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表示,公立医院将取消特需服务,值得一赞。这无疑是公立医院面临市场经济的正确抉择,是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重要举措,对老百姓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公立的医院,也就是说,是国家出钱办的医院。公立医院是体现公益性、解决基本医疗、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困难的主体。然而,现实生活中,不少公立医院脱离了公益性,通过所谓的特需服务,向市场化接轨,将医院创收变成了自己理所当然的目标。
我们看到,由国家出钱办的公立医院,为了加大医院的创收,纷纷出台了所谓的特需服务。只要患者有钱,可以预约专家,甚至专家随喊随到。然而,作为公立医院的医疗资源是有限的。有钱人通过特需服务,占用了过多的公共医疗资源,老百姓只能陷入看病难、看病贵的境地。
这种为医院创收的特需服务,其实质是由政府提供和埋单,显然是不合理、不公平的。特需服务可以存在,但不应存在于公立医院之中,而是应交还给市场,即交还给民营医院。有钱人花钱到民医营院买特需服务,只要不占用公立医院的公共医疗资源,老百姓不会眼红,也不会有意见。
应该看到,一些公立医院推出的所谓特需服务,一方面是通过这种创收,增加医院工作人员的收入,一方面是这种创收“对医院的整体运行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即是国家的投入不足所造成的。为了提高公立医院的诊疗水平,保证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行,在取消特需服务的同时,政府应不断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
我们希望各地都应像北京一样,下决心取消公立医院的特需服务,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在医疗服务中最大限度地惠民、利民。
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在试点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卫生部和相关部门报告。
卫 生 部
中 央 编 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指导各地切实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努力让群众看好病。按照“适度规模、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统筹配置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医疗资源,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鼓励多元化办医,推动不同所有制和经营性质医院协调发展;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坚持总体设计,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系统总结;坚持中央确定改革方向和原则,立足我国国情,鼓励地方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
二、试点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
(三)总体目标。
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促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为全面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奠定基础。
(四)主要任务。
——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功能、数量和规模,优化结构和布局,完善服务体系。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科学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探索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探索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改变医疗机构过度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运转的局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方式,落实财政补助政策。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
——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进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落实各项医院管理制度,制订疾病诊疗规程并推广实施,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保障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方便群众就医。
——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实施医院信息公开,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医疗安全质量和经济运行监管。
——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完善政策体系,为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经营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导、鼓励和支持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促进不同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的相互合作和有序竞争,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五)实施步骤。
2009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国办函〔2009〕75号)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分别选择1-2个城市(城区)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国家在各地试点城市范围内,选出16个有代表性的城市,作为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
2010年开始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城市的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和指导培训,适时开展评估工作。不断总结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公立医院改革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在全国逐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三、试点的主要内容
(六)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加强公立医院的规划和调控。省级人民政府制订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组织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研究制订本级政府负责举办公立医院的设置和发展规划,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明确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类别、数量、规模、布局、结构和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标准。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新增卫生资源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对部分公立医院,可有计划、按步骤地迁建、整合、转型和改制等,推动公立医院结构布局的优化调整。
建立公立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城市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应根据区域卫生规划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立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使公立医院改革与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紧密配合、相互促进。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行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在明确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发挥价格、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政策等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有条件的地区,医院可以通过合作、托管、重组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发展老年护理、康复等延续服务,逐步实现急、慢性病分治。
重点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实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改善县级医院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多形式、多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县级医院的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
(七)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明确各级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责。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举办承担疑难危重病症诊治、医学科研和教学综合功能的国家级或省级医学中心;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举办县级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均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举办。
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按照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分开的原则,推进政府卫生及其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的属地化管理,逐步实现公立医院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制订并落实按规划设置的公立医院发展建设、人员编制、政府投入、医药价格、收入分配等政策措施,为公立医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保障条件。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要积极研究探索高校附属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八)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
明确政府办医主体,科学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责权;探索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在重大事项方面的职责,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强化具体经营管理职能和责任,增强公立医院的生机活力。
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推进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医院院长激励约束机制。
