,北宋境内产茶的淮南 四十州并没有榷茶,而榷茶于蕲春,以及《文献通考》卷十八《征榷五•榷茶》 所载的“乾德时东南六路闽浙归职方,余尚未平,太祖榷法盖禁南商擅有中州之 利,故置场以买主,自江以北皆为禁地”,目的很明确,就是要防止南方商人操纵 中原利权。对于这一点,亦可见证于《续资治通鉴长编》乾德二年(961年)七 月乙未条:“……江北置折博务,禁止商旅过江,诏谕唐主,恐其挟中国之势,有 所侵扰也。”这是由当时特定的时局环境所决定的。
我们不妨从几个侧面来讨论这个问题。
第一,宋代是中国古代财政负担最重的主要王朝。
说财政负担最重,首先,宋的疆域在主要王朝中几乎是最小的(北宋先后设立过35个路,但实际上有意义的不过20多个,南宋则只有17路),疆域小意味着财政收入来源少;其次,宋是历代主要王朝中开支最庞大的,因为两宋拥有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庞大官员队伍,不仅实职多,而且拥有数倍甚至数十倍与实职的虚职、候补和祠禄官,甚至一个州既有知州(实际的市长)也有刺史(名义上的市长),一个县既有知县又有县令,当然,只有实任才有实权,但只要是官都要发工资,官越多人事成本也就越大;第三,宋代是历代养兵最多的,禁军、厢军在北宋熙宁年间曾达到创纪录的111.2万,而这些兵又没有什么战斗力,打仗时不得不“堆人头”或者再招募新的“使臣效用”或“武功队”,这样一来开支当然就更大;第四,两宋因为外战不利都有每年对外的“岁贡”、“岁赐”,这些白花花的银子、亮闪闪的绸缎,可不是吴钩等人所谓“小意思”,而是相当大的一笔开支。
简单说,宋代的情况是收入渠道少,支出渠道多且开销大,那么怎么办?吴钩等人说“做买卖”——那么我们来看做买卖。
第二、宋代对商人的不友好。
宋代因为疆域狭小,负担沉重,因此采取了历代几乎最严厉的专卖制度(榷制),汉代开始的榷酒、榷盐铁,唐代开始的榷茶,榷丝,宋代一律照用不误(专卖税是宋代第一大财政收入来源),且宋代税官收税只限五里,五里外就归另一个税官负责,这导致商路越长成本越高,且越是小本经营,生计就越艰难。不仅如此,宋代还在不同地区发行不同货币,比如在边境地区发行别处用不了的铁钱,在四川发行几年后就全部作废的“交子”纸币,这也让长途经商变得举步维艰。
第三,因为开支巨大所以赋税沉重。
宋代田赋沿用唐末两税法,但两税法本意是把所有的税种合并为一年两税,其余不再征收,而宋代却是征完两税再征名目繁多的杂税,而且为了方便自身,制订了“鼠雀耗”(额外多征收一些粮米以防被老鼠麻雀偷吃)、“支移”(税赋是要运输的,要求老百姓支付运费)、“折变”(要求老百姓支付现金,然后制订统一的兑换率,这个兑换率总是比市场价更对官方划算)。至于明明未成丁或已年迈却继续征收丁钱(挂丁钱),借口“花钱向老百姓买布”实际上却从老百姓头上收买布钱的“和预买本”(后来布不再买但钱却一直收下去),以及连宋朝财政官员自己都解释不清的“经制钱”,等等,加上两宋“不抑兼并”,上至官僚下至乡绅都疯狂兼并土地,令许多农民无力生存,只好流入城市——于是宋代又成为第一个对无地城市人口收“坊郭钱”和“科买钱”的朝代。
第四,无力负担,或兵或贼
如此沉重的压榨令许多宋代贫民无力负担,他们的第一选择是去当兵,宋代许多官员也明确论述,“多一兵即少一贼”,把招兵当成扶贫救济,而非国防事业。
这样弄来的兵有没有战斗力且不说,因为当兵是有其它目的,所以积极性不高,而政府和社会也瞧不起他们,为防止逃跑在他们脸上刺字(这是罪犯的待遇),而因为兵越来越多财政同样养不起,所以不断降低单兵待遇。
兵也当不下去那就只好做贼了,所以两宋享有平均年农民起义(“盗贼窃发”)最高的光荣纪录(总看过水浒传吧……),为此宋深感不安,仁宗嘉佑六年(1061年)制订“窝藏重法”,从重处理“盗贼”,5年后又“别立重法,宋神宗熙宁年间改订《贼盗重法》,几年后又再度加严……从仁宗开始在京畿、京东、河北三路设置”重法区“,规定“重法区”对“盗贼”惩罚加重(原来的《宋刑统》已经很重,此后“重法区”不断扩大,至元祐年间已扩大至当时全部24路中的17个,几年后还补充个“非重法之地而囊橐重法之人并以重法论”的条款,南宋更“严盗贼法”,把全国都定为“重法区”——如果老百姓真那么富有、幸福,他们吃多了撑的还是皇帝大臣们吃多了撑的?
