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首页 >> 大道家园 >> 羲黄大学 >> 学术之声 >> 百家论道

任法融道长注解道德经之第七十四章

网络 2023-09-21 05:22:44

任法融道长注解《道德经》之第七十四章

来源:道医学官网整理作者:任法融道长时间:2016-04-22 10:13:21 繁體中文版

原文: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矣!

注解: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犯分越理的凶顽之徒,习性恶劣,内心奸诈,外行蛮横,根本不怕遭惩罚。既知如此,怎么能以国法、禁令去威吓他呢?对这类不怕天道惩罚的凶顽之徒,究竟如何惩处才好呢?以死刑将他处斩于市,以彰法令,行吗?可是那些犯分越理,违法乱纪之人,为了避免当时的杀身之祸,却可以勉强暂时不敢作案。将会待机而动,这不是万全之策。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矣!”

“天生天杀,道之理也”。违法乱纪的刁顽横行者,必将自行入于死地。只要干下坏事,一个也逃不脱。天道是一张恢恢的法网。执政者以刑律处杀,往往出之于私情,处杀未必公道。所以,狱中必有冤囚。这就好象代替主管杀人的人杀了人。这样做,好比不会木匠手艺,却去代替巧匠斫木一样,必有失误。

此章经义是说,对于习性恶劣,不怕死的愚顽之徒,不能只靠刑法恐吓他们,必兼之以德化,教之以道义,使之晓天理昭昭而不可违,良心不可昧的自我省悟。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ddjy_131/59817.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602607956@qq.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