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敦煌莫高窟第190窟的墙壁夹层里,一张泛黄的纸片安静躺了千年。那是公元884年的某个清晨,丈夫张愿诚提笔写给妻子阿史那氏的"放妻书"。没有撕心裂肺的互撕,不见封建礼教的压迫,反而透着股月下柳梢头的温存:"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这份奇特的离婚协议,竟让当代人看见盛唐最动人的模样。
这些文书用行书或楷书写就,偶有涂改痕迹,仿佛是夫妻俩坐在茶肆里商量好的。不同于后世律法文书的冰冷,唐代放妻书常用"解怨释结""永结前嫌"这类佛教用语,字里行间还带着"三生石上刻姻缘"的浪漫。就连最简短的版本,也要画个"田"字契约符号,像极了今日在咖啡馆分手时画的爱心。
有意思的是,敦煌放妻书中最常见的离婚理由竟是"性格不合"。有个案例写着:"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既非怨家,便为仇敌。"听起来像极了现代年轻人常说的"我们性格不合"。但仔细看落款处的见证人,多是寺院僧人或乡里耆老,说明这种"和平分手"背后,既有法律的约束,也有佛教"怨亲债主"思想的渗透。
更耐人寻味的是,某些放妻书会特别注明"再婚自由"。比如某份文书写道:"任妻更嫁他人,不须相拦。"这在理学盛行的后世是不可想象的。结合敦煌壁画中频繁出现的"双飞天"意象,可见当时社会对婚姻关系的包容度远超想象。不过也不是全然自由——寡妇改嫁必须守丧三年,这点倒和现代某些国家类似。
佛教东传带来的影响更为深远。放妻书末尾常有的"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将世俗契约升华为宗教修行。莫高窟第217窟的"夜半逾城图"旁,就有幅描绘夫妻洒泪告别的壁画,旁边题记写着"恩爱无常,犹如梦幻"。这种将婚姻悲剧与佛教轮回观结合的艺术表达,堪称古代版的"婚姻哲学课"。
在河西走廊的风沙里,这些泛黄的纸张讲述着比《甄嬛传》更真实的唐朝往事。当我们在博物馆凝视这些"离婚协议书"时,触摸到的不仅是历史的温度,更是中华文明对待婚姻最本真的智慧——既承认"执子之手"的珍贵,也尊重"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选择。千年后的今天,这份温情脉脉的告别,或许正是我们最该学习的婚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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