(九)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
完善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完善院长负责制。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实施院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完善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积极推进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改革,严格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在大型公立医院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
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科学合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价标准,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体现医务人员的工作特点,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探索实行并规范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的方式,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流动。
(十)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由各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考虑医院功能定位、医疗保障基金承受能力、本地财政能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对价格调整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合理调整医药价格,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加强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药事服务费原则上按照药事服务成本,并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也可以对医院销售药品开展差别加价试点,引导医院合理用药。
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支付方式,积极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符合医疗保障政策和协议规定的费用;落实医疗救助、公益慈善事业的项目管理和支付制度;完善补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道路交通保险支付方式,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在加强政府指导,合理确定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合理控制医院医药总费用、次均费用的前提下,探索由医院(医院代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谈判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
加大政府投入。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十一)加强公立医院管理。
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健全和落实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推行疾病诊疗规范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加强重点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要规范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比例,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促进公立医院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推广应用适宜技术和基本药物,在加强规范和保障质量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降低医疗服务成本。研究制订疾病诊疗规程并推广实施,推动病种规范化治疗。
改善医院服务。通过采取提供预约诊疗服务,畅通急诊绿色通道,优化服务流程,按病情分类诊疗等措施,努力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建立患者投诉管理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患者投诉和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提高医院信息化水平。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研究制订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逐步建立医院之间、上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构建便捷、高效的医院信息平台。
(十二)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实行全行业监管。加强卫生行政(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卫生行政(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实行全行业监管。
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充分依托现有的具有较高诊疗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的公立医院,建立完善国家、省、市(地)三级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和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评价组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工作,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评价制度,继续做好医院管理评审评价工作。
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的监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作用,依照协议对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并纳入公立医院考核和评价内容中。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医疗行业协会(学会)在公立医院自律管理监督中的作用。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严厉打击“医闹”行为。
(十三)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医学人才成长规律、适应我国国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把住院医师培训作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的必经环节。通过试点,探索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制度模式、规范标准、体制机制和配套政策,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编制管理、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工资保障等人事保障机制和其他相关政策。试点期间重点为县级医院培养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方向的临床医师。
(十四)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
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完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要给非公立医院留出足够空间。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非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公共服务。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非公立医院的监管,引导非公立医院依法经营、加强管理、严格自律、健康发展。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确定公立医院转制的范围、条件、程序和配套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院,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职工合法权益。公立医院改制方案必须充分征求职工意见。允许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公立医院转制重组。
四、试点的组织领导
(十五)试点的领导机制。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任务重、难度大,要充分认识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领导。试点工作由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试点城市人民政府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卫生部组织推动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城市工作的指导、培训、评估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
(十六)试点的组织实施。
试点城市人民政府应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和本《指导意见》要求,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订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在坚持中央确定的方向和原则基础上,努力细化、实化、具体化,突出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强调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探索,大胆尝试,力求有所突破,取得实效。试点实施方案由省级医改领导小组审核后组织实施,并报卫生部和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制订并落实试点的配套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将重大问题向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十七)试点的指导、评估和监督。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城市的指导和支持。国务院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及时总结试点情况,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
(十八)创造良好试点环境。
试点地区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卫生部门与宣传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舆情监测与研判,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坚定改革信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取消药品加成对医院的影响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取消药品加成成为了医改的重点内容之一。 针对当前的医疗环境,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医院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消极影响。下面是我整理的取消药品加成对医院的影响,欢迎大家参阅!
