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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炎:紫砂壶应以大小论价

小小茶农 2023-11-16 13:52:03

赵炎:紫砂壶应以大小论价

自明代以来,紫砂壶已陪伴着华夏子孙走过了五个世纪。历史中自然形成的紫砂壶定价、交易体系,在紫砂壶市场蓬勃发展的今天,正经受着考验。制定一个可行的、明晰的价格标准,成为紫砂壶市场的当务之急。

北京紫砂艺术馆馆长、紫砂壶收藏家赵炎先生,对传统紫砂壶交易方式的弊病有着切身的体会。对于传统模式“随意性太强,价格混乱”的现象,赵先生如此解释:“泥料不同,器型不同,制作者的工艺不同,都会造成紫砂壶价格的变化,如果没有一个考虑全面的标准,全凭卖家或制作者随意开价,价格混乱不可避免。”对此,他提出了一个简单合理的办法:紫砂壶按容积大小定价。

“在以往的市场交易中,就有对同一款式的壶按小中大论价的现象,只是没有对这‘三品’进行定量。”赵炎阐述了自己的设想,对紫砂壶的容量进行定量划分,再将一把壶按容积归类。比如,将200毫升以下的壶归为小品,200至400毫升的归为中品,400毫升以上的归为大品。若有一把300毫升的壶需定价出售,卖家可参照中品的价格标准。当然,泥料、器型、工艺水平等因素也需同时纳入参考之中,而商品壶和作品壶的定价标准又有所不同。

经过对市场的充分调查,赵炎认为,普通消费者在挑选紫砂壶时,最为关心的是泥料是否纯正,以保证具的健康安全。实用性紫砂壶,要在确保泥料品质的前提下,按泥料状况、壶型种类和容量大小的不同,进行合理的价格设定。紫泥、红泥和本山绿泥这三大系下又拥有诸多分类,其中较为稀贵的泥料市价较高,由此制成的壶就可提高定价。其次,器型不同,壶的制作难度不同。就光器、花器、筋囊器而言,后者所花功夫大于前者,其定价就可照前者翻倍。再者,大容量壶泥料使用多,价格应高于同类小壶;又因大壶在制作时易烧裂,出于制作难度的增加,其价格也应提升。“这种泥料应该什么价,器型应该什么价,大小应该什么价,综合三者为一把壶定价,既可以解决卖家、制作者的定价难题,又可以让消费者买得放心,买得明白。”

对于名家的作品壶,赵先生则强调,可实行“相对静态下的定价”。艺术家在一段时间之内,其工艺水平相对稳定。因此,在某一稳定的创作时期之内,对于一般名家批量进入市场的作品,可按原料、器型、工艺等因素进行量化定价。至于享誉甚广的名家,其作品往往精而少,这类壶的价格参考,当看其所属时期作品的技术成熟度、同一时期类似作品的数量,以及壶本身的艺术创新程度等。

赵炎说,处于行业上升期的紫砂壶市场需要一个可供参考的定价体系,但标准的提出不可能一蹴而就。以容积论价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可以在实践中检验它的可行性和准确性,然后不断完善。

什么是劳动价值理论? 具体定义是什么?

