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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颐毕生对易学的研究集成

大道家园 2023-04-21 12:04:11


程氏易传

——程颐


卷一

○周易上经

△■乾下乾上《乾》:元,亨,利,贞。

(上 古圣人始画八卦,三才之道备矣。因而重之,以尽天下之变,故六画而成卦。重乾为《乾》。乾,天也。天者天之形体,乾者天之性情。乾,健也,健而无息之谓 乾。夫天,专言之则道也,天且弗违是也;分而言之,则以形体谓之天,以主宰谓之帝,以功用谓之鬼神,以妙用谓之神,以性情谓之乾。乾者万物之始,故为天, 为阳,为父,为君。元亨利贞谓之四德。元者万物之始,亨者万物之长,利者万物之遂,贞者万物之成。惟《乾》、《坤》有此四德,在他卦则随事而变焉。故元专 为善大,利主于正固,亨贞之体,各称其事。四德之义,广矣大矣。)

初九,潜龙勿用。

(下爻为初。九,阳数之盛,故以名阳爻。理无形也,故假象以显义。乾以龙为象。龙之为物,灵变不测,故以象乾道变化,阳气消息,圣人进退。初九在一卦之下,为始物之端,阳气方萌。圣人侧微,若龙之潜隐,未可自用,当晦养以俟时。)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田,地上也。出见于地上,其德已著。以圣人言之,舜之田渔时也。利见大德之君,以行其道。君亦利见大德之臣,以共成其功。天下利见大德之人,以被其泽。大德之君,九五也。乾坤纯体,不分刚柔,而以同德相应。)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三虽人位,已在下体之上,未离于下而尊显者也。舜之玄德升闻时也。日夕不懈而兢惕,则虽处危地而无咎。在下之人而君德已著,天下将归之,其危惧可知。虽言圣人事,苟不设戒,则何以为教?作《易》之义也。)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渊,龙之所安也。或,疑辞,谓非必也。跃不跃,惟及时以就安耳。圣人之动,无不时也。舜之历试,时也。)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进位乎天位也。圣人既得天位,则利见在下大德之人,与共成天下之事。天下固利见夫大德之君也。)上九,亢龙,有悔。

(九五者,位之极中正者。得时之极,过此则亢矣。上九至于亢极,故有悔也。有过则有悔。唯圣人知进退存亡而无过,则不至于悔也。)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用九者,处乾刚之道,以阳居乾体,纯乎刚者也。刚柔相济为中,而乃以纯刚,是过乎刚也。见群龙,谓观诸阳之义,无为首则吉也。以刚为天下先,凶之道也。)

《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

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卦 下之辞为彖。夫子从而释之,通谓之彖。彖者,言一卦之义。故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大哉乾元,赞乾元始万物之道大也。四德之元,犹五常之仁,偏言则一 事,专言则包四者。万物资始乃统天,言元也。乾元统言天之道也。天道始万物,物资始于天也。云行雨施,品物流形,言亨也。天道运行,生育万物也。大明天道 之终始,则见卦之六位,各以时成。卦之初终,乃天道终始。乘此六爻之时,乃天运也。以御天,谓以当天运。乾道变化,生育万物,洪纤高下,各以其类,各正性 命也。天所赋为命,物所受为性。保合太和乃利贞,保谓常存,合谓常和,保合太和,是以利且贞也。天地之道,常久而不已者,保合太和也。天为万物之祖,王为 万邦之宗。乾道首出庶物而万汇亨,君道尊临天位而四海从。王者体天之道,则万国咸宁也。)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卦下象解一卦之象,爻下象解一爻之象。诸卦皆取象以为法。乾道覆育之象至大,非圣人莫能体,欲人皆可取法也,故取其行健而已,至健固足以见天道也。君子以自强不息,法天行之健也。)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阳气在下,君子处微,未可用也。)见龙在田,德施普也。(见于地上,德化及物,其施已普也。)

终日乾乾,反复道也。(进退动息,必以道也。)或跃在渊,进无咎也。(量可而进,适其时则无咎也。)

飞龙在天,大人造也。(大人之为,圣人之事也。)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盈则变,有悔也。)

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用九,天德也。天德阳刚,复用刚而好先,则过矣。)

《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乾也。

(他卦,《彖》、《象》而已,独《乾》、《坤》更设《文言》以发明其义,推乾之道,施于人事。元亨利贞,乾之四德,在人则元者众善之首也,亨者嘉美之会也,利者和合于义也,贞者乾事之用也。)

君子体仁足以长人,

(体法于乾之仁,乃为君长之道,足以长人也。体仁,体元也。比而效之谓之体。)嘉会足以合礼,

(得会通之嘉,乃合于礼也。不合礼则非理,岂得为嘉?非理安有亨乎?)利物足以和义,(和于义乃能利物。岂有不得其宜,而能利物者乎?)

贞固足以乾事。(贞固所以能乾事也。)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行此四德,乃合于乾也。)

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子曰:龙德而隐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遁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忧则违之,确乎其不可拔,潜龙也。

(自此以下,言乾之用,用九之道也。初九阳之微,龙德之潜隐,乃圣贤之在侧陋也。守其道,不随世而变;晦其行,不求知于时;自信自乐,见可而动,知难而避,其守坚不可夺,潜龙之德也。)

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以龙德而处正中者也。在卦之正中,为得正中之义。庸信庸谨,造次必于是也。既处无过之地,则唯在闲邪。邪既闲,则诚存矣。善世而不伐,不有其善也。德博而化,正己而物正也。皆大人之事,虽非君位,君之德也。)

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子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三 居下之上,而君德已著,将何为哉?唯进德修业而已。内积忠信,所以进德也。择言笃志,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致知也。求知所至而后至之,知之在先,故可与 几,所谓“始条理者知之事也”。知终终之,力行也。既知所终,则力进而终之,守之在后,故可与存义,所谓“终条理者圣之事也”。此学之始终也。君子之学如 是,故知处上下之道而无骄忧,不懈而知惧,虽在危地而无咎也。)

九四曰或跃在渊,无咎,何谓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君子进德修业,欲及时也,故无咎。

(或跃或处,上下无常;或进或退,去就从宜;非为邪枉,非离群类,进德修业,欲及时耳。时行时止,不可恒也,故云或。深渊者,龙之所安也。在渊谓跃就所安。渊在深而言跃,但取进就所安之义。或,疑辞,随时而未可必也。君子之顺时,犹影之随形,可离非道也。)