一、问题与背景
如何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回归是目前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一项重点。2012年,国务院决定选择300个县(市)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并计划到2015年全国所有县级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从2012年7月1日起,北京友谊医院作为北京市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在全市率先试点实施医药分开,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公立医院的改革已势在必行,各医院必须适应新医改,积极探索适宜的方法。基于此,本文模拟北京友谊医院具体实施办法,结合某医院现状,测算分析该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可行性。
二、测算方法
(一)资料收集
北京市友谊医院具体方法为,取消原有的挂号费、诊疗费,建立医事服务费。新设立的门诊医事服务费分为四个档次,分别是普通门诊42元/人次、副主任医师60元/人次,主任医师80元/人次、知名专家100元/人次,急诊60元/人次,住院80元/人次/天。
本文统计了某院2013年门诊和住院药品收入、药品成本、门诊挂号量、出院者占用总床日等数据,计算门诊、住院药占比,并按照北京市友谊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测算。
(二)计算方法
门诊增加的收入=不同档次的号源增加的医事服务费=(各档次医事服务费-原挂号费)*挂号人次
门诊减少的收入=门诊药品差价
住院增加的收入=增加的住院诊查费=(医事服务费-原住院诊查费)*占用床日数
住院减少的收入=住院药品差价
门诊收益变动=门诊增加的收入-门诊减少的收入
住院收益变动=住院增加的收入-住院减少的收入
总收益变动=门诊收益变动+住院收益变动
此外,根据北京友谊医院情况,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的普通门诊增加了15.8%,专家门诊有所下降。假设该院门急诊总量不改变,知名专家号减少20%,普通门诊号增加知名专家减少的20%的比例,出院者占用总床日不改变,对该院数据进行调整后测算。
三、取消药品加成的测算结果
根据2013年数据的测算结果显示,该院门诊收益变动有所增加,住院收益变动则有所减少,但总收益变动是增加的趋势。
虽然此测算方法是基于药占比、门诊量、住院床日在取消药品加成后没有改变的情况下进行的,但结果表明,该院若取消药品加成,建立医事服务费是有一定的可行性的。
四、对医院应对取消药品加成的建议
测算结果表明,药占比的高低,是能否应对取消药品加成影响的关键。2008年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中规定,三级医院的药品收人占医疗总收入的比例应不超过45%。如何将药占比指标调控在合理区间,降低医疗成本,提升医生合理用药水平,成为各医院应该认真对待的问题。本文就如何控制药占比,提出个人的建议。
(一)医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
首先,医院各级领导应该认识到控制药物费用是降低医疗费用的有效措施之一,高度重视药占比的重要性,只有领导重视了,职工才会有目标、有信心。医院应该成立以分管院长为领导,多部门参与的药事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药品相关事务的管理,从药品的采购到使用都进行严格的控制。制定新药准入,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医嘱执行、各科用药比例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实行院科两级管理,即医院对各科室进行药占比管理控制,各科主任对各科室医生合理用药进行监控管理,充分调动科室自主管控的积极性。
抓思想,重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医院应该组织医生参加道德讲座及有关学术讲座,树立医生合理用药的观念,增强医生合理用药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降低医生在医疗服务中对药物使用的过度依赖,自发提升医德水平。还应加强定期培训,促进医务人员用药知识的更新,推进合理用药工作的持续改进。
(二)制订合理的药占比标准
控制药占比是为打破以药养医的局面,解决病人看病贵的问题,但如果片面的控制药占比,带来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大检查,医生可能通过多开检查费来降低药占比,这样不但没有降低病人的费用,基至总费用有可能上升,导致病人看病更贵更难。因此,科学地制订合理的药占比变得尤为重要。
医院应根据各科室具体情况的不同,如内科和外科,手术科室和非手术科室,分别按照门诊,急诊,住院,将药占比指标细化至各临床科室及临床医生。有了可量化的控制目标,医务人员在执行中才有依据,才能不断的增强自律自控意识。
同时,医院应加强单病种临床路径的管理,制订合理的单病种药占比。实施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可在医院内部建立起一种有效控制成本的长效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医疗服务的标准化、透明化,有效纠正不合理、不规范的临床医疗行为(服务不到位和服务过度等),从而保证医疗效果和服务质量,控制医疗服务成本;也有利于改变临床医师重治疗效果而忽视治疗成本的`状况。医院应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结合自身的实际,组织相关权威专家在立足于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成本的基础上,科学的制定单病种临床路径,组织医务人员单病种付费的各项专业技能培训,确保医疗质量和医院效益共同提高,在诊疗过程中,严格规范医疗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单病种医疗费用结构框架。