你们觉得这样的“富有幸福”如何?反正你们乐意就去梦想着穿越,我是恕不奉陪的。
贡茶 一种无偿征用或定额实物税。贡茶起源于周武王时期,当时作为贡送的礼品。
唐代贡茶分为两类:
①专设官焙(官办的制茶工场)所制造的御用珍品。
②规定特定的地区所进贡的茶。是一种实物纳税制度。自唐代起,贡茶成为定制。宋代茶园多为民间经营,仅福建、江西设有官茶园和官焙制造贡茶。
其时斗茶流行,福建所产建茶取阳羡茶和顾渚紫笋茶而代之。元朝的贡茶始于武夷置场官工员。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诏天下产茶之地,岁有定额,以建宁为上。清代在杭州西湖龙井设有御茶园等。
茶税 又称茶课。是一种以实物或货币纳税的制度。唐代后期,财政困难,因此在德宗建中元年(780)实行茶税。兴元元年(784)罢茶税。
贞元九年(793)复茶税,以代水旱田租,化为常税,产茶州县和茶山就地征税,商人贩茶以三等定估,十取其一。长庆元年(821),茶税率增为15%,武宗会昌年间正税之外,又加一种“塌地钱”,实为过境税。
唐宣宗大中初年立茶法,取消横税,保护纳正税商人。自唐代起,历朝相因,茶税成为国库的主要收入之一。
宋代,茶叶实行官买官卖,既榷茶又征税。元承唐宋,强征茶税,自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后的近40年内,茶税增加了360倍。明代茶政以榷茶易马为主,收税为辅。清朝亦征重税。
榷茶 一种官营专卖制。唐文宗大和九年(835),改茶税为榷茶,并设榷茶史,规定茶的种植、制造、销售全部归官府掌握,旋即夭折。宋代在绝大部分产茶区实行唐代始创而未行的榷茶法。宋代的榷茶为“榷法”,与唐代比较,更为具体完备。京师(开封)设有总管全国茶盐贸易的机构——榷货务。自宋太宗雍熙年间至仁宗至和二年(984~1055),茶法屡变。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罢通商法,恢复荆湖、江淮、两浙、福建七路的榷茶制度。四年,行卖引法,即商人高价买茶引,凭引向园户购茶(自付茶价)。严密的卖引制度由此开始,元明清三代皆行卖引制。自咸丰(1851~1861)以后,普遍改为厘金税,这样榷茶之制就改为民间自由经营。
边茶 对边疆地区的茶政。历代王朝对于好饮茶而又不产茶的边疆地区的控制,主要通过两种办法:①对茶叶供给采取限量、直接分配的办法,以求达到以茶治边的目的。②实行茶马互市,即以少量的茶交换多数战马。最早见于唐朝,但未成定制。自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在蜀置买马司,设官茶场(后二者合为茶马司),规定以四川的茶叶交换“西番”各族的马匹,这才确定为一种政策。宋代以后,除元朝外,明清两代都沿用宋制,在四川、陕西等地设立专门管理茶马互市的机构——茶马司。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废茶马司,茶马互市也随之淘汰。茶马互市在中国历史上对繁荣农牧业经济,促进民族团结,曾起过积极作用。