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

(人 之与圣人,类也。五以龙德升尊位,人之类莫不归仰,况同德乎?上应于下,下从于上,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也。流湿就燥,从龙从虎,皆以气类,故圣人作而万物 皆睹。上既见下,下亦见上。物,人也,古语云人物物论,谓人也。《易》中“利见大人”,其言则同,义则有异。如《讼》之利见大人,谓宜见大德中正之人,则 其辩明,言在见前。《乾》之二五,则圣人既出,上下相见,共成其事,所利者见大人也,言在见后。本乎天者,如日月星辰。本乎地者,如虫兽草木。阴阳各从其 类,人物莫不然也。)

上九曰亢龙有悔,何谓也?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九居上而不当尊位,是以无民无辅,动则有悔也。)

潜龙勿用,下也。(此以下言乾之时。勿用,以在下未可用也。)见龙在田,时舍也。(随时而止也。)

终日乾乾,行事也。(进德修业也。)或跃在渊,自试也。(随时自用也。)

飞龙在天,上治也。(得位而行上之治也。)亢龙有悔,穷之灾也。(穷极而灾至也。)

乾元用九,天下治也。(用九之道,天与圣人同,得其用则天下治也。)潜龙勿用,阳气潜藏。

(此以下言乾之义。方阳微潜藏之时,君子亦当晦隐,未可用也。)见龙在田,天下文明。(龙德见于地上,则天下见其文明之化也。)终日乾乾,与时偕行。

(随时而进也。)或跃在渊,乾道乃革。(离下位而升上位,上下革矣。)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

(正位乎上,位当天德。)亢龙有悔,与时偕极。(时既极,则处时者亦极矣。)乾元用九,乃见天则。

(用九之道,天之则也。天之法则谓天道也。或问:《乾》之六爻皆圣人之事乎?曰:尽其道者圣人也。得失则吉凶存焉,岂特《乾》哉?诸卦皆然也。)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又反复详说以尽其义。既始则必亨,不亨则息矣。)利贞者,性情也。(乾之性情也。既始而亨,非利贞其能不息乎?)

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

(乾始之道,能使庶类生成,天下蒙其美利,而不言所利者,盖无所不利,非可指名也。故赞其利之大曰:“大矣哉!”)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

六爻发挥,旁通情也。时乘六龙,以御天也。云行雨施,天下平也。

(大哉,赞乾道之大也。以刚、健、中、正、纯、粹六者,形容乾道。精谓六者之精极。以六爻发挥旁通,尽其情义。乘六爻之时以当天运,则天之功用着矣。故见云行雨施,阴阳溥畅,天下和平之道也。)

君子以成德为行,日可见之行也。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德之成,其事可见者行也。德成而后可施于用。初方潜隐未见,其行未成。未成,未著也,是以君子弗用也。)

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圣人在下,虽已显而未得位,则进德修业而已。学、聚、问、辨,进德也。宽居、仁行,修业也。君德已著,利见大人,而进以行之耳。进居其位者,舜、禹也。进行其道者,伊、傅也。)

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三重刚,刚之盛也。过中而居下之上,上未至于天,而下已离于田,危惧之地也。因时顺处,乾乾兢惕以防危,故虽危而不至于咎。君子顺时兢惕,所以能泰也。)

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

(四不在天,不在田而出人之上矣,危地也。疑者未决之辞。处非可必也,或进或退,唯所安耳,所以无咎也。)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大人与天地日月四时鬼神合者,合乎道也。天地者道也,鬼神者造化之迹也。圣人先于天而天同之,后于天而能顺天者,合于道而已。合于道,则人与鬼神岂能违也?)

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

(极之甚为亢。至于亢者,不知进退存亡得丧之理也。圣人则知而处之,皆不失其正,故不至于亢也。)

△■坤下坤上《坤》:元,亨,利,牝马之贞。

(坤,乾之对也。四德同,而贞体则异。乾以刚固为贞,坤则柔顺而贞。牝马柔顺而健行,故取其象曰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

(君子所行柔顺而利且贞,合坤德也。)先迷,后得,主利。

(阴,从阳者也,待唱而和。阴而先阳,则为迷错,居后乃得其常也。主利,利万物则主于坤,生成皆地之功也。臣道亦然,君令臣行,劳于事者臣之职也。)

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西南阴方,东北阳方。阴必从阳,离丧其朋类,乃能成化育之功,而有安贞之吉。得其常则安,安于常则贞,是以吉也。)《彖》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

坤厚载物,德合无疆;

(资生之道,可谓大矣。乾既称大,故坤称至。至义差缓,不若大之盛也。圣人于尊卑之辨,谨严如此。万物资乾以始,资坤以生,父母之道也。顺承天施,以成其功,坤之厚德,持载万物,合于乾之无疆也。)

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君子攸行。

(以 含、弘、光、大四者形容坤道,犹乾之刚、健、中、正、纯、粹也。含,包容也。弘,宽裕也。光,昭明也。大,博厚也。有此四者,故能成承天之功,品物咸得亨 遂。取牝马为象者,以其柔顺而健行,地之类也。行地无疆,谓健也。乾健坤顺,坤亦健乎?曰:非健何以配乾?未有乾行而坤止也。其动也刚,不害其为柔也。柔 顺而利贞,乃坤德也,君子之所行也。君子之道合坤德也。)

先迷失道,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安贞之吉,应地无疆。

(乾 之用,阳之为也。坤之用,阴之为也。形而上曰天地之道,形而下曰阴阳之功。先迷后得以下,言阴道也。先唱则迷失阴道,后和则顺而得其常理。西南阴方,从其 类,得朋也。东北阳方,离其类,丧朋也。离其类而从阳,则能成生物之功,终有吉庆也。与类行者本也,从于阳者用也。阴体柔躁,故从于阳则能安贞而吉,应地 道之无疆也。阴而不安贞,岂能应地之道。《彖》有三无疆,盖不同也。“德合无疆”,天之不已也。“应地无疆”,地之无穷也。“行地无疆”,马之健行也。)

《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坤道之大犹乾也,非圣人孰能体之?地厚而其势顺倾,故取其顺厚之象,而云地势坤也。君子观坤厚之象,以深厚之德,容载庶物。)初六,履霜,坚冰至。

(阴爻称六,阴之盛也。八则阳生矣,非纯盛也。阴始生于下,至微也。圣人于阴之始生,以其将长,则为之戒。阴之始凝而为霜,履霜则当知阴渐盛而至坚冰矣。犹小人始虽甚微,不可使长,长则至于盛也。)