只有制定出科学的临床路径以及合理的成本核算,医院才能应对单病种付费等新的医保支付方法,才能可持续发展。
(三)完善合理用药监测系统
在信息化的时代,合理用药的监管势必离不开信息化软件的支撑,医院可以引进或开发合理用药监测系统,实现对药品的科学化管理。
借助信息化手段帮助医生、药师等临床专业人员在用药过程中及时有效地掌握和利用医药知识,预防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促进合理用药。
同时,医院应定期监测汇总全院药品消耗情况,并对耗量异常增长、费用权重大,单价过高,疗效不确切的药品予以用药合理性分析、告知反馈、超量预警,继而进行行政干顶,停用耗用量异常增长的品种,从源头上控制院内药品品种数量的增长。
当然,要认识到计算机系统的局限性,灵活应对信息软件监管手段相对机械的问题,医院应指定专人定期对该系统进行维护,并根据医院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注重整合性与实用性,切实提高效率,降低监管成本。
(四)发挥药剂师的作用
临床药师在合理用药监管中的作用不可或缺。目前,大多数药剂师的工作局限于药品发放,事后点评,不能完全面向临床开展工作,因此,应挖掘临床药剂师的潜能,充分发挥药剂师的专业优势,加强临床参与度,在协助临床合理用药,推进个性化治疗,药学知识的更新普及,以及对信息化管理有效补充等方面发挥作用。
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在处方点评中的作用。定期对患者医嘱用药进行全方位的处方点评,包括处方权限、遴选品种、用法用量、联合用药以及配伍不合理等现象,加强与科室间的沟通,促进科室合理用药的改进。
(五)建立可量化的考核指标
药占比指标是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三大重要原则的直接反映。医院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要综合考虑药占比、次均费用、患者满意度、抗菌药物使用合格率等指标,形成多维度多指标的考核体系。强化监管考核结果的应用,与科室及个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甚至是医生的职称评聘、执业资格再注册等挂钩,以此建立起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建立一套长效、可行性强的考评制度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发挥有效的鼓励和约束作用,从而加强医疗过程管理与环节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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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ppp模式是啥意思
公立医院PPP项目如何实施是目前困扰投资人和地方政府的问题。大家了解医院PPP模式吗?不了解就请跟随我一起阅读下文吧!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公立医院大多存在医疗环境不好,医疗设备陈旧,医院以药养医问题严重,医疗收入入不敷出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迁建、设备升级、改善管理等方式提升地方医疗服务水平,因此,对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服务有很强的渴望。
对于社会资本来说,医院和医疗服务属于垄断资源。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重,健康问题将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问题,而收入增加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更多的人愿意、也有能力花更多的钱在自己的身体健康上。由于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税收优惠、良好的品牌效应,社会资本看好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的发展前景,也非常希望参与到公立医院的投资运营中。
PPP 模式作为目前政府鼓励和大力提倡的公私合作模式,似乎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医敞开了一扇大门。公立医院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属于PPP项目中政府方可以拿出来合作的公共事务,PPP模式的核心是并不改变公共事务的公益性,而是通过社会资本参与提升公共事务的效率。因此,从PPP的原理来说,完全适合上文所述的在医院项目上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现实需求。
代表模式
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经营并不是新鲜事物,有需求、有利益,就有人参与。过去十几年来,各地在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投资上已经诞生了多种形式,大体来说,有股份制改造、托管(公办民营)等。
股份制
股份制改造的典型案例有2004年实施的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当时的通州市委、市政府对人民医院实施股份制改革,通过公开竞拍,引进江苏大富豪啤酒有限公司作为医院大股东,还有股份为国有资本和职工持有,分别占30%和25%。10年间,这家医院的建筑面积从4万平方米增加到10余万平方米,床位由不到400张增加到1600余张。控股的国有资产增值率达到132%。
