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臣真述曰:此章全言成败在人,始终有道。圣人以此不敢妄动,以求速成者也,是以,居安思危,故曰:易持也。先天不违,故曰:易谋也。忽有奸宄作难,必当乘其危脆之初,破之必易;接其细微之始,散之无难,故曰:“为之于未有,理之于未乱。”此皆以先见先觉、未萌未兆之前,欲早为之,恐其滋蔓即难图也。又大树生于纤毫,高台起于覆篑,远行发于自迩,此三者,皆明积小以至大,由近以及其远,若循涯而俟之,则必至之期也;若过分而求之,则欲速之累也。故师旅之事,不可为;为者,必当自败也。干戈之器,不可执;执者,必当自失也。是以,圣人无所为、无所执,故无以败、无以失明矣。又世间之人皆从事多疑、临途好径,行师守国,多于垂成而自败之。此皆是失其本末、迷于始终者也,故曰: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人之所不欲,故曰:不贵难得之货。学人之所不学,故曰:复众人之所过。盖欲辅助万物,使自然而成熟之,终亦不敢专擅独见有所云为者也。故曰: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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