《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阴始凝而为霜,渐盛则至于坚冰。小人虽微,长则渐至于盛,故戒于初。驯谓习,习而至于盛,习因循也。)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二, 阴位在下,故为坤之主,统言坤道中正在下,地之道也。以直方大三者形容其德用,尽地之道矣。由直、方、大,故不习而无所不利。不习谓其自然,在坤道则莫之 为而为也,在圣人则从容中道也。直、方、大,孟子所谓至大至刚以直也。在坤体,故以方易刚,犹贞加牝马也。言气,则先大。大,气之体也。于坤,则先直方, 由直方而大也。直方大足以尽地道,在人识之耳。乾坤纯体,以位相应。二,坤之主,故不取五应,不以君道处五也。乾则二五相应。)

《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承天而动,直以方耳,直方则大矣。直方之义,其大无穷,地道光显,其功顺成。岂习而后利哉?)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三居下之上,得位者也。为臣之道,当含晦其章美,有善则归之于君,乃可常而得正。上无忌恶之心,下得柔顺之道也。可贞谓可贞固守之,又可以常久而无悔咎也。或从上之事,不敢当其成功,惟奉事以守其终耳。守职以终其事,臣之道也。)

《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

(夫子惧人之守文而不达义也,又从而明之:言为臣处下之道,不当有其功善,必含晦其美,乃正而可常;然义所当为者,则以时而发,不有其功耳。不失其宜,乃以时也,非含藏终不为也。含而不为,不尽忠者也。)

或从王事,知光大也。

(《象》只举上句解义,则并及下文,他卦皆然。或从王事,而能无成有终者,是其知之光大也。唯其知之光大,故能含晦。浅暗之人有善唯恐人之不知,岂能含章也。)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

(四居近五之位,而无相得之义,乃上下闭隔之时。其自处以正,危疑之地也。若晦藏其知,如括结囊口而不露,则可得无咎,不然则有害也。既晦藏,则无誉矣。)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能慎如此,则无害也。)六五,黄裳元吉。

(坤 虽臣道,五实君位,故为之戒云,黄裳元吉。黄,中色。裳,下服。守中而居下,则元吉,谓守其分也。元,大而善也。爻象唯言守中居下则元吉,不尽发其义也。 黄裳既元吉,则居尊为天下大凶可知。后之人未达,则此义晦矣,不得不辨也。五,尊位也。在他卦,六居五,或为柔顺,或为文明,或为暗弱;在坤,则为居尊 位。阴者臣道也,妇道也。臣居尊位,羿、莽是也,犹可言也。妇居尊位,女娲氏、武氏是也,非常之变,不可言也,故有黄裳之戒而不尽言也。或疑在《革》, 汤、武之事犹尽言之,独于此不言,何也?曰:废兴,理之常也。以阴居尊位,非常之变也。)

《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黄中之文,在中不过也。内积至美而居下,故为元吉。)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阴从阳者也,然盛极则抗而争。六既极矣,复进不已,则必战,故云战于野。野谓进至于外也。既敌矣,必皆伤,故其血玄黄。)《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阴盛至于穷极,则必争而伤也。)用六,利永贞。

(坤之用六,犹乾之用九,用阴之道也。阴道柔而难常,故用六之道,利在常永贞固。)《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

(阴既贞固不足,则不能永终。故用六之道,利在盛大于终,能大于终,乃永贞也。)《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

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

(坤道至柔,而其动则刚;坤体至静,而其德则方。动刚故应乾不违,德方故生物有常。阴之道不唱而和,故居后为得,而主利成万物,坤之常也。含容万类,其功化光大也。主字下脱“利”字。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承天之施,行不违时,赞坤道之顺也。)

卷二

○周易上经

△■艮下坤上

(《谦》,《序卦》:“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其有既大,不可至于盈满,必在谦损,故大有之后,受之以谦也。为卦,坤上艮下,地中有山也。地体卑下,山,高大之物,而居地之下,谦之象也。以崇高之德,而处卑之下,谦之义也。)

谦:亨,君子有终。

(谦 有亨之道也。有其德而不居,谓之谦。人以谦巽自处,何往而不亨乎。君子有终,君子志存乎谦巽,达理,故乐天而不竞,内充,故退让而不矜,安履乎谦,终身不 易,自卑而人益尊之,自晦而德益光显,此所谓君子有终也。在小人则有欲必竞,有德必伐,虽使勉慕于谦,亦不能安行而固守,不能有终也。)

《彖》曰:谦亨,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

(济当为际。此明谦而能亨之义。天之道,以其气下际,故能化育万物,其道光明。下际谓下交也。地之道,以其处卑,所以其气上行,交于天,皆以卑降而亨也。)

天道亏盈而益谦,(以天行而言,盈者则亏,谦者则益,日月阴阳是也。)地道变盈而流谦,(以地势而言,盈满者倾变而反陷,卑下者流注而益增也。)

鬼神害盈而福谦,

(鬼神谓造化之迹。盈满者祸害之,谦损者福祐之,凡过而损,不足而益者,皆是也。)人道恶盈而好谦。

(人情疾恶于盈满,而好与于谦巽也。谦者人之至德,故圣人详言,所以戒盈而劝谦也。)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终也。

(谦为卑巽也,而其道尊大而光显。自处虽卑屈,而其德实高不可加尚,是不可逾也。君子至诚于谦,恒而不变,有终也,故尊光。)《象》曰:地中有山,谦,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

(地 体卑下,山之高大而在地中,外卑下而内蕴高大之象,故为谦也。不云山在地中,而曰地中有山,言卑下之中蕴其崇高也。若言崇高蕴于卑下之中,则文理不顺。诸 象皆然,观文可见。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君子观谦之象,山而在地下,是高者下之,卑者上之,见抑高举下、损过益不及之义;以施于事,则裒取多者,增 益寡者,称物之多寡以均其施与,使得其平也。)

初六,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

(初六以柔顺处谦,又居一卦之下,为自处卑下之至,谦而又谦也,故曰谦谦。能如是者,君子也。自处至谦,众所共与也,虽用涉险难,亦无患害,况居平易乎?何所不吉也?初处谦而以柔居下,得无过于谦乎?曰:柔居下,乃其常也,但见其谦之至,故为谦谦,未见其失也。)