一、劳动价值1.两种本质不同的劳动价值论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配第,从一开始就用需要等量劳动来生产的贵金属和谷物具有同一价值的例子来说明价值量。这是仅仅从生产领域中的具体活劳动耗费出发来说明商品价值的。它计较的是劳动者在生产中的纯主观的具体活劳动耗费的数量(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在当时还没有形成劳动二重性的概念,因而也就没有抽象劳动的概念),并不考虑这种主观的具体活劳动耗费的质量及其所产生的客观社会效果——满足社会需要的有效用的劳动的含量。这就是耗费劳动即价值的理论的始祖。
马克思则是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商品中的价值。马克思是从分析1夸特小麦=a@①铁出发,指出在1 夸特小麦和a@①铁里面,有一等量的共同的东西。这种共同的东西, 马克思称之为商品的价值。这种共同的东西的实体是什么呢?马克思经过详尽的分析后认为它是抽象的人类劳动。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就是由其所包含(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量的大小来决定的。商品所包含(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并不是现成的出发点,而是劳动者的具体活劳动耗费在商品经济关系中转化变成的结果。抽象人类劳动的凝结表现了主观具体活劳动耗费所产生的客观社会效果——满足社会需要的有效用的劳动的含量。这一点马克思在法文版《资本论》第一卷中说得很明白。马克思说:“商品要成为价值,首先必须是效用。同样,劳动要被看作抽象意义上的人的力量,人类劳动耗费,首先必须是有用劳动。”(注:法文版《资本论》第一卷中译本,第23页。)因此,价值是社会对个体活劳动耗费在商品经济关系中的有效用程度的一种评价。从劳动到价值有一个质和量都要进行转化的客观的社会过程。在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有关商品价值这一术语的内涵是很明确的,它指的是商品在交换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那个为一切商品所共有的某种等质的东西,即商品中所包含(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它已经转化成社会劳动(对社会有效用的劳动),而不再是私人劳动(即个别劳动者的具体活劳动耗费)。它和配第所说的商品生产中劳动者所实际付出的具体活劳动耗费(或者如传统经济学所说的各个具体活劳动耗费的加权平均值)在质和量两方面都是有区别的,即“耗费”的活劳动与“凝结”的抽象劳动在质和量两方面都是有区别的。价值仅仅是指“凝结”在某种使用价值中的抽象劳动,马克思在多处不断地阐明“凝结”这一思想。例如,马克思说了:“作为价值的上衣和麻布,不过是同种劳动的凝结。”(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8页。)“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人类劳动的凝结。”(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4页。)“这个价值本身才真正表现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78页。)“当我们把商品看作价值时,我们是只把它们看作体现了的、凝固了的或所谓结晶了的社会劳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136页。)显而易见,在谈到商品价值时, 马克思总是强调它是商品所包含(凝结)的抽象劳动,而不涉及生产商品时的具体活劳动耗费。但是,这种细微的却是极其重要的区别,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并没有引起注意。
2、具体活劳动耗费不是价值
马克思指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劳动本身是指劳动者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它是形成商品价值的源泉;劳动资料是劳动者置于自己和劳动对象之间,用来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物或物的综合体。劳动者利用物的机械的、物理的和化学的属性,以便把这些物当作发挥力量的手段。此外,劳动资料还能够克服劳动者生理器官的局限性,极大地增强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提高劳动的有效性。一般可以把劳动资料看作是人的劳动的传导体,它将人所耗费的劳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用传导体来比喻劳动资料传导劳动的作用,也就意味着不使用劳动资料,人类是无法进行劳动的,即劳动过程处于“断路”状态;在劳动过程中,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劳动物化了,而对象被加工了。在劳动者方面曾以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现在在产品方面作为静的属性,以存在的形式表现出来。可以认为,劳动对象就是劳动的吸收器,它吸收了由劳动资料传导来的劳动者新追加的劳动,变成了具有新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新商品。
劳动过程的不同要素在产品价值的形成上起着不同的作用。劳动者把一定量的劳动通过劳动资料加到劳动对象上,也就把新创造的价值加到劳动对象上。劳动者的劳动是新创造的价值的源泉。但是,形成商品新价值的劳动,既不是指劳动者耗费的劳动,也不是指劳动资料传导的劳动,而是指劳动对象吸收的劳动,或称为凝结、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这就是马克思所指出的:“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力或人类劳动形成价值,但本身不是价值。它在凝固状态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成为价值。”(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5页。)当然,另一方面,被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也成了新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在本文的考察中,暂且不考虑生产资料对新产品价值的贡献问题,这并不会影响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
