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黄埔海关获悉,《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首月,黄埔海关共签发出口RCEP原产地证书907份,货值1.98亿元,与RCEP其他成员国享惠进口货值2367.78万元,企业可享国内海关和出口目的国海关关税减让141.52万元。
“公司申请RCEP项下进口商品主要为日本产风机马达,现在RCEP优惠关税税率为6%,较最惠国关税税率12%降低了六个百分点。仅此一项,预计今年可以为公司减少关税、增值税金额共计3300万人民币,给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 广州电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郭江南说。
为促进外贸企业抢抓RCEP开放新机遇,黄埔海关在协定生效实施前就联合黄埔区、东莞市商务局和东莞市贸促会等单位采用“线上+线下”方式举办多期RCEP政策宣讲会,培训企业近1500家。同时,优化原产地审签便利化,持续推广“智能审核”叠加“自助打印”服务,为企业提供免接触、少跑腿的便捷申领服务。“由于海关靠前服务,黄埔关区企业积极利用RCEP政策红利扩大与其他协定成员国经贸合作的热情很高。”黄埔海关关税处负责人刘芳说。
东莞长谷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日资企业,主要生产折合梯,产品销往日本市场。“今年一月份我们公司申请签发日本RCEP证书81份,可为我们公司出口货物减让税款约4.4万元,有效降低了通关成本。”东莞长谷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行政主管叶刘托说,“按照日本对我国RCEP关税承诺,我们公司出口的大部分商品在过渡期将逐步减让至零关税,对我们公司出口业务是长期利好。”
在RCEP框架下,中日之间首次建立自贸关系,中日两国的关税减让安排是RCEP关税减让的一大亮点。“自协定生效,日本对我国原产货物关税税率立即降为零的比例达57%,最终零关税比例达88%,为我国出口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市场空间带来有利机遇。”刘芳说。据统计,协定生效首月,黄埔海关为输日本货物签发RCEP原产地证书308份,货值959.75万美元,多家外贸企业“尝鲜”政策红利。
下一步,黄埔海关将继续加强地方商务部门和行业协会协作,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政策推介力度,不断提升企业知惠享惠能力。同时,将对重点帮扶企业开展“一对一”指导,最大限度释放RCEP政策红利,助力大湾区外贸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政 通讯员:濮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童丹
RCEP缔约方的目标是共同建立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以及互惠共赢的经济伙伴关系合作框架,以促进区域贸易和投资增长,并为全球经济发展作出贡献。该章节还对协定中的通用术语进行定义。
旨在推动实现区域内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并对与货物贸易相关的承诺作出规定。规定包括:承诺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三条给予其他缔约方的货物国民待遇;通过逐步实施关税自由化给予优惠的市场准入;特定货物的临时免税入境;取消农业出口补贴;以及全面取消数量限制、进口许可程序管理,以及与进出口相关的费用和手续等非关税措施方面的约束。
扩展资料:
2019年11月6日,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一个全面、现代、高质量、互利互惠的自贸协定。??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涵盖人口超过35亿,占全球47.4%,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球32.2%,外贸总额占全球29.1%,是全球涵盖人口最多、最具潜力的自贸区谈判。一旦达成,将进一步促进本地区产业和价值链的融合,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注入强劲动力。??
-RCEP
11月15日,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累计15国通过视频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历时8年的艰苦谈判,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终于宣告诞生、正式启航。
该区域组织由东盟10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参加,旨在消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建立16国统一自由市场的贸易协定,通过各成员国之间相互开放市场,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印度因“有重要问题尚未得到解决”而暂时没有加入协定。
覆盖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
RCEP的签署,对外贸尤其是出口企业都有哪些利好?
全球最大自贸协定
此次签署RCEP的共有15个成员国,包括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总人口达22.7亿,GDP达26万亿美元,出口总额达5.2万亿美元,均占全球总量约30%。RCEP自贸区的建成,意味着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将形成一体化大市场。
分析人士指出,RCEP囊括了东亚地区主要国家,将为区域和全球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有国际知名智库测算,到2025年,RCEP可望带动成员国出口、对外投资存量、GDP分别比基线多增长10.4%、2.6%、1.8%。
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亚太地区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阮宗泽表示,可以预见,RCEP的达成为亚太自贸区(FTAAP)进程提供了实现路径,进一步提升亚太地区今后在全球发展格局中的分量。
RCEP有哪些特点?