《象》曰: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

(谦谦,谦之至也。谓君子以谦卑之道自牧也。自牧,自处也。《诗》云:“自牧归荑。”)六二,鸣谦,贞吉。

(二以柔顺居中,是为谦德积于中。谦德充积于中,故发于外,见于声音颜色,故曰鸣谦。居中得正,有中正之德也,故云贞吉。凡贞吉,有为贞且吉者,有为得贞则吉者,六二之贞吉,所自有也。)

《象》曰:鸣谦贞吉,中心得也。

(二之谦德,由至诚积于中,所以发于声音,中心所自得也,非勉为之也。)九三,劳谦,君子有终,吉。

(三 以阳刚之德而居下体,为众阴所宗,履得其位,为下之上,是上为君所任,下为众所从,有功劳而持谦德者也,故曰劳谦。古之人有当之者,周公是也。身当天下之 大任,上奉幼弱之主,谦恭自牧,夔夔如畏然,可谓有劳而能谦矣。既能劳谦,又须君子行之有终,则吉。夫乐高喜胜,人之常情。平时能谦,固已鲜矣,况有功劳 可尊乎?虽使知谦之善,勉而为之,若矜负之心不忘,则不能常久,欲其有终,不可得也。唯君子安履谦顺,乃其常行,故久而不变,乃所谓有终,有终则吉也。九 三以刚居正,能终者也。此爻之德最盛,故象辞特重。)

《象》曰:劳谦君子,万民服也。

(能劳谦之君子,万民所尊服也。《系 辞》云:“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语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礼言恭。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 有劳而不自矜伐,有功而不自以为德,是其德弘厚之至也。言以其功劳而自谦,以下于人也。德言盛,礼言恭。以其德言之,则至盛,以其自处之礼言之,则至恭, 此所谓谦也。夫谦也者,谓致恭以存其位者也。存,守也。致其恭巽以守其位,故高而不危,满而不溢,是以能终吉也。夫君子履谦,乃其常行,非为保其位而为之 也。而言存其位者,盖能致恭所以能存其位,言谦之道如此。如言为善有令名,君子岂为令名而为善也哉?亦言其令名者,为善之故也。)

六四,无不利㧑谦。

(四居上体,切近君位,六五之君又以谦柔自处,九三又有大功德,为上所任、众所宗,而己居其上,当恭畏以奉谦德之君,卑巽以让劳谦之臣,动作施为,无所不利于㧑谦也。㧑,施布之象,如人手之㧑也。动息进退,必施其谦,盖居多惧之地,又在贤臣之上故也。)

《象》曰:无不利㧑谦,不违则也。

(凡人之谦,有所宜施,不可过其宜也。如六五或用侵伐是也。唯四以处近君之地,据劳臣之上,故凡所动作,靡不利于施谦,如是然后中于法则,故曰不违则也,谓得其宜也。)

六五,不富以其邻,利用侵伐,无不利。

(富 者众之所归,唯财为能聚人。五以君位之尊,而执谦顺以接于下,众所归也,故不富而能有其邻也。邻,近也。不富而得人之亲也,为人君而持谦顺,天下所归心 也。然君道不可专尚谦柔,必须威武相济,然后能怀服天下,故利用行侵伐也。威德并著,然后尽君道之宜,而无所不利也。盖五之谦柔,当防于过,故发此义。)

《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征其文德谦巽所不能服者也。文德所不能服,而不用威武,何以平治天下?非人君之中道,谦之过也。上六,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

(六 以柔处柔,顺之极,又处谦之极,极乎谦者也。以极谦而反居高,未得遂其谦之志,故至发于声音;又柔处谦之极,亦必见于声色,故曰鸣谦。虽居无位之地,非任 天下之事,然人之行己,必须刚柔相济。上,谦之极也,至于大甚,则反为过矣。故利在以刚武自治。邑国,己之私有。行师,谓用刚武。征邑国,谓自治其私。)

《象》曰:鸣谦,志未得也,可用行师征邑国也。

(谦极而居上,欲谦之志未得,故不胜其切,至于鸣也。虽不当位,谦既过极,宜以刚武自治其私,故云利用行师征邑国也。)

△■坤下震上

(《豫》, 《序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承二卦之义而为次也,有既大而能谦,则有豫乐也。豫者,安和悦乐之义。为卦,震上坤下,顺动之象。动而和顺, 是以豫也。九四为动之主,上下群阴所共应也,坤又承之以顺,是以动而上下顺应,故为和豫之义。以二象言之,雷出于地上。阳始潜闭于地中,及其动而出地,奋 发其声,通畅和豫,故为豫也。)

豫:利建侯行师。

(豫,顺而动也。豫之义,所利在于建侯行师。夫建侯树屏,所以共安天下,诸侯和顺则万民悦服,兵师之兴,众心和悦,则顺从而有功,故悦豫之道,利于建侯行师也。又上动而下顺,诸侯从王,师众顺令之象。君万邦,聚大众,非和悦不能使之服从也。)

《彖》曰: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豫。

(刚应,谓四为群阴所应,刚得众应也。志行,谓阳志上行,动而上下顺从,其志得行也。顺以动豫,震动而坤顺为动而顺理,顺理而动又为动而众顺,所以豫也。)

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

(以豫顺而动,则天地如之而弗违,况建侯行师,岂有不顺乎?天地之道,万物之理,唯至顺而已。大人所以先天后天而不违者,亦顺乎理而已。)

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

(复详言顺动之道。天地之运,以其顺动,所以日月之度不过差,四时之行不愆忒;圣人以顺动,故经正而民兴于善,刑罚清简而万民服也。)豫之时义大矣哉!

(既 言豫顺之道矣,然其旨味渊永,言尽而意有余也,故复赞之云:“豫之时义大矣哉!”欲人研味其理,优柔涵泳而识之也。时义,谓豫之时义。诸卦之时与义用大 者,皆赞其大矣哉,《豫》以下十一卦是也。《豫》、《遁》、《后》、《旅》言时义,《坎》、《暌》、《蹇》言时用,《颐》、《大过》、《解》、《革》言 时,各以其大者也。)

《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雷者,阳气奋发,阴阳相薄而成声 也。阳始潜闭地中,及其动,则出地奋震也。始闭郁,及奋发则通畅和豫,故为豫也。坤顺震发,和顺积中而发于声,乐之象也。先王观雷出地而奋,和畅发于声之 象,作声乐以褒崇功德,其殷盛至于荐之上帝,推配之以祖考。殷,盛也。礼有殷奠,谓盛也。荐上帝,配祖考,盛之至也。)