“饮茶盖起于汉人,尤其是南方汉人,北人饮之,殆在其后,外蕃有此物,尤为晚焉。前引《封氏闻见记》谓“南人好饮之,北人初不多饮”,可为南北嗜好先后不同之证,因而外蕃饮茶,必在北人之后。同书又谓:“(饮茶)……始自中地,流于塞外。往年回鹘入朝,大驱名马市茶而归,亦足怪焉。”可知以茶与外蕃易马,不始于宋,实始于唐,亦可见中国茶叶输人外蕃,开始于唐。外蕃嗜好中国之茶盖亦有故。《宋史·职官志》云:“(宋哲宗)元符末,程元邵言,戎俗食肉饮酪,故茶而病于难得,专以蜀易上乘。”《明史·食货志》谓:“蕃人嗜乳酪,不得茶,则困以病,故唐、宋以来,行以茶易马法,用制羌、戎。”与此正同。而陆游《南唐书》提及:契丹虽通商南唐,徒持虚辞,利南方茶叶珠贝而已。确系实情。北蕃好食肉,必饮茶,因茶可清肉之浓味。今蒙古人好饮茶,可为例证,不饮茶,多困于病,无怪其常以名马与汉人易茶也。唐宋者名之团茶,蕃人尤嗜之,常以重价买之,宋张舜民《画漫录》云:“熙宁中苏子容使辽姚鳞为副,曰:‘盖载些小团茶乎。’子容曰:‘此乃上供之物。’俦敢与北人,未几有贵公子使辽,广贮团茶,自尔北人非团茶不纳也,非小团不贵也,彼以二团易蕃罗一匹。”
似此唐代之回鹊,宋代之契丹,以至夏金国之藏古,食肉饮酪之民,亦莫不好茶。故至明代,对于挑河西宁一带之西蕃,皆以茶马为羁摩。......明代对于茶之贸易,虽不行专制,但禁止私茶出境,犯者斩,并立茶马司,以便与西蕃交茶易马。同时,又于产茶之地,十株取一,无主茶树,十分取八,其对于茶之需要,可为尽心而为之,而要不外为“制服西戎之术”。由此可知,中国茶叶传于外蕃,一方面因由于外蕃生活上之要求,他方面亦由于中国无力平蕃,或需要外蕃马,不得不投其所好,用茶与之交易或为之羁摩。故茶自唐课税之后,对内既为国库所关,对外复为安危所系。”
茶叶,在唐以前并无税制,中唐时期,随着茶叶生产发展,茶农一获利,统治阶级赖以自下而上的各种法律、税赋、机构就随之而来,并成为统治阶级巧取豪夺、压迫和剥削茶农,限制茶叶生产发展,掠夺和独揽茶利的一种手段。
一、茶税与茶法
我国茶之征税,始于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安史之乱以后,唐朝中央国库拮据,政府以筹措常平仓本钱为借口,“诏征天下茶税,十取其一”,征税以后,发现税额十分显著,以后就将这一临时措施改为“定制”,与盐、铁并列为主要税种之一,并相继设立“盐茶道”、“盐铁使”等官职,据新旧《唐书》记载,茶于中唐立税以后,税额并不因国库收支的好转而有所减免,反倒根据茶叶生产和贸易的发展而不断增加。到公元804年,茶税每年增加到四十万缗。武宗会昌年间(841-846年),除正税以外,又增加一种“过境税”,叫“塌地钱”,至宣宗大中六年(852)更通过当时盐铁转运使裴休制订了“茶法”12条,严禁私贩,使茶税斤两不漏。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裴休的税茶法主要内容是:
1、茶商贩送茶叶沿途驿站只收住房费和堆栈费,而不收税金。
2、茶叶不准走私,凡走私三次均在100斤以上和聚众长途贩私,皆处死。
3、茶农(园户)私卖茶叶100斤以上处杖刑,三次即充军。
4、各州县如有私砍茶树,破坏茶业者当地官员要以“纵私盐法”论罪。
5、泸州、寿州、淮南一带税额追加50%。
我国茶叶专卖制度和税法,发展到宋代,更为严厉,并成为发展茶叶生产一大障碍,曾诱发多次茶农起义。据文献记载,宋朝的茶税法,先后改革多次,即所谓“三税法”、“四税法”、“贴射法”、“见钱法”等。这些改革,换汤不换药,都是坚持国家专卖。后又经元、明、清,改“榷茶制”为“茶引制”,直到清咸丰以后,由于当时国际国内茶叶贸易都有了很大发展,才将“茶引制”改为征收厘金税,民间逐步恢复自由经营。所以,茶叶专卖的税制和法律在中国历史上历经千年之久,得利的是政府,而吃亏者总是百姓。 所谓榷茶,即茶的专营专卖。这一政策始于中唐时期,文宗太和九年(835)当时任宰相之王涯奏请榷茶,自兼榷茶使,令民间茶树全部移植于官办茶场,衽统制统销,同时将民间存茶,一律烧毁。此一法令刚一颁布,立即遭到全国人民的反对,王涯十月颁令行榷,十一月就为宦官仇士良在“甘露之变”中所杀。令孤楚继任“榷茶使”,吸取王涯的教训,即停止榷茶,恢复税制。所以,唐代实行榷茶历史不到两个月,真正厉行“榷茶制”的,是从北宋初期开始,首先在东南茶区沿长江设立八个“榨货务”(官府的卖茶站),产茶区设立十三个山场,专职茶叶收购,园户(茶农)除向官府交纳“折税茶”以抵赋税以外,余茶均全部卖给山场,严禁私买私卖。