尽管如此,对于这次改制的质疑也从来没有停止。有人认为,?人民医院?顶着?人民?的招牌却属于私人,不能保证公平。股份制和公立医院公益性身份的冲突似乎成为社会资本投资公立医院不可调和的矛盾。
由于股份制改造改变了公立医院的性质,股份制后的医院似乎不能被容于新的公立医院发展规划中。2009年新医改方案颁布,其中要求?政府在每个县(市)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导致不少地方政府不得不从民营资本手中回购原公立医院的股份,使股份制医院重回公立医院的队伍。
江苏通州人民医院的案例代表了十年前的尝试。此后市场化方向的改制遭到质疑甚至否定,新医改强调政府投入,社会资本一度归于沉寂。
2013 年以来,在国家政策明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行业后,公立医院改制迎来新的资本热潮。最新落定的一个样本是广东汕尾和中信医疗合作的公立医院股份制改造。合作的方式,是由汕尾市政府和中信医疗共同出资组建一家合资公司,公司资本金以三家医院的净资产评估作价,再由中信医疗按照六成的股权配比投入现金,居控股地位。三家医院的非营利性和事业单位属性保持不变。
托管
公立医院托管也是社会资本参与医院管理的常见模式。托管有多种形式,有托管资产的、有托管管理、有托管运营的。较为彻底的是医院整体托管,目前比较流行的是成立医院管理集团托管多家医院,既可以托管公立医院,也可以托管私立医院。
2013 年10月24日中国医院协会民营医院管理分会、长策智库、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在京推出的《民营医院蓝皮书:中国民营医院发展报告(2013)》(下称《蓝皮书》)认为,公立医院由社会资本托管(国有民营)是我国公立医院改制一条有效的途径,这对于国有中小型医院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公立医院托管模式最大的特点是不涉及公立医院所有权的转移,即投资方不获取医院的产权,仅仅通过委托经营的方式获取医院管理费和供应链管理利润。
托管方式的社会资本代表有凤凰医疗集团,其采用的IOT(投资-运营-移交)医院托管模式已在多家公立医院实施。所谓IOT模式,简单讲就是投资换取运营权。IOT模式不改变医院的所有权和非营利性质。凤凰医疗集团通过对医院进行投资,改善医院的医疗设施和诊疗服务水平,以换取在19-48年的期限内管理和运营医院、收取医院管理费以及为医院供应药品、器械及耗材的权利。
政策导向
2009年医改方案颁布以来,政府对基本医疗服务这块投入了大量的支持和财力,明确了政府办医责任,强调基本医疗服务属于公共产品,以保证其公益性和人民群众的基本健康需求得到满足。
2009年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目的是从根本上改变部分城乡居民没有医疗保障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长期薄弱的状况,扭转公立医疗机构趋利行为,使其真正回归公益性。
2013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合理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坚持公立医疗机构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
2015年4月新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则进一步明确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方向。
从上述政策代表的趋势来说,在公立医院的改革方向上,政府倾向于保持公立医院的性质不变,以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保障。由此也导致了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系建立在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医办分离、绩效评估、人事制度、薪酬制度等具体经营层面的改变,提升医疗服务的效率和服务水平。只有在公立医院的数量较为丰富,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能够从公立医院获得满足的情况下,可以对一些富余的公立医院实施股份制改制,转变为非公立医院。
相关问题
1、股份制改制无法作为本轮公立医院PPP的主流模式。
从上述公立医院的政策可以看出,由于要保障公益性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政府不会允许改变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
从PPP本身的操作来说,通常认为股权合作也是PPP的一种方式。但股权合作的法律基础是公司化运营,而公司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所以确实股份制改制和公立医院本身的公益性、事业性存在不相容。
中信医疗在广东汕尾的项目似乎采取一种变通方式,即政府和中信成立一家合资公司,政府将医院资产注入合资公司,中信以现金出资,由合资公司对医院进行投资管理,医院的事业性和公益性保持不变。但由于采取该模式后,医院的所有者变成了合资公司,即社会资本,严格来说,医院不再是公立医院性质,而是社会资本设立的非营利性医院。由于政府对于公立医院数量的要求,这种模式很难在一些公立医院数量不富余的地方开展。
2、如采用IOT,T是否有偿?
前面提到的凤凰医疗集团的IOT模式值得进一步探讨。这种模式的基础是托管,但投资方需要提供一定初始投资额以换取托管权。该初始投资最后转变成了医院的建筑、设施和医疗器械,那么这些由投资方投资形成的资产的所有权归谁?在托管期结束,相关设施完全交给政府拥有和运营时,政府是否需要向投资方支付一定对价?这些问题对政府和投资方来说都是难以回答的。对政府来说,如果政府在托管期结束需要回购投资方投入的设施,相当于是拉长了的BT,政府届时是否有充足的财力回购?该笔回购款是否应作为政府债务对待?对于投资方来说,如果届时无偿转给政府,投资方能否在托管期内收回投资?投资方囿于投资的压力,是否会在托管期内千方百计突破医院公益性的界限创收?如果届时由政府回购,投资方仍会担心政府到时候是否有能力支付?