初六,鸣豫,凶。

(初六以阴柔居下,四豫之主也,而应之,是不中正之小人处豫,而为上所宠,其志意满极,不胜其豫,至发于声音,轻浅如是,必至于凶也。鸣,发于声也。)

《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云初六,谓其以阴柔处下,而志意穷极,不胜其豫,至于鸣也,必骄肆而致凶矣。)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

(逸 豫之道,放则失正,故豫之诸爻,多不得正,才与时合也。唯六二一爻处中正,又无应,为自守之象。当豫之时,独能以中正自守,可谓特立之操,是其节介如石之 坚也。介于石,其介如石也。人之于豫乐,心悦之,故迟迟遂至于耽恋不能已也。二以中正自守,其介如石,其去之速,不俟终日,故贞正而吉也。处豫不可安且久 也,久则溺矣。如二,可谓见几而作者也。夫子因二之见几,而极言知几之道,曰:“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 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夫见事之几微 者,其神妙矣乎!君子上交不至于谄,下交不至于渎者,盖知几也。不知几,则至于过而不已。交于上以恭巽,故过则为谄;交于下以和易,故过则为渎。君子见于 几微,故不至于过也。所谓几者,始动之微也,吉凶之端可先见而未著者也。独言吉者,见之于先,岂复至有凶也?君子明哲,见事之几微,故能其介如石,其守既 坚,则不惑而明,见几而动,岂俟终日也?断,别也。其判别可见矣。微与彰,柔与刚,相对者也。君子见微则知彰矣,见柔则知刚矣,知几如是,众所仰也,故赞 之曰“万夫之望”。)

《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能不终日而贞且吉者,以有中正之德也。中正故其守坚,而能辨之早,去之速。爻言六二处豫之道,为教之意深矣。)六三,盱豫,悔,迟有悔。

(六 三阴而居阳,不中不正之人也。以不中正而处豫,动皆有悔。盱,上视也。上瞻望于四,则以不中正不为四所取,故有悔也。四,豫之主,与之切近,苟迟迟而不 前,则见弃绝,亦有悔也。盖处身不正,进退皆有悔吝。当如之何?在正身而已。君子处己有道,以礼制心,虽处豫时,不失中正,故无悔也。)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自处不当,失中正也,是以进退有悔。)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豫 之所以为豫者,由九四也,为动之主,动而众阴悦顺,为豫之义。四,大臣之位,六五之君顺从之,以阳刚而任上之事,豫之所由也,故云由豫。大有得,言得大行 其志,以致天下之豫也。勿疑,朋盍簪:四居大臣之位,承柔弱之君,而当天下之任,危疑之地也,独当上之倚任,而下无同德之助,所以疑也。唯当尽其至诚,勿 有疑虑,则朋类自当盍聚。夫欲上下之信,唯至诚而已。苟尽其至诚,则何患乎其无助也?簪,聚也。簪之名簪,取聚发也。或曰:卦唯一阳,安得同德之助?曰: 居上位而至诚求助,理必得之。《后》之九五曰有陨自天是也。四以阳刚,迫近君位,而专主乎豫,圣人宜为之戒,而不然者,豫和顺之道也,由和顺之道,不失为 臣之正也。如此而专主于豫,乃是任天下之事而致时于豫者也,故唯戒以至诚勿疑。)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由己而致天下于乐豫,故为大有得,谓其志得大行也。)六五,贞疾,恒不死。

(六 五以阴柔居君位,当豫之时,沉溺于豫,不能自立者也。权之所主,众之所归,皆在于四。四之阳刚得众,非耽惑柔弱之君所能制也,乃柔弱不能自立之君,受制于 专权之臣也,居得君位贞也,受制于下有疾苦也。六居尊位,权虽失而位未亡也,故云贞疾恒不死,言贞而有疾,常疾而不死,如汉、魏末世之君也。人君致危亡之 道非一,而以豫为多。在四不言失正,而于五乃见其强逼者,四本无失,故于四言大臣任天下之事之义,于五则言柔弱居尊,不能自立,威权去己之义,各据爻以取 义,故不同也。若五不失君道,而四主于豫,乃是任得其人安享其功,如太甲、成王也。《蒙》亦以阴居尊位,二以阳为蒙之主,然彼吉而此疾者,时不同也。童蒙 而资之于人,宜也;耽豫而失之于人,危亡之道也。故蒙相应,则倚任者也;《豫》相逼,则失权者也。又上下之心专归于四也。)

《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贞而疾,由乘刚为刚所逼也。恒不死,中之尊位未亡也。)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上 六阴柔,非有中正之德,以阴居上,不正也。而当豫极之时,以君子居斯时,亦当戒惧,况阴柔乎?乃耽肆于豫,昏迷不知反者也。在豫之终,故为昏冥已成也。若 能有渝变,则可以无咎矣。在豫之终,有变之义。人之失,苟能自变,皆可以无咎,故冥豫虽已成,能变则善也。圣人发此义,所以劝迁善也,故更不言冥之凶,专 言渝之无咎。)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昏冥于豫,至于终极,灾咎行及矣。其可长然乎?当速渝也。)

△■震下兑上

(《随》, 《序卦》:“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夫悦豫之道,物所随也,随所以次豫也。为卦,兑上震下,兑为说,震为动,说而动,动而说,皆随之义。女随人者也,以 少女从长男,随之义也。又震为雷,兑为泽,雷震于泽中,泽随而动,随之象也。又以卦变言之,乾之上来居坤之下,坤之初往居乾之上,阳来下于阴也。以阳下 阴,阴必说随,为随之义。凡成卦,既取二体之义,又有取爻义者,复有更取卦变之义者,如随之取义,尤为详备。)

随:元,亨,利,贞,无咎。

(随之道,可以致大亨也。君子之道,为众所随,与己随于人,及临事择所随,皆随也。随得其道,则可以致大亨也。凡人君之从善,臣下之奉命,学者之徙义,临事而从长,皆随也。随之道,利在于贞正,随得其正,然后能大亨而无咎。失其正则有咎矣,岂能亨乎?)

《彖》曰: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

(卦 所以为随,以刚来而下柔,动而说也,谓乾之上九来居坤之下,坤之初六往居乾之上,以阳刚来下于阴柔,是以上下下,以贵下贱,能如是,物之所说随也。又下动 而上说,动而可说也,所以随也。如是则可大亨而得正,能大亨而得正,则为无咎。不能亨,不得正,则非可随之道,岂能使天下随之乎?天下所随者时也,故云 “天下随时”。)

随时之义大矣哉!

