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魂时,定州(现属河北)地方有一对兄弟俩,名叫解庆宾和解思安,被朝廷判刑流放到扬州。弟弟思安为了逃避艰苦的劳役,在一个风雨之夜逃走了。哥哥庆宾害怕另外再承担弟弟的劳动任务,就冒认扬州郊外长江边一具尸体是自己弟弟,慌称弟弟被他人所杀害,买了一块地埋葬了。解庆宾还勾结城里一个姓杨的巫婆,叫她自称前几天夜里看见了鬼,是思安,谎说思安是被人勒死的。现在做了鬼整天整夜哭叫。接着,庆宾便诬陷是和弟弟在一起的士兵苏显甫、李盖杀害的,告状到州府。
州府判官派人把苏、李两名士兵抓去审讯。两名士兵经不起严刑拷打,承认是他俩杀害了思安。将要了结此案时,扬州刺史李崇产生了怀疑。他秘密指派两位扬州城里无人认识的人,伪装是从外地来扬州,探望牢中的庆宾。
他俩见以庆宾说:“我们住在离此地300 里的地方,不久前的某晚,有一人路过我们村要求借宿,从他谈话中,发现他有可疑之处,便立即追问他,他说自己是被州府判刑流放到扬州的犯人,刚从牢里逃出来,姓解名思安。当夜,我们把他绑在树上,要把他捉到官府去。他苦苦哀求,说:‘我有一个哥哥叫庆宾,现住在扬州相国城内,如果你们有怜悯之心的话,请去一趟转告我哥哥,我哥哥注重情义,讲究义气,会变卖家产重谢你们的。现在把我留下当作人质好啦。如果见到我哥哥,通报了情况得不到酬金,到那时送我进官府也不晚。’因此,我们不辞辛劳把消息报告给你,你打算出多少酬金谢我们?我们好赶回去,放你弟弟。”
庆宾顿时脸色发白。立即准备礼物重谢他们。两人拿着礼品火速回府,上报刺史李崇。
第二天一早,李崇派人到牢房提审庆宾。李刺史敲一下惊堂木喝问:“大胆解庆宾,你的弟弟逃出牢房,你为何妄认别人尸体作你弟弟?从实招来!”
庆宾见一旁有那两个“外地人”作证,只得认罪。
李崇重新把苏、李两位士兵带到法庭审问,两人承认是受不住捧打招了假拱。过了大约一个月,弟弟思安也被拘捕归案,投进牢房。李崇又派人到城里捉来与解庆宾串通一气的巫婆,鞭答100 下,予以惩罚。
寿春县人苟泰有个三岁的儿子,遇到贼丢失了,几年都不知他在哪里。后来在同县的赵奉伯家里出现,苟泰递诉状告到官府。他们两个人都说那个孩子是自己的儿子,而且都有邻居作证。郡县的官员不能判夺这件案子。李崇说:“这个很容易就知道真相了。”将两个父亲和儿子分别安置,让他们独处几十天,然后让人告诉那两个父亲说:“您的儿子生病,已经突然死了。现在您的行动禁制解除了,回去准备丧事吧。”苟泰听到后嚎啕大哭,悲伤的不能自已。奉伯只是嗟叹就完了,并没有特别哀伤的样子。李崇知道了,就把儿子还给苟泰,指责奉伯欺诈。奉伯辞罪说:“以前我死了一个儿子,因此以假乱真认了他。” 又有定州充军的解庆宾兄弟俩因为犯罪都要押到扬州。弟弟思安背着衙役悄悄跑了,庆宾事后怕衙役追究怪罪,谋划良久,于是认领了城外一具死尸,假装是自己的弟弟被人杀害,将这具尸体运回出殡安葬。尸体和思安很象,见到的人没有能分辨(不是思安的)。而且有个巫女阳氏自称见到鬼,说思安被害的痛苦和渴望报仇。庆宾又诬篾怀疑与思安是同军的兵士苏显甫、李盖所杀。经过州官审问,二人不能忍受酷刑,都认罪了。 