到了北宋末期“榷茶制”改为“茶引制”。这时官府不直接买卖茶叶,而是由茶商先到“榷货务”交纳“茶引税”(茶叶专卖税),购买“茶引”,凭引到园户处购买定量茶叶,再送到当地官办“合同场”查验,并加封印后,茶商才能按规定数量、时间、地点出售。“茶引”分“长引”和“短引”两种,“长引”准许销往外地限期一年,“短引”则只能在本地销售,有效期为三个月。这种“茶引制”,使茶叶专卖制度更加完善、严密,一直沿用到清乾隆年间,才改“茶引制”为官商合营的“引岸制”。“引岸制”的引,为茶引,“岸”是口岸,指定的销售或易货地点。“引岸制”即为凡商人经营各类茶叶均须纳税请领茶引,并按茶引定额在划定范围内采购茶叶。卖茶也要在指定的地点(口岸)销售和易货,不准任意销往其他地区。“引岸制”的特点是根据各茶区的产量、品种和销区的销量品种,实行产销对口贸易。这样有利于对不同茶类生产、加工实行宏观调控,做到以销定产。 所谓贡茶,即产茶地向皇室进贡专用茶。向朝庭贡奉各种乡奇特产,是封建社会早有的定俗。晋人常璩在《华阳国志·巴志》中即有关于中国最早贡茶的记载,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伐纣、西南巴、蜀等国向武王进贡盐、铁、茶、蜜的史实。
到了隋代,炀帝杨广在江都(江苏扬州)得了头痛病,浙江天台山智藏和尚闻之,携天台茶专程去扬州为隋炀帝治病,得茶而治之后。炀帝大喜,遂令全国大行茶事,推动了隋代王公贵族饮茶之风大兴。
初唐时,各地继续以名茶作贡品,其中不乏贪图名位、阿谀奉承之人为了个人升迁而向皇上纳贡。但随着皇室饮茶范围扩大,贡茶数量远不能满足要求,于是官营督造专门从事贡茶生产的“贡茶院”,首先在浙江长兴和江苏宜兴出现。据《长兴县志》记载,顾渚贡茶院建于唐代宗大历五年(770)直至明洪武八年(1375),兴盛期长达600年,其间役工3万人,工匠千余人,制茶工场30间,烘培工场百余所,产茶万斤,专供皇室王公权贵享用。
唐代诗人,曾做过湖州刺史的袁高(727-786)《培贡顾渚茶》的长诗生动地描绘了当时生产贡茶庞大的规模和茶农的艰辛。诗曰“……动生千金费,日使万民贫。我来顾渚源,得与茶事亲,甿辍耕农耒,采掇实苦辛。……阴岭芽未吐,使者牒已频,心争造化功,走挺麋鹿均,选纳无昼夜,捣声昏继晨。”
到了宋代,饮茶风俗相当普及,“茶宴”、“斗茶”大行其道,尤其宋徽宗赵佶,爱茶至深,亲撰《大观茶论》,皇帝嗜茶,必有宦臣投其所好。因此,宋代贡茶较之唐代有过之而无不及,除保留顾渚紫笋贡茶院以外,又在福建建安(今福建建瓯县)设立规模更大的贡茶院。据宋子安写的《东溪试茶录》(1064年前后)记载“旧记建安郡官焙三十有八,自南唐岁率六县民采造,大为民间所苦……至道年(995-997年)中,始分游坑、临江、汾常、西蒙洲、西小丰、大熟六焙。录南剑,又免五县茶民,专以建安一县民力裁足之。……庆历中,取苏口、曾坑、石坑、重院属北苑焉。”
除此以外,宋代相继还在江西、四川、江苏、浙江设御茶园和贡院院,生产极其费工费时之“龙团凤饼”供朝庭享用,每年花去大量民脂民膏。