(君子之道,随时而动,从宜适变,不可为典要,非造道之深,知几能权者,不能与于此也。故赞之曰“随时之义大矣哉!”凡赞之者,欲人知其义之大,玩而识之也。此赞随时之义大,与《豫》等诸卦不同,诸卦时与义是两事。)

《象》曰: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雷震于泽中,泽随震而动,为随之象。君子观象,以随时而动。随时之宜,万事皆然,取其最明且近者言之。君子以向晦入宴息:君子昼则自强不息,及向昏晦,则入居于内,宴息以安其身,起居随时,适其宜也。《礼》:君子昼不居内,夜不居外,随时之道也。)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

(九 居随时而震体且动之主,有所随者也。官,主守也。既有所随,是其所主守有变易也,故曰官有渝,贞吉,所随得正则吉也。有渝而不得正,乃过动也。出门交有 功:人心所从,多所亲爱者也。常人之情,爱之则见其是,恶之则见其非,故妻孥之言虽失而多从,所憎之言虽善为恶也。苟以亲爱而随之,则是私情所与,岂合正 理,故出门而交则有功也。出门谓非私昵,交不以私,故其随当而有功。)

《象》曰:官有渝,从正吉也。(既有随而变,必所从得正则吉也。所从不正,则有悔吝。)出门交有功,不失也。(出门而交,非牵于私,其交必正矣,正则无失而有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

(二应五而比初,随先于近柔,不能固守,故为之戒云:若系小子,则失丈夫也。初阳在下,小子也;五正应在上,丈夫也。二若志系于初,则失九五之正应,是失丈夫也。系小子而失丈夫,舍正应而从不正,其咎大矣。二有中正之德,非必至如是也,在随之时,当为之戒也。)

《象》曰:系小子,弗兼与也。

(人之所随,得正则远邪,从非则失是,无两从之理。二苟系初,则失五矣,弗能兼与也。所以戒人从正当专一也。)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

(丈 夫九四也,小子初也。阳之在上者丈夫也,居下者小子也。三虽与初同体,而切近于四,故系于四也。大抵阴柔不能自立,常亲系于所近者。上系于四,故下失于 初,舍初从上,得随之宜也,上随则善也。如昏之随明,事之从善,上随也。背是从非,舍明逐暗,下随也。四亦无应,无随之者也,近得三之随,必与之亲善。故 三之随四,有求必得也。人之随于上,而上与之,是得所求也。又凡所求者可得也。虽然,固不可非理枉道以随于上,苟取爱说以遂所求。如此,乃小人邪谄趋利之 为也,故云利居贞。自处于正,则所谓有求而必得者,乃正事君子之随也。)

《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

(既随于上,则是其志舍下而不从也。舍下而从上,舍卑而从高也,于随为善矣。)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九 四以阳刚之才,处臣位之极,若于随有获,则虽正亦凶。有获,谓得天下之心随于己。为臣之道,当使恩威一出于上,众心皆随于君。若人心从己,危疑之道也,故 凶。居此地者奈何?唯孚诚积于中,动为合于道,以明哲处之,则又何咎?古之人有行之者,伊尹、周公、孔明是也,皆德及于民,而民随之。其得民之随,所以成 其君之功,致其国之安,其至诚存乎中,是有孚也;其所施为无不中道,在道也;唯其明哲,故能如是以明也,复何过咎之有?是以下信而上不疑,位极而无逼上之 嫌,势重而无专强之过。非圣人大贤,则不能也。其次如唐之郭子仪,威震主而主不疑,亦由中有诚孚而处无甚失也,非明哲能如是乎?)

《象》曰:随有获,其义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居近君之位而有获,其义固凶。能有孚而在道,则无咎,盖明哲之功也。)九五,孚于嘉,吉。

(九五居尊得正而中实,是其中诚在于随善,其吉可知。嘉,善也。自人君至于庶人,随道之吉,唯在随善而已。下应二之正中,为随善之义。)《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处正中之位,由正中之道,孚诚所随者正中也,所谓嘉也,其吉可知。所孚之嘉,谓六二也。随以得中为善,随之所防者过也,盖心所说随,则不知其过矣。)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

(上 六以柔顺而居随之极,极乎随者也。拘系之,谓随之极,如拘持縻系之。乃从维之,又从而维系之也,谓随之固结如此。王用亨于西山,随之极如是。昔者太王用此 道,亨王业于西山。太王避狄之难,去豳来岐,豳人老稚扶携以随之如归市,盖其人心之随,固结如此,用此故能亨盛其王业于西山。西山,岐山也。周之王业,盖 兴于此。上居随极,固为大过,然在得民之随,与随善之固,如此乃为善也,施于他则过矣。)

《象》曰:拘系之,上穷也。

(随之固如拘系维持,随道之穷极也。)

△■巽下艮上

(《蛊》, 《序卦》:“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承二卦之义以为次也。夫喜悦以随于人者,必有事也。无事,则何喜,何随?蛊所以次随也。蛊,事也。蛊非训 事,蛊乃有事也。为卦,山下有风,风在山下,遇山而回则物乱,是为蛊象。蛊之义,坏乱也。在文为虫皿,皿之有虫,蛊坏之义。《左氏传》云:“风落山,女惑 男。”以长女下于少男,乱其情也。风遇山而回,物皆挠乱,是为有事之象,故云蛊者事也。既蛊而治之,亦事也。以卦之象言之,所以成蛊也;以卦之才言之,所 以治蛊也。)

蛊:元,亨,利涉大川。

(既蛊则有复治之理。自古治必因乱,乱则开治,理自然也。如卦之才以治蛊,则能致元亨也。蛊之大者,济时之艰难险阻也,故曰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甲, 数之首,事之始也,如辰之甲乙。甲第,甲令,皆谓首也,事之端也。治蛊之道,当思虑其先后三日,盖推原先后,为救弊可久之道。先甲谓先于此,究其所以然 也。后甲谓后于此,虑其将然也。一日二日至于三日,言虑之深,推之远也。究其所以然,则知救之之道;虑其将然,则知备之之方。善救则前弊可革,善备则后利 可久,此古之圣王所以新天下而垂后世也。后之治蛊者,不明圣人先甲后甲之诫,虑浅而事近,故劳于救世而乱不革,功未及成而弊已生矣。甲者事之首,庚者变更 之首。制作政教之类,则云甲,举其首也。发号施令之事,则云庚,庚犹更也,有所更变也。)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

