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哺乳期妇女
避孕药可抑制乳汁分泌,并可经乳汁影响新生儿的发育,因此,哺乳期妇女不能使用。
2、年龄在35岁以上的吸烟妇女

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卵巢功能早衰。
3、年龄在45岁以上的妇女
该时期的激素水平波动较大,一般不宜服用避孕药。
4、月经稀少者
避孕药可能会使月经进一步减少。
5、血液病及内分泌疾病患者
避孕药会使凝血功能亢进,并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可使血糖升高,影响甲状腺功能。所以各种血液病、血栓性疾病、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均应避免应用。
6、妇科肿瘤、乳房疾病患者
由于妇科肿瘤、乳房疾病大多为激素依赖的疾病,服用含有雌孕激素避孕药可加重病情,应禁用。
7、重大疾病患者
由于激素类药物要在肝脏代谢,自肾脏排出,用药会加重肾脏负担,因此急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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