3、托管费如何收取?托管期间医院的经营损益如何分配?
对于社会资本来说,采用托管的方式介入公立医院的管理时,其目的仍然是从管理行为获取收益。提供的管理行为仍然是商业行为。同样在广东汕尾的医院改制项目中,华润也曾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但华润提出的模式则是托管方式,要求当地政府每年向华润支付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该模式被当地政府否决,理由是医院改制的目的就是减轻政府的负担,如果改制后政府还得每年支付固定的管理费,相当于是增加了政府的负担。
因此,采用托管方式下如何收取管理费是社会资本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按照目前的情形,社会资本寄希望于收取固定管理费以旱涝保收看来是行不通的。能够为地方政府接受的方式是在医院不亏损的情况下,社会资本从医院的收益中提取固定比例作为管理费。这样的条件,实际上相当于社会资本需要保证医院有足够收益,否则无法维持其管理成本,因而与医院的公益性存在一定冲突。
值得一提的是,在托管费的条款中,能否约定医院的'所有收益归托管方享有?本人认为这样规定不妥。如果收益归托管方享有,势必损失也得由托管方承担,那么相当于托管方完全承包经营医院。由于托管方的私人逐利性质,这样的模式显然是与医院公益性相悖而行的。
4、如何在保证公益性的前提下合理创收?
托管模式虽然与公立医院的身份和公益性质可以兼容,但是如何使社会资本采取托管方式经营公益性的医院仍然有利可图,是托管模式推广的关键。尤其是在社会资本需要前期提供大量投资款以换取托管权的情况下,问题变得更加突出。
基于医院资源的稀缺性和公立医院本身的品牌效应,现实中很多社会资本投资人对此并不是那么担心,而是认为只要能获得医院的独家管理权,自然能够找到相应的生财之道。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为保证公立医院不扭曲其公益性质,政府已给公立医院的经营行为划定了很多红线,从而使社会资本在托管公立医院时所希望的创收渠道受到很大限制。
例如,在2000年发布的《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投资与其他组织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的?科室?、?病区?、?项目?。已投资与其他组织合资合作举办营利性的?科室?、?病区?、?项目?的,应停办或经卫生行政和财政等部门批准转为独立法人单位。?
卫计委在2013年还发布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以杜绝医院受利益驱动破坏医风。
并且,未来政府还可能出台新的规定保证医院的公益性质,可能使社会资本创设的签约时不受禁止的经营行为因违背新规而无法继续。即使托管合同中可能包括法律变更条款以规避该类新规的风险,政府也可以解释说这些不是变更法律,而是对医院的公益性做出的解释和澄清。既然社会资本方承诺医院的公益性不变,本来就不应从事这些经营行为。
5、集中采购、服务如何与政府招标协同?
社会资本参与托管公立医院时另一项收入来源是采购差价。例如凤凰医疗集团,其按供应商议定的价格购买药品、器械及耗材,然后按政府设定的招标价转售给其医院,赚取差价。由于凤凰医疗集团下拥有12家医院及28家诊所形成的网络,具有较高的议价能力。2013年,凤凰医疗医院这一块的管理服务业务收入 4.80亿元,占收入的比重为48.41%,毛利润1.00亿元,占毛利润的比重为47.23%,毛利率为20.94%。
这块业务看起来有利可图,但由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需要走集中采购,利润的空间可能会不断压缩,另一方面,要有高的议价能力,社会资本本身的资源掌控能力也很重要。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发布的《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均应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随着政府采购平台的有效实施,药品招标价格可能越来越接近社会资本的议价,导致社会资本无法从这一块获得差价收入。
综上所述,公立医院开展PPP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是如前文所说,从PPP的原理来说,应完全可以适用到公立医院上来。本人的建议是,不要拘泥于所有制性质,而应建立公益性医院的详细的公益性指标,以指标作为考核是否满足了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的需求,是否符合社会大众的利益。在新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已经提到要配套出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如果有详细的绩效评价标准,只要满足该绩效评价标准,就可以认可其公益性,并且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补贴或奖励,而不在乎其所有制性质。这样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公立医院PPP项目上,就有更多的选择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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