RCEP是全面的协定:它涵盖20个章节,既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市场准入,也包括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大量规则内容。可以说,协定涵盖了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方方面面。
RCEP是现代化的协定:它采用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支持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发展;采用新技术推动海关便利化,促进新型跨境物流发展;采用负面清单作出投资准入承诺,大大提升投资政策的透明度;协定还纳入了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章节,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需要。
RCEP是高质量的协定: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数整体上超过90%。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水平显著高于原有的“10+1”自贸协定。同时,RCEP新增了中日、日韩两对重要国家间的自贸关系,使区域内自由贸易程度显著提升。根据国际智库测算,2025年,RCEP可望带动成员国出口增长比基线多10.4%。
RCEP是互惠的协定:RCEP成员有发达国家,有发展中国家,更有一些最不发达国家,成员间经济体制、发展水平、规模体量等差异巨大。RCEP协定最大限度兼顾了各方诉求,在货物、服务和投资等市场准入和规则领域都实现了利益的平衡。协定还给予最不发达国家差别待遇,专门设置了中小企业和经济技术合作两个章节,来帮助发展中成员国加强能力建设,促进本地区的包容均衡发展,共享RCEP成果。
此前东盟已与中国、日本、韩国等国签署了多个“10+1”自贸协定,中、日、韩、澳、新西兰5国之间也有多对自贸伙伴关系,相比之下,RCEP的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水平高于“10+1”协定,将发挥区域内经贸规则“整合器”的作用。形成统一的规则,将大大降低运营成本,减少不确定性。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RCEP的签署,原本并没有自贸协定的中日、日韩间也建立起新的自贸伙伴关系,区域内自由贸易程度进一步提升。中日韩是RCEP经济体量最大的3个国家,三者之间的贸易关系成为RCEP最大看点。
四个核心目标
规定参与国之间90%的货物贸易将实现零关税;
实施统一的原产地规则,允许在整个RCEP范围内计算产品增加值;
拓宽了对服务贸易和跨国投资的准入;
增加了电子商务便利化的新规则。
外贸人可以借RCEP协定的东风
(1)出口欧美国家,通过出口主体转移至RCEP范围内国家,规避中美贸易摩擦;
我们会发现RCEP协定帮助中国出口企业的供应链更优化。一方面,降低了供应链成本;另一方面,规避了中美贸易摩擦。
(2)出口RCEP范围内国家,外贸内销趋同化。
如果您目前出口到RCEP成员国市场占比非常高,我想您你可以考虑充分品牌化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了,把企业打造成为一个“跨境电商品牌”是一个可行方向。执行起来就是内外销一体化运营。您可以通过B2B平台、B2C平台,甚至自建平台,通过电子商务充分拓展你的RCEP市场版图。
纳入多种新贸易形式,跨境电商受益
协定紧跟全球贸易发展趋势,纳入了很多全新的贸易形式,电子商务就是其中之一。除了电子商务,协定还包括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等内容,超过世贸组织规定的范畴。
跨境电商涉及多链条、多环节运营,RCEP协议的签署利好跨境电商多个环节,包括降低甚至消除了邮政小包征收关税的风险、降低了原材料成本、加速人民币国际化进而降低企业的汇兑风险、降低海外物流仓储建设成本等。
人民币国际化的深化
目前,东盟已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最主要渠道。人民币在东盟各国越来越受欢迎,渗透率不断提高。随着RCEP的不断深化,会有更多的东盟国家和地区选择以人民币进行计价交易,人民币作为投资和储备货币的功能也会日益凸显。
中国企业海外建厂更便利
RCEP通过建立共同的原产地规则框架以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贸易和减少投资壁垒等规则,大大扩展了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范围。RCEP协议的落地将降低贸易壁垒,改善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提高贸易和投资的透明度,进一步便利中国企业对外投资。
东南亚一直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首要地区。2018年,中国对RCEP其他14个国家的投资达到160亿美元,占总投资的9%。权威机构预计,随着RCEP新规则的实施,这一比重2020年将达到14%。