(以 卦变及二体之义而言。刚上而柔下,谓乾之初九上而为上九,坤之上六下而为初六也。阳刚,尊而在上者也,今往居于上;阴柔,卑而在下者也,今来居于下。男虽 少而居上,女虽长而在下,尊卑得正,上下顺理,治蛊之道也。由刚之上,柔之下,变而为艮巽。艮,止也。巽,顺也。下巽而上止,止于巽顺也。以巽顺之道治 蛊,是以元亨也。)

蛊元亨而天下治也。

(治蛊之道,如卦之才,则元亨而天下治矣。夫治乱者,苟能使尊卑上下之义正,在下者巽顺,在上者能止齐安定之,事皆止于顺,则何蛊之不治也?其道大善而亨也,如此则天下治矣。)

利涉大川,往有事也。(方天下坏乱之际,宜涉艰险以往而济之,是往有所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夫有始则必有终,既终则必有始,天之道也。圣人知终始之道,故能原始而究其所以然,要终而备其将然,先甲后甲而为之虑,所以能治蛊而致元亨也。)

卷三


○周易下经

△■艮下兑上

(《咸》, 《序卦》:“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天地万物之本,夫妇人伦之始,所以上经首《乾》、《坤》,下经首《咸》继以《恒》也。天地二物,故二卦分为天地之道。男女交合而成夫妇,故《咸》与《恒》 皆二体合为夫妇之义。咸,感也,以说为主;恒,常也,以正为本。而说之道自有正也,正之道固有说焉,巽而动,刚柔皆应,说也。咸之为卦,兑上艮下,少女少 男也。男女相感之深,莫如少者,故二少为咸也。艮体笃实,止为诚悫之义。男志笃实以下交,女心说而上应,男感之先也。男先以诚感,则女说而应也。)

咸:亨,利贞,取女吉。

(咸, 感也。不曰感者,咸有皆义,男女交相感也。物之相感,莫如男女,而少复甚焉。凡君臣上下,以至万物,皆有相感之道。物之相感,则有亨通之理。君臣能相感, 则君臣之道通;上下能相感,则上下之志通;以至父子、夫妇、亲戚、朋友,皆情意相感,则和顺而亨通。事物皆然,故咸有亨之理也。利贞,相感之道利在于正 也。不以正,则入于恶矣,如夫妇之以淫姣,君臣之以媚说,上下之以邪僻,皆相感之不以正也。取女吉,以卦才言也。卦有柔上刚下,二气感应,相与止而说,男 下女之义。以此义取女,则得正而吉也。)

《彖》曰:咸,感也。

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

(咸 之义感也。在卦,则柔爻上而刚爻下,柔上变刚而成兑,刚下变柔而成艮,阴阳相交,为男女交感之义。又兑女在上,艮男居下,亦柔上刚下也。阴阳二气,相感相 应而和合,是相与也。止而说,止于说,为坚悫之意。艮止于下,笃诚相下也;兑说于上,和说相应也。以男下女,和之至也。相感之道如此,是以能亨通而得正, 取女如是则吉也。卦才如此,大率感道利于正也。)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既言男女相感之义,复推极感道,以尽天地之理、圣人之用。天地二气交感而化生万物,圣人至诚以感亿兆之心而天下和平。天下之心所以和平,由圣人感之也。观天地交感化生万物之理,与圣人感人心致和平之道,则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感通之理,知道者默而观之可也。)

《象》曰:山下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泽性润下,土性受润,泽在山上而其渐润通彻,是二物之气相感通也。君子观山泽通气之象,而虚其中以受于人。夫人中虚则能受,实则不能入矣。虚中者,无我也。中无私主,则无感不通。以量而容之,择合而受之,非圣人有感必通之道也。)

初六,咸其拇。

(初六在下卦之下,与四相感。以微处初,其感未深,岂能动于人?故如人拇之动,未足以进也。拇,足大指。人之相感,有浅深轻重之异,识其时势,则所处不失其宜矣。)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初志之动,感于四也,故曰在外。志虽动而感未深,如拇之动,未足以进也。)六二,咸其腓,凶,居吉。

(二 以阴居下,与五为应,故设咸腓之戒。腓,足肚,行则先动,足乃举之,非如腓之自动也。二若不守道,待上之求,而如腓自动,则躁妄自失,所以凶也。安其居而 不动,以待上之求,则得进退之道而吉也。二,中正之人,以其在咸而应五,故为此戒。复云居吉,若安其分,不自动,则吉也。)

《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二居中得正,所应又中正,其才本善,以其在咸之时,质柔而上应,故戒以先动求君则凶,居以自守则吉。《象》复明之云:非戒之不得相感,唯顺理则不害,谓守道不先动也。)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

(九 三以阳居刚,有刚阳之才,而为主于内,居下之上,是宜自得于正道,以感于物,而乃应于上六。阳好上而说,阴上居感说之极,故三感而从之。股者,在身之下, 足之上,不能自由,随身而动者也,故以为象,言九三不能自主,随物而动,如股然,其所执守者随于物也。刚阳之才,感于所说而随之,如此而往,可羞吝也。)

《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云 亦者,盖《象》辞本不与《易》相比,自作一处,故诸爻之《象》辞,意有相续者。此言亦者,承上爻辞也。上云:“咸其拇,志在外也,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咸其股,亦不处也。前二阴爻皆有感而动,三虽阳爻亦然,故云“亦不处也”。不处谓动也。有刚阳之质,而不能自主,志反在于随人,是所操执者卑下之甚也。)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感 者,人之动也,故皆就人身取象。拇取在下而动之微,腓取先动,股取其随。九四无所取,直言感之道,不言咸其心,感乃心也。四在中而居上,当心之位,故为感 之主,而言感之道。贞正则吉而悔亡,感不以正,则有悔也。又四说体,居阴而应初,故戒于贞感之道,无所不通,有所私系,则害于感通,乃有悔也。圣人感天下 之心,如寒暑雨旸,无不通,无不应者,亦贞而已矣。贞者,虚中无我之谓也。憧憧往来,朋从尔思,夫贞一则所感无不通,若往来憧憧然,用其私心以感物,则思 之所及者有能感而动,所不及者不能感也,是其朋类则从其思也,以有系之私心,既主于一隅一事,岂能廓然无所不通乎?《系辞》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 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夫子因咸极论感通之道。夫以思虑之私心感物,所感狭矣。天下之理一也,涂虽殊而其归则同,虑虽百而其致则一。虽物有 万殊,事有万变,统之以一,则无能违也。故贞其意,则穷天下无不感通焉,故曰:“天下何思何虑?”用其思虑之私心,岂能无所不感也?“日往则月来,月往则 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此以往来屈信明感应之理。屈则有信,信则 有屈,所谓感应也。故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岁成,功用由是而成,故曰屈信相感而利生焉。感,动也,有感必有应。凡有动皆为感,感则必有应,所应复为 感,感复有应,所以不已也。“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 前云屈信之理矣,复取物以明之。尺蠖之行,先屈而后信,盖不屈则无信,信而后有屈,观尺蠖则知感应之理矣。龙蛇之藏,所以存息其身,而后能奋迅也,不蛰则 不能奋矣。动息相感,乃屈信也。君子潜心精微之义,入于神妙,所以致其用也。潜心精微,积也;致用,施也。积与施乃屈信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承上 文致用而言,利其施用,安处其身,所以崇大其德业也。所为合理,则事正而身安,圣人能事尽于此矣,故云“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穷神知化,德之盛 也”。既云“过此以往,未之或知”,更以此语终之,云穷极至神之妙,知化育之道,德之至盛也,无加于此矣。)