案件就要结案了,李崇对案件有所怀疑而压下了。悄悄的派遣两个在州内无人认识的人,装作从外面来的。见到庆宾说:“我住的州离这里有三百里,有一个人路过寄宿(我家),晚上聊天,觉得那个人异样,于是便责问他的行踪。那个人说是充军背着衙役逃跑,姓解字思安。当时我就要送那人去官府,他请求我说‘我有个哥哥叫庆宾,现在住在扬州相国城内,嫂子姓徐,如果您放过我,因为这件事的缘故,我哥哥听到了一定会重重谢你,就算耗尽所有的家产也在所不惜。现在我留在这里做人质,你要是去了没有收获,再将我送官也不晚啊。’因此来拜访您说明来意。如果您给点钱就放了您弟弟。如果不相信,就去牢里看他吧。”庆宾忧愁的变了脸色,请来人在州内稍待,马上就准备送他的财物。这个人详细的情形上报,李崇将庆宾抓住审问说:“你弟弟逃跑,为什么乱人他人的尸体?”庆宾俯首认罪。再来询问李盖两人,他们说自己是被冤枉的。过了几日,思安也被人抓住。李崇召那个巫女阳氏来看,鞭打了她一百下。
1. 李崇断狱文言文翻译 寿春县人苟泰有个三岁的儿子,遇到贼丢失了,几年都不知他在哪里。后来在同县的赵奉伯家里出现,苟泰递诉状告到官府。他们两个人都说那个孩子是自己的儿子,而且都有邻居作证。郡县的官员不能判夺这件案子。李崇说:“这个很容易就知道真相了。”将两个父亲和儿子分别安置,让他们独处几十天,然后让人告诉那两个父亲说:“您的儿子生病,已经突然死了。现在您的行动禁制解除了,回去准备丧事吧。”苟泰听到后嚎啕大哭,悲伤的不能自已。奉伯只是嗟叹就完了,并没有特别哀伤的样子。李崇知道了,就把儿子还给苟泰,指责奉伯欺诈。奉伯辞罪说:“以前我死了一个儿子,因此以假乱真认了他。” 又有定州充军的解庆宾兄弟俩因为犯罪都要押到扬州。弟弟思安背着衙役悄悄跑了,庆宾事后怕衙役追究怪罪,谋划良久,于是认领了城外一具死尸,假装是自己的弟弟被人杀害,将这具尸体运回出殡安葬。尸体和思安很象,见到的人没有能分辨(不是思安的)。而且有个巫女阳氏自称见到鬼,说思安被害的痛苦和渴望报仇。庆宾又诬篾怀疑与思安是同军的兵士苏显甫、李盖所杀。经过州官审问,二人不能忍受酷刑,都认罪了。 案件就要结案了,李崇对案件有所怀疑而压下了。悄悄的派遣两个在州内无人认识的人,装作从外面来的。见到庆宾说:“我住的州离这里有三百里,有一个人路过寄宿(我家),晚上聊天,觉得那个人异样,于是便责问他的行踪。那个人说是充军背着衙役逃跑,姓解字思安。当时我就要送那人去官府,他请求我说‘我有个哥哥叫庆宾,现在住在扬州相国城内,嫂子姓徐,如果您放过我,因为这件事的缘故,我哥哥听到了一定会重重谢你,就算耗尽所有的家产也在所不惜。现在我留在这里做人质,你要是去了没有收获,再将我送官也不晚啊。’因此来拜访您说明来意。如果您给点钱就放了您弟弟。如果不相信,就去牢里看他吧。”庆宾忧愁的变了脸色,请来人在州内稍待,马上就准备送他的财物。这个人详细的情形上报,李崇将庆宾抓住审问说:“你弟弟逃跑,为什么乱人他人的尸体?”庆宾俯首认罪。再来询问李盖两人,他们说自己是被冤枉的。过了几日,思安也被人抓住。李崇召那个巫女阳氏来看,鞭打了她一百下。
2. 李崇断案原文 李崇任刺史,断狱精审。