中国得以将本国具有突出竞争力的制造业产能转移到区域内其他国家,将国内有限的生产资源集中在附加值更高、技术含量更高的产业上,促进国内产业的转型升级。
RCEP何时可以生效实施?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介绍说,根据RCEP的规定,协定生效需15个成员中至少9个成员批准,其中要至少包括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中至少3个国家。现在协定已经签署,接下来RCEP各成员将各自履行国内法律审批程序,努力推动协定早日生效实施。领导人已责成各位部长加快国内批准程序。中方也将与各方共同努力,争取让RCEP协定尽早惠及本地区企业和人民。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人民网)
缅甸投资与对外经济关系部4月30日宣布,《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于2022年5月1日,在缅甸和中国之间正式生效。迄今为止,有效生成的RCEP成员国达13个。
RCEP自2012年以来,包括东盟十国在内其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15个国家谈判了八年,并于2020年11月15日签署了RCEP协定。
RCEP协议究竟对缅甸有哪些好处呢?
缅甸官方媒体报道,RCEP协议将有利于加快商品对中国出口。缅甸企业利用本协议提供的关税特权可以在缅甸和中国双边贸易中享受优惠。即日起,缅甸企业将有机会向中国免税出口的产品有5969件。
其中包括368种畜牧产品;389种农产品;10种油籽产品;163种食品相关产品;181种矿产品;1127种化工产品与商用原材料产品;125种塑料制品;67种皮具;234种林产品;903种与纺织品有关的原材料;29种包括鞋和雨伞在内的物品;146种玻璃和玻璃制品、水泥及水泥制品;62种珍珠和宝石;554种金属和金属基材;1058种机械及其配件;24种汽车、飞机、船舶及运输部件;240种医药、电影设备和仪器等。其余商品也有机会逐年降低其关税。
在服务业方面,缅甸放宽了东盟-中国自贸区下的52个服务子行业,但RCEP协议中缅甸在商业、通讯业、建筑业、分销、教育、环境、金融、卫生、旅游业、交通运输与其他服务业领域中,目前已放宽了80个服务子行业。中国放宽了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下的88个服务子行业,但RCEP协议中放宽的服务子行业多达95个。
此外,作为最不发达国家,在无需遵守RCEP中的部分承诺下,缅甸享有3至15年的单边优惠权。在此期间,需要及时实施起草国家所需法律框架、开发人力资源发展、建设合同执行机构的能力等工作。
在RCEP协议中,预先确定未列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海关手续出口货物种类、需要收取的关税和在缅甸生产/制造的商品;清关必须在收到货物后48小时内完成。
在缅甸与中国的双边贸易中,2019-2020年缅中贸易出口额54.2亿美元,进口额67.29亿美元;2020-2021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其出口额为51.6亿美元,进口额为46.47亿美元。
RCEP(缅甸-中国)生效当日
邕州海关签发广西首份输缅RCEP原产地证书
据中国官方通讯社CRI报道,RCEP(缅甸-中国)生效当日,南宁海关下属邕州海关签发了广西首份输缅甸的RCEP原产地证书。该证书由广西一进出口公司提交,产品为一批出口至缅甸的糖精钠(Sodium saccharin),其价值约100万元人民币。
据南宁海关统计,今年一季度,中国广西对缅甸进出口总额约为1.9亿元人民币。CRI报道中还表示,中国将优先对从缅甸进口的符合协议原产区标准的商品征收优惠关税,参与中缅贸易的商家将从5月1日起享受优惠待遇。
RCEP正式对缅甸实施
江苏首份输缅原产地证书诞生
5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缅甸生效实施。当日上午,中国南京海关所属常州海关为常州苏甸贸易有限公司一批价值5.4万美元的手扶拖拉机签发RCEP原产地证书,这也是江苏省首份输缅RCEP原产地证书。据南京海关统计,今年一季度,江苏省对缅甸进出口30.1亿元,同比增长42.8%。
常州一对缅农机出口公司负责人称,“今年一季度由于疫情和缅甸进口政策的变化,公司业务受到一定影响,此时RCEP在中缅之间实施,对缅甸客户来讲,是一个很好的减负政策,在享受优惠关税方面又多了一种选择。”
?? 近日,海关总署网站公布了国口办副主任答记者问文字实录。其中,多项涉及物流,如提高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效率以及口岸通关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拓展畅通跨境电商物流通道等。具体内容如下:
记者:过去几年我国口岸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请问海关总署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不断促进通关便利化,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全力促进稳外贸稳外资?
