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lì fǎ
注音 ㄌㄧˋ ㄈㄚˇ
词性 名词
◎ 历法 lìfǎ[calendar] 民用年的起始、长度和划分是固定的历算系统,这种系统中按一定的规则安排日和更长的时间划分单位(如星期、月和年)
推算日月星辰之运行以定岁时节候的方法。《汉书·律历志上》:“ 箕子 言大法九章,而五纪明历法。”《新唐书·方技传·李淳风》:“ 贞观 初,与 傅仁均 争历法,议者多附 淳风 。” 宋 程大昌 《考古编·正朔二》:“ 太初 历法,其在立冬、小雪,则曰於 夏 为十月, 商 为十一月, 周 为十二月,则 秦 汉 十月皆建亥也。” 元 姚燧 《领太史院事杨公神道碑》:“积月为岁,积岁为世,必於历法益精益密。”1. 违犯法纪。《大戴礼记·盛德》:“凡民之为奸邪窃盗歷法妄行者,生於不足。” 卢辩 注:“乱法者生於不知足。”
2. 用年、月、日计算时间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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