寿春县苟泰丢失3岁幼子,数年不知所在。偶见在本县赵奉伯家,告于官。
两家各言是己子,郡县莫能断。案呈李崇,李崇令二父与儿各在别处,禁经数旬,告与二父曰:“儿暴病已死,可出奔哀。”
苟泰闻即号啕,悲不自胜,奉伯则咨嗟而已,殊无痛意。李崇察知后,乃将子还于苟泰,罚奉伯。
定州解庆宾、解思安兄弟流入扬州。弟思安逃役,兄诈称其弟被害,借城外之尸伪葬,并使女巫阳氏自云见鬼,诉说思安被害之苦。
后庆宾嫁祸于同军兵苏显甫、李盖。苏、李不忍苦刑屈打成招。
狱将决断,崇令止之。乃寻根究底,细心审查,终明原委。
释苏、李,律庆宾、思安,鞭女巫一百。
3. 钱可通神的文言文答案 相国张延赏将判度支。知有一大狱,颇有冤滥,每甚扼腕。及判使,即召狱吏严戒之。且曰:“此狱已久,旬日须了。”明旦视事案上,有一小帖子,曰:“钱三万贯,乞不问此狱。”公大怒,更促之。明日帖子复来,曰:“钱五万贯。”公益怒,命两日须毕。明日复见帖子,曰:“钱十万贯。”公曰:“钱至十万,可通神矣,无不可回之事。吾惧及祸,不得不止。”
翻译:
唐朝时,张延赏即将担任度支使。他知道有一宗大案子是个冤案。每每提起这宗大案都扼腕叹息。待到张延赏担任度支使后,召见掌管讼案、刑狱的官吏严加训戒,并且责令他们说:“这宗案子拖得太久了,你们必须在十天之内将它审理完。”第二天来到府衙办公,见桌案上放着一张便笺上写:出钱三万贯,请你不要过问这宗案子。张延赏看后大怒,更加督促这宗案子。第三天,又在书案上看见一张便笺,上写:出钱五万贯。张延赏看后更加气愤,责令两日内必须审理完毕,结案。第四天,书案上依然放着一张便笺,上面写着:钱十万贯。张延赏看后再也不过问这宗案子了。衙役们得知这件事情后,找机会问张延赏为什么不继续过问这宗案子啦?张延赏回答说:“钱出到十万贯,能通神啊!没有不可转回的事情。我恐怕遭到祸患,不得不接受了!
揭示主题:
1 量变到质变的积累2 当官的都贪,有的是自愿的,有的是被逼的,有的是因为喜欢钱,有的是因为怕死3 冤滥之中,必潜显贵之秘密4 自私是人社会性的一部分,也是自然性的一部分
4. 犯颜执法,樵夫毁山神,李崇明察文言文答案加翻译 戴胄犯颜执法9.对下面句子朗读节奏的划分正确的一项是( A )(2分)上以兵部郎中戴胄忠清公直A.上/以兵部郎中戴胄忠清公直B.上以/兵部郎中戴胄忠清公直C.上以兵部郎中/戴胄/忠清公直D.上以兵部郎中戴胄/忠清公直10.解释文中加点词语的意思。
(2分)忿( ) 狱( )答案:愤恨、案件。11.翻译文中加点词语的意思。
(2分)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乎?答案:你是想只管遵守法律,而让我失信于天下吗? [内容来自raoxue]12.对弄虚作假者的处理,戴胄的意见与唐太宗的意见有何不同?戴胄的理由是什么?请简要概括。(2分)答案:唐太宗认为之前已经宣布过:弄虚作假不自首者死。
坚持要兑现守信用。戴胄认为应该流放。
其理由是真正的守信用应该维护国法,而不是凭君王一时的喜怒来决断事情。13.结合文意简要分析戴胄的品质。