党英杰:海关总署作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的牵头部门,会同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采取了一系列硬招实招,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不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作出了应有贡献。主要体现在:
一是进一步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2020年,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对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进一步梳理分析,按照“能取消的取消,能退出口岸验核的退出验核”原则,持续推动精简监管证件,实现从2021年1月1日起2种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合并,1种监管证件取消。目前,进出口环节需要验核的监管证件已从2017年的86种精简至41种,减少了52.3 %。在这41种监管证件中,除3种因特殊情况不能联网外,其余38种证件全部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其中23种证件已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口受理,全部监管证件实现在通关环节自动比对核查,企业不需向海关提交纸质监管证件。
二是进一步压缩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国家口岸办加强对地方口岸工作指导,定期监控通报各省(区、市)整体通关时间,有针对性加强重点口岸通关协调,尽可能减少疫情对进出口影响。全国海关不断完善容错机制,在尊重企业通关自主选择前提下,鼓励企业选取“提前申报”,扩大进口“两步申报”试点,缩减申报准备、转关办理和海关通关时间。在具备条件的港口积极试点和推广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出口货物“运抵直装”,增强企业对通关时间预期,便利企业合理安排运输和生产经营活动。对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明进口的汽车零部件,在申报时“先声明、后验证”,继续实施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工作。通过以上多措并举,口岸通关时间显著压缩。据统计,2021年3月,全国进口整体通关时间为37.12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为1.67小时,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间较2017年压缩比例均超过50%以上。
三是进一步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去年,为减少疫情对企业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研究减税降费问题,自3月1日起免征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分别下调20%,阶段性减免和降低港口收费等惠企政策措施取得实效。国家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制度,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协同推动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提出推进完善港口收费政策、建立海运口岸收费成本监审调查制度、规范引导船公司收费行为等政策措施。自2018年以来,全国所有口岸均已公开收费目录清单,公布收费标准、实现明码标价,全国范围内已实现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示。国家口岸办组织开发“单一窗口”全国口岸收费及服务信息发布系统,向全国口岸推广港口、船代、理货等收费标准线上公开、在线查询服务。在有条件的口岸推广实行“一站式阳光价格”收费模式,进一步提升口岸收费透明度和可比性。
四是进一步提升口岸通关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一方面,大力拓展“单一窗口”功能。去年,针对疫情对进出口影响,“单一窗口”及时推出防疫物资申报通关服务功能,发挥全流程线上办理优势,实现企业办事“零接触”、货物通关“零延时”、系统运行“零故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创新“外贸+金融”模式,推出在线国际结算、融资贷款、关税保证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服务,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目前,“单一窗口”已实现与25个部门总对总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服务全国所有口岸和各类区域,累计注册用户422万余家,上线18大类基本服务功能,提供729个服务事项,日申报业务量1200万票,基本满足企业“一站式”业务办理需求,普惠服务程度不断提高。
