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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生死论

大道家园 2019-12-21 17:17:37

道家生死论

1、  夫论人之生也,先从虚无中一点元神而堕于胞胎之中,是谓神生炁,炁生精,于是十月怀胎,三年乳哺,合五千四八之数,而始成四大一身,此顺而生人之道也。

2、  《易》曰: " 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媾精,万物化生。 " 人受天地之元炁以成性,受父母之精炁以立命,由是一开一阖,一屈一伸,十月胎圆,生身下地,独辟乾坤之界,则有阴阳之分,其实与天地父母仍然一般无二。

3、  谓之阴阳性命?当未有天地,未有人身之先,总属虚无。如《易》所谓无极而太极时也。无中恍憾,若有一炁。是名道炁,亦名先天炁。 此炁久静而一,渐动而分。阳而浮为天,比如人之有性也;阴而沉为地,比如人之有命也。阳动极而静,阴静极而动。阴阳相交之气而遂生人。则人之所得为生者,有阴阳二气之全,有立性命之理,故曰:“人生一小天地”者也。

4、者,生身成人之道也。一次变化是父母初交,二炁合为一炁而成胎也。二次变化是胎完十月,有炁为命,有神为性而将产也。三次变化者是产后长大成人。精炁盛极,十六岁时也。谓之三变者。
5、当父母交媾之初,即犹天地氤氲之气也。倘男精先至,而女血后包,则成女。女血先至,而男精后包,则成男。故男则外阳内阴,有似离卦。外阳为木,内阴为火,是木火同宫而无金水矣。女则外阴内阳,有似坎卦。外阴为水,内阳为金,是金水同宫而无木火矣。苟鳏夫寡妇,不成配偶,安能生育哉。必也艮兑相合,坎离相交,震巽相符。使四象具而五行全,男化精而女孕育。互相施化,复还太极之体,方能生人形。易曰,男女媾精,万物化生。媾精之气,即先天之气也。此皆以后天而远先天之义。

6、故男女交媾之初,男精女血,混成一物,此即是人身之本也。嗣后而父精藏于肾,母血藏于心,心肾脉连,随母呼吸,十月形全,脱离母腹。斯时也,性浑于无识,又以无极伏其神,命资于有生,复以太极育其气。气脉静而内蕴元神,则曰真性;神思静而中长元气,则曰真命。浑浑沦沦,孩子之体,正所谓天性天命也。人能率此天性,以复其天命,此即可谓之道,又何修道之不可成道哉!(论生人之理)

7、奈何灵明日著,知觉日深,血气滋养,岁渐长岁。则七情六欲。万绪千端,昼夜无休息矣。心久动而神渐疲,精多耗而代益惫,生老迫而病死之患成,并且无所滋补,则瘵病频生。而欲长有其身,难矣。(论人死之理)

8、大众好生恶死,莫识生从何来,死从何去。徒在生前,千谋百计,奔驰一生。及至死时,如生龟解壳、活鳖落汤,地水火风各自分散。神既离形,而但观世界,直与泼墨相似。东西莫辨,上下不知,轮回六道,随业受生。只见有缘之处如火,见光明色,发为爱种,纳想成胎。十月满足,园地一声,天命真元注于祖窍,属于坤卦。自一岁至三岁,属于复卦;至五岁,属于临卦;至八岁,应乎泰卦;至十岁,应乎大:比;至十三,应乎姤卦;至十六,应乎乾卦。自一阴以至六阳,男子无漏,称为乾体。此时倘遇明师授诀,修炼顿圆。此乃上德全人也。自后欲情一动,真元即泄,此时八年损一阳。十六岁至二十四岁,一阴初生,应乎媚卦;至三十二岁,应乎遁卦;至四十岁,应乎否卦;至四十八岁,应乎观卦;至五十六岁,应乎剥卦;至六十四岁,纯阴用事,复返于坤。此乃人生不出六阴之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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