(2分)答案: 戴胄向太宗进谏,提出不同意见,可见他是一个忠诚耿直的人,正直无畏,秉公守法,不畏权贵,据理力争。他严格依照法律处理犯事的官员,可见他是一个忠于职守、严于执法的人 翻译:贞观元年,大理寺少卿一职暂缺,公正执法的戴胄被李世民亲自点将,走马上任。
贞观元年正月,“朝廷盛开选举”,大力选拔人才。一些人趁机对自己的做官资历造假,李世民知道后,下令他们自首,否则,以后查出来要判处死刑。
这时候,一个任徐州司户参军叫柳雄的人,伪造在隋官资被发现了,李世民想把他杀掉。戴胄根据法律判处他流放。
李世民非常愤怒,说道:“我下令不自首者处死,你却判其流刑,这不是向天下显示我说话不算数吗?你想要卖法吗?”戴胄说:“您如果是马上杀了那个人,臣是管不了的;既然交付大理寺处理,臣不能违背法律。”李世民又说道:“你只关遵守法律,难道让我说话失信吗?” 戴胄回答:“法律,是国家用来向天下公布大信用的;说出的话,只是当时凭喜怒发出来的罢了!陛下一时发怒,想要杀死他。
已经知道不能这样,交由法律处理,这正是忍耐小的愤怒而保持大的信用。臣私下替陛下珍惜这一点。”
李世民终于醒悟了,说道:“我执行法律有失,先生您能够加以纠正,我还有什么可值得担忧的呢?” 史书上说,戴胄经常就像这次一样犯颜执法,不断的推翻李世民一时气恼作出的决定,经过他的手处理的案子,从来就没有冤枉的。
5. 李崇列传第五十四文言文翻译 寿春县人苟泰有个三岁的儿子,遇到贼丢失了,几年都不知他在哪里。
后来在同县的赵奉伯家里出现,苟泰递诉状告到官府。他们两个人都说那个孩子是自己的儿子,而且都有邻居作证。
郡县的官员不能判夺这件案子。李崇说:“这个很容易就知道真相了。”
将两个父亲和儿子分别安置,让他们独处几十天,然后让人告诉那两个父亲说:“您的儿子生病,已经突然死了。现在您的行动禁制解除了,回去准备丧事吧。”
苟泰听到后嚎啕大哭,悲伤的不能自已。奉伯只是嗟叹就完了,并没有特别哀伤的样子。
李崇知道了,就把儿子还给苟泰。
1、原文:寿春县人苟泰有子三岁,遇贼亡失,数年不知所在。后见在同县人赵奉伯家,泰以状告。各言己子,并有邻证,郡县不能断。(李)崇曰:“此易知耳。”令二父与儿各在别处。禁经数旬,然后遣人知之,曰:“君儿遇患,向已暴死,有教解禁,可出奔哀也。”苟泰闻即号,悲不自胜;奉伯咨嗟而已,殊无痛意。崇察知之,乃以儿还泰。
2、翻译:寿春县人苟泰有个三岁的儿子,遇到贼丢失了,几年都不知他在哪里。后来在同县的赵奉伯家里出现,
3、苟泰递诉状告到官府。他们两个人都说那个孩子是自己的儿子,而且都有邻居作证。郡县的官员不等判夺这件案子。李崇说:“这个很容易就知道真相了。”将两个父亲和儿子分别安置,让他们独处几十天,然后让人告诉那两个父亲说:“您的儿子生病,已经突然死了。现在您的行动禁制解除了,
4、回去准备丧事吧。”苟泰听到后嚎啕大哭,悲伤的不能自已。奉伯只是嗟叹就完了,并没有特别哀伤的样子。李崇知道了,就把儿子还给苟泰,指责奉伯欺诈。奉伯辞罪说:“以前我死了一个儿子,因此以假乱真
认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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