另一方面,大力推动口岸通关全流程无纸化电子化。上海、天津等沿海重点港口加强口岸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继续推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提货单等单证电子化,推进国际航运公司出口提单电子化签发。加大码头自动化、无人集卡、智能理货等应用,推进“智慧港口”改造,实现物流数据多方主体共享,大幅提升货物进出港效率。沿海重点港口积极推进口岸“通关+物流”一体化服务联动,落实港口单位公布口岸作业时限制度,依托“单一窗口”实现查验通知信息向港口、口岸作业场站推送,提升企业通关预期。深化“智慧海关”建设,在全国口岸大力推广H986、CT等机检设备安装使用,扩大智能审图应用范围,提高非侵入式检查比例,进一步提高查验效率。
五是进一步统筹好疫情防控和促进外贸稳发展。去年疫情发生以来,海关总署和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地方口岸的指导协调,迅速启动口岸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对进出境人员管控和检疫力度;坚持精准防控,针对航空、水运、陆路口岸不同特点实行差别化防控措施,动态调整口岸疫情应对策略,按照“客停货通”原则,及时关闭边境口岸旅检通道。研发全国口岸运行展示与分析系统,每日监测全国口岸特别是边境口岸运行状态,扎实做好防控境外疫情从口岸输入工作,筑牢外防输入关口防线。
同时,海关总署先后出台外贸稳增长10条措施、制定50条任务清单等一揽子政策措施,针对疫情出台查验货物时收发货人免于到场措施,开发“疫情防控期间收发货人免于到场信息交换平台”并在全国海关应用,大力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进一步放宽加工贸易内销申报纳税办理时限,多措并举降低企业通关费用和内销成本,缓解企业经营困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畅通。
记者:经受疫情影响后,中国外贸在去年下半年加快复苏,结合跨境电商、中欧班列井喷增长等贸易业态特点,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如何更好优化口岸营商环境?针对当前外贸发展趋势,你认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还有哪些不足,下一步如何改进?如何为外企在华贸易投资打造更便利平台,有哪些例子分享?
党英杰:总体看,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外贸运行保持恢复性快速增长态势。尽管至今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世界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外贸发展面临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但中国海关不断创新优化监管制度,出台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持续大力支持跨境电商、中欧班列等有序发展。例如,海关推出了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创新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试点,拓展畅通跨境电商物流通道,全力保障“双11”等跨境电商业务高峰商品有序通关,并完善跨境电商统计等措施。海关总署出台了支持中欧班列发展10条措施,从允许铁路舱单归并有效减少报关次数、支持建设中欧班列枢纽站点、促进中欧班列多式联运业务发展等方面来助推班列发展。
近年来,我国口岸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国际先进,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去年以来进出口企业反映的国际航线运力紧张、集装箱“一箱难求”等难题亟需统筹协调解决。针对企业多样化诉求,在口岸协同治理、关企深度合作、跨部门数据共享等方面上还存在“短板”需要补齐。
为更好地对标国际先进,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今年年初,海关总署在全国8个城市(口岸)组织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2021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推出18条政策措施,从优流程、降成本、压时间、提效率等方面,着力解决当前市场主体关切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目前各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成效。
举例来说,由于海运物流特点,货物在口岸办理通关手续和码头作业手续的时间相对较长,进口水果等时效要求高的商品,因滞港容易导致品质变差,部分急需出口货物也经常因港口进出口货物多、作业安排滞后等因素无法如期上船,面临订舱费用损失和合同违约风险。为提高海运口岸通关效率,我们大力推动在符合条件的口岸试点实施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为企业提供更多可选择的通关模式。通过协调港口码头、货主、船代货代、运输企业等单位,多方优化作业流程,实现货到放行,有效提高通关效率,减少货物在码头装卸、堆存、轮候等时间及费用,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释放码头堆存能力。目前“直装”“直提”业务已经在沿海主要港口开展普遍试点,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红利。以天津港为例,采取 “船边直提”方式,进口货物从运抵天津港到等待装车发运时间从原来2-3天作业压缩至3小时以内。
记者:鉴于中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计划推动该协定于2022年1月1日生效,海关总署目前做了哪些工作来迎接即将生效的RCEP?您对该协定生效有哪些期待??