明清时期,贡茶制继续实行,贡茶产地进一步扩大,四川蒙顶甘露,杭州西湖龙井,江苏呈县洞庭碧螺春,安徽老竹铺大方都被当朝皇上饮定为“御茶”。西湖龙井村至今保存的十八棵御茶,就是乾隆皇帝游江南时(公元1753年)微服私访狮峰、至胡公庙前品尝了和尚献上香茶,十分高兴,遂将庙前18棵茶树封为御茶。然而,皇帝的欢心、换来都是百姓的苦难。杭州诗人陈章写了一首《采茶歌》充分揭露贡茶给人民带来的苦难。
凤凰岭上春露香,青裙女儿指不长。
渡涧穿云采茶去,日午归来不满筐。
催贡文移下官府,那管山寒芽未壮。
焙成粒粒比莲心,谁知侬比莲心苦。 唐代之回鹊,宋代之契丹,以至夏金国之藏古,食肉饮酪之民,亦莫不好茶。故至明代,对于挑河西宁一带之西蕃,皆以茶马为羁摩。......明代对于茶之贸易,虽不行专制,但禁止私茶出境,犯者斩,并立茶马司,以便与西蕃交茶易马。同时,又于产茶之地,十株取一,无主茶树,十分取八,其对于茶之需要,可为尽心而为之,而要不外为“制服西戎之术”。由此可知,中国茶叶传于外蕃,一方面因由于外蕃生活上之要求,他方面亦由于中国无力平蕃,或需要外蕃马,不得不投其所好,用茶与之交易或为之羁摩。故茶自唐课税之后,对内既为国库所关,对外复为安危所系。”——摘自黄现璠著《古书解读初探》
以茶易马,是我国历代统治阶段长期推行的一种政策。即在西南(四川、云南)茶叶产地和靠近边境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交通要道上设立关卡,制订“茶马法”,专司以茶易马的职能。即边区少数民族用马匹换取他们日常生活必需品的茶叶,据史籍所载,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年),经略安抚使王韶在甘肃临洮一带与人木征作战,需要大量战马,朝廷即令在四川征集,并在四川四路设立“提兴茶马司”,负责从事茶叶收购和以茶易马工作,并在陕、甘、川多处设置“卖茶场”和“买马场”,沿边少数民族只准与官府(茶马司)从事以茶易马交易,不准私贩,严禁商贩运茶到沿边地区去卖,甚至不准将茶籽、茶苗带到边境,凡贩私茶则予处死,或充军三千里以外,“茶马司”官员失察者也要治罪。立法如此严酷,目的在于通过内地茶叶来控制边区少数民族,强化他们的统治。这就是“以茶治边”的由来。但在客观上,茶马互市也促进了我国民族经济的交流与发展。宋朝以后,除元朝因蒙古盛产马匹无此需要,而未实行“茶马互市”以外,明、清二代均在四川设立专门的“茶马司”,清朝康熙四年(1665)在云南西部增设北胜州茶马市,至康熙四十四年(1705)才予废止。
目前中国茶的种植面积第一、产量第二、出口第三、创汇第四,这是中国茶叶在世界上地位的真实写照。2006年全国茶园面积为2175万亩,比上年2028万亩增长7.2%。全国茶叶总产量首次突破100万吨大关。全年茶叶平均单价为24.8元/公斤,全国茶叶农业总产值为248亿元,比去年219.2亿元增加13.1%。我国是茶叶大国,但还不是茶叶强国。
1:生产主体以茶农为主,生产方式各有侧重。传统的生产方式、加工方式是我国茶叶生产的基本特点,我国茶叶生产主体主要有:一家一户的茶农;茶商或茶叶大户;委托加工基地;有一定生产规模的茶场。我国茶叶一直沿袭着传统的生产方式,主要特点是:中高档茶、名优茶以手工为主;中低档茶、大众茶以机制为主。
2:区域分布明显,茶区快速发展。我国红茶区主要在广东、云南;乌龙茶区主要在福建;花茶区主要在福建、广西、湖南等;名优茶区主要有浙江、湖南、四川、安徽等省。特色茶产区已经成为我国茶叶发展的新亮点,如新昌的龙井产区,平江的银针产区,安溪的乌龙茶区,云南的普尔茶区等等。由于我国农业综合开发的实施及各地大力调整农业及农村经济结构,新型茶区正在快速发展,如山东日照茶区、陕西午子茶区及湖南、云南、广西、重庆等地的新茶区就是这几年新发展起来的。