如果我们分别用〔劳动〕[,耗]、〔劳动〕[,传]以及〔劳动〕[,凝]代表劳动者耗费的劳动量、劳动资料传导的劳动量以及劳动对象吸收的劳动量,则一般说来,在某一生产商品的整体劳动过程中,上述三种劳动量的质和量都是不相同的。〔劳动〕[,耗] 是处于流动状态的劳动者的具体活劳动耗费,它是形成商品新价值的源泉,但本身并不是价值;〔劳动〕[,凝]是在凝固状态中,在物化的形式上的劳动, 它才形成价值并以抽象劳动的形式计量。所谓商品价值量的大小,指的就是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凝]的量的大小。 通常所说的商品交换关系中的等量劳动相交换,也应是指相等的〔劳动〕[,凝]的量相交换, 而不应是相等的〔劳动〕[,耗]的量相交换。 马克思明确指出:“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那末,它的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是用它所包含的‘形成价值的实体’即劳动的量来计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1页。)所谓“形成价值的实体”指的是抽象人类劳动,对商品交换来说,有意义的也正是商品所包含的“形成价值的实体”的量,即〔劳动〕[,凝]的量,而不应是生产商品时的具体活劳动耗费的〔劳动〕[,耗]的量, 或所谓的生产该种商品的各个具体活劳动耗费的加权平均值,因为各个具体活劳动耗费并不会由于加权的平均后就会发生质变而转化为抽象劳动。所以,具体活劳动耗费不是价值。
马克思说过,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单个商品只是当作该种商品的平均样品。因此,凡属同种同质的商品,不论其生产时的流动状态的具体活劳动耗费的〔劳动〕[,耗]是如何的不同, 都会凝固或物化为等量的抽象劳动,即等量的〔劳动〕[,凝],亦即形成等量的价值。 在现实的商品经济活动中,〔劳动〕[,耗] 只是流动状态的具体活劳动耗费量,借用物理学中的术语,这种具体活劳动耗费量是一种过程量。对于不同的个别生产者来说,由于主、客观的生产条件极不相同,他们生产同种同质单位商品的〔劳动〕[,耗]就很不相同, 也就是过程量是可以很不相同的;而〔劳动〕[,凝]则是已凝固、物化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量,它是对社会有效用的劳动量,它才形成商品价值。这种凝固、物化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量,借用物理学中的术语,则是一种状态量。所谓状态量是指其量值的大小与其具体经历的过程(即过程量的大小)无关,只与结果的状态有关。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生产商品的整体劳动过程中,两种状态的劳动虽然是有密切关系的,但在质和量的关系上却可以不一致。 二、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1、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 生产力是人们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生产物质资料的能力。它由人的因素即劳动者和物的因素即生产资料构成。其中劳动者是决定性的因素。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管理、信息等对生产力的作用与日俱增;但它们不是独立的实体,只有通过人和物才能对生产力发挥影响。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它是人们最基本、最主要的社会关系,决定了其它社会关系。生产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直接的生产过程中、即物质资料生产四个环节中的“生产”环节中所建立起来的关系;广义的生产关系是指它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的全过程中、即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全部四个环节中所发生和结成的各种经济关系。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是广义的生产关系。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的两个方面,二者的有机统一构成为生产方式。在生产方式中,生产力是内容,生产关系是形式;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生产力的发展是生产关系变化的原因和新旧生产关系更替的依据;是否能够推动生产力发展,是评判生产关系先进或落后的根本标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状况,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 重点:
然而,一种生产关系,即使从根本上或者从总体上说是适合生产力发展的,但如果其经济体制不能充分反映生产关系的性质和要求,也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生产关系固有的优越性也难以充分发挥。因而,“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这只是客观理论,而经济体制则是由一个国家自主指定的,具有主观性。国家采取何种经济体制,必须依据该国的国情,国家的决策机构在制定经济政策之前必须充分进行调研,否则即使国家的生产关系在先进,其具体的经济体制运行也会出现问题。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这一理论只是从抽象方面去解释,例如理论上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比资本主义先进,但实际上,现今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运行及国家调控能力要强于我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这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的问题,两者并不矛盾。 说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针对我国现状我只能说国家对人性的自私,以及对人的欲望没能进行合理的教育引导,也就是说在注重物质文明的今天,却忽视了对民众精神上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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