党英杰:2020年,我国对其他14个《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进出口总值10.2万亿元人民币,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值的31.7%。当前,海关总署正在结合自身的职责,提前谋划、认真做好RCEP生效实施涉及海关条款的相关准备工作。比如,在实施关税减让方面,海关总署正在研究出台“RCEP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和“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梳理申报RCEP项下享惠进口和出口签证的流程,并建设配套的信息化系统,确保企业申报享惠的便利性。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方面,积极履行RCEP规定的各项义务,加强与RECP区域海关的合作与协调,共同提高区域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维护良好的贸易营商环境。国家口岸办积极研究RCEP协定中关于“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相关条款,正在组织开展RCEP框架下通关便利化比较研究,为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助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口岸营商环境。我们期待,RCEP生效实施进一步促进我国和相关成员国的海关法律法规适用的可预见性、 一致性和透明度,推动各国在促进贸易便利化上相互协调,加强各缔约方合作,实现跨境贸易更为安全便利。
记者:口岸作为对外开放门户,在促进外贸发展和国际接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口岸办如何以适应外贸新业态、支持自贸区(港)和大湾区建设等为突破点,来推动解决未来通用机场、邮轮游艇码头、货运机场以及混合型口岸发展问题?
党英杰:口岸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交汇点,是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抓手。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要求,推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国家口岸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自贸区(港)、大湾区作为改革开放最前沿,是外贸领域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主力军,我们将一如既往支持自贸区(港)和大湾区建设,积极支持邮轮游艇码头、货运机场等在具备条件地区先行先试。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大湾区利用现有口岸扩大开放,增加直升机直航港澳功能,实现旅客在同一口岸不同交通工具的无缝接驳。同时,积极支持内陆地区口岸创新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内陆地区设立货运机场口岸或在既有口岸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航班,继续支持中欧班列发展,助力内陆充分利用各种开放平台打造开放新高地。
当然,所有口岸改革创新都要统筹考虑国家总体要求、全国口岸布局、区域发展战略、口岸查验机构编制配置以及地方开放型经济发展实际需求等要素,我们将紧紧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一如既往地主动对标国际先进,注重改革创新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创新口岸管理手段,推进口岸空间布局和功能全面优化,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提高口岸开放整体效益,避免无序扩张和同质化竞争,更好地以口岸高水平开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目前我国哪些口岸进出口贸易呈现高速增长态势,背后原因有哪些?“十四五”期间工作重点有哪些?
党英杰:口岸开放发展与外贸进出口息息相关,口岸业务高速增长背后一定有其特定原因。以2020年为例,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中西部口岸外贸增速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中西部地区外贸进出口增长了11%,在全国占比较2019年提升1.4个百分点,达到17.5%,外贸区域发展更加平衡,中西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取得新进展;二是铁路口岸运量显著提升,中欧班列2020年开行1.24万列,运送113.5万标准箱,同比分别增长50%和56%,综合重箱率达到98.4%;三是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和海南自贸港口岸业务增长成为新亮点。海南自贸港免税品进口增长80.5%,跨境电商进出口达1.69万亿元、增长31.1%,新兴贸易业态去年进出口贸易额不降反升,成为稳外贸重要力量。
“十三五”期间,全国口岸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部分口岸建设和运行效能、口岸通行便利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口岸经济辐射带动作用需进一步发挥等问题。“十四五”期间,为了全面落实新时代口岸高质量发展要求,我们提出以口岸综合绩效评估为抓手,统筹推进平安、效能、智慧、法治、绿色“五型”口岸建设“1+5”的总体工作目标。“1”就是加强口岸综合绩效评估。坚持以评促改,推动口岸工作从“重开放”向“重管理”转变,促进口岸经济由“通道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型。“5”就是“五型”口岸建设。建设平安口岸,要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提升口岸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建设效能口岸,要深入推进口岸“放管服”改革,优流程、减单证、提效率、降成本,持续改善口岸营商环境。建设智慧口岸,要发挥科技先导和创新驱动作用,构建全流程、智慧化的口岸管理运行服务体系,建设法治口岸,要加快构建新时代口岸法治体系,营造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口岸执法环境。建设绿色口岸,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口岸高效可持续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外贸开好局起好步作出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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