3:产品结构变化加快,新品成为新的增长点。市场趋势表现在:普通红茶、中低档红茶继续下降,高档红茶有一定市场。花茶在经历了长足发展后总量正在减少。绿茶快速增长,绿茶中,名优茶发展快。乌龙茶快速发展,保健茶生产增长,市场稳定。传统茶叶创新速度加快。茶产品结构正在朝优质、有机、特色、质优价廉方向发展,总体结构不断优化。
4:经营企业数量多,龙头企业少;产品多,名牌少。茶树种植以农户为主体,平均每户仅1亩左右,能制茶或开个茶庄就算一个企业。全国仅加工茶叶的茶厂6.7万家,平均每个茶厂年加工茶叶仅15吨。加工企业由于规模小,导致设备落后、技术水平低、产品质量不稳定。经营企业中由于缺乏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没有知名品牌,出口茶叶只能以原料茶为主,受制于人,难以开拓市场。中国有近千个茶叶品牌,拥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是凤毛麟角,象“立顿”这样的世界级品牌,对中国茶产业来说,现阶段就是一种奢求。由于生产工艺简单,产品质量、原料、感观品质等很难保持稳定。有的纯粹是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卫生指标不合格,农残超标。
5:管理水平低,管理不规范。由于我国茶叶经营以家庭经营为主,经营者普遍对管理重视不够,管理人员基本上没有受过管理专业培训,家族管理盛行,对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接受程度不高,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现有企业潜力难以发挥。
在经济法方面,宋朝对盐?茶?酒等产品控制较为严格?宋朝池盐生产为官营,有“官办官卖”和“通商”两种形式?海盐生产多为民营,其运销多为官运官销?
宋朝制订的榷茶法加强了对茶叶生产与经销的控制,为国家增加了赋税财政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军马等军需物资的供给,同时也具有加重对生产者?消费者和茶商的变相掠夺?
对于酒的控制,法律规定酒曲一律由官府制造,酿酒者必须向官府购买,严禁民间私造,凡民间私自造曲酿酒,或超出规定地区酿酒销售都要处以刑罚?
宋朝在北方边镇设置榷场,作为官办贸易的场所,与辽金西夏进行互市贸易,一方面是为了通过物资交流,获取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则可以控制重要物资外流?
宋朝的市舶法也称市舶条法或海舶法等,据有学者考证其为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外贸法规?主要包括对外贸易主体规定?商船出入境管理规定?行外贸许可证管理制度?针对进口货物的管理规定?此外,宋朝还对货币金融和财政税收予以立法调整?
总之,宋朝经济立法较为完备,为宋朝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其中诸多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去进一步归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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