《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贞则吉而悔亡,未为私感所害也;系私应则害于感矣。憧憧往来,以私心相感,感之道狭矣,故云未光大也。)九五,咸其脢,无悔。

(九居尊位,当以至诚感天下,而应二比上。若系二而说上,则偏私浅狭,非人君之道,岂能感天下乎?脢,背肉也,与心相背而所不见也。言能背其私心,感非其所见而说者,则得人君感天下之正,而无悔也。)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戒使背其心而咸脢者,为其存心浅末,系二而说上,感于私欲也。)上六,咸其辅颊舌。

(上阴柔而说体,为说之主,又居感之极,是其欲感物之极也,故不能以至诚感物,而发见于口舌之间,小人女子之常态也,岂能动于人乎?不直云口,而云辅颊舌,亦犹今人谓口过曰唇吻,曰颊舌也,辅颊舌皆所用以言也。)

《象》曰: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

(唯至诚为能感人,乃以柔说腾扬于口舌,言说岂能感于人乎?)

△■巽下震上

(《恒》, 《序卦》:“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久也。”咸,夫妇之道。夫妇终身不变者也,故咸之后受之以恒也。咸,少男在少女之下,以男下女,是 男女交感之义。恒,长男在长女之上,男尊女卑,夫妇居室之常道也。论交感之情,则少为亲切;论尊卑之序,则长当谨正;故兑艮为咸,而震巽为恒也。男在女 上,男动于外,女顺于内,人理之常,故为恒也。又刚上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相应,皆恒之义也。)<, o:p>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恒 者,常久也。恒之道可以亨通,恒而能亨,乃无咎也。恒而不可以亨,非可恒之道也,为有咎矣。如君子之恒于善,可恒之道也;小人恒于恶,失可恒之道也。恒所 以能亨,由贞正也,故云利贞。夫所谓恒,谓可恒久之道,非守一隅而不知变也,故利于有往。唯其有往,故能恒也,一定则不能常矣。又常久之道,何往不利?)

《彖》曰:恒,久也。(恒者长久之义。)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

(卦 才有此四者,成恒之义也。刚上而柔下,谓乾之初上居于四,坤之初下居于初,刚爻上而柔爻下也。二爻易处则成震巽,震上巽下,亦刚上而柔下也。刚处上而柔居 下,乃恒道也。雷风相与,雷震则风发,二者相须,交助其势,故云相与,乃其常也。巽而动,下巽顺,上震动,为以巽而动。天地造化,恒久不已者,顺动而已。 巽而动,常久之道也。动而不顺,岂能常也?刚柔皆应,一卦刚柔之爻皆相应。刚柔相应,理之常也。此四者,恒之道也,卦所以为恒也。)

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

(恒之道,可致亨而无过咎,但所恒宜得其正,失正则非可恒之道也,故曰久于其道。其道,可恒之正道也。不恒其德,与恒于不正,皆不能亨而有咎也。)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天地之所以不已,盖有恒久之道。人能恒于可恒之道,则合天地之理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

(天下之理,未有不动而能恒者也。动则终而复始,所以恒而不穷,凡天地所生之物,虽山岳之坚厚,未有能不变者也,故恒非一定之谓也,一定则不能恒矣。唯随时变易,乃常道也,故云利有攸往。明理之如是,惧人之泥于常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此 极言常理。日月,阴阳之精气耳,唯其顺天之道,往来盈缩,故能久照而不已。得天,顺天理也。四时,阴阳之气耳,往来变化,生成万物,亦以得天,故常久不 已。圣人以常久之道,行之有常,而天下化之以成美俗也。观其所恒,谓观日月之久照、四时之久成、圣人之道所以能常久之理。观此,则天地万物之情理可见矣。 天地常久之道,天下常久之理,非知道者孰能识之?)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君子观雷风相与成恒之象,以常久其德,自立于大中常久之道,不变易其方所也。)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初 居下而四为正应,柔暗之人,能守常而不能度势。四震体而阳性,以刚居高,志上而不下,又为二三所隔,应初之志异乎常矣,而初乃求望之深,是知常而不知变 也。浚,深之也。浚恒谓求恒之深也。守常而不度势,求望于上之深,坚固守此,凶之道也。泥常如此,无所往而利矣。世之责望故素而致悔咎者,皆浚恒者也。志 既上求之深,是不能恒安其处者也。柔微而不恒安其处,亦致凶之道。凡卦之初终,浅与深、微与盛之地也。在下而求深,亦不知时矣。)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居恒之始,而求望于上之深,是知常而不知度势之甚也。所以凶,阴暗不得恒之宜也。)九二,悔亡。

(在 恒之义,居得其正,则常道也。九,阳爻,居阴位,非常理也。处非其常,本当有悔,而九二以中德而应于五,五复居中,以中而应中,其处与动,皆得中也,是能 恒久于中也。能恒久于中,则不失正矣。中重于正,中则正矣,正不必中也。九二以刚中之德而应于中,德之胜也,足以亡其悔矣。人能识重轻之势,则可以言 《易》矣。)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所以得悔亡者,由其能恒久于中也。人能恒久于中,岂止亡其悔,德之善也。)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三,阳爻,居阳位,处得其位,是其常处也;乃志从于上六,不唯阴阳相应,风复从雷,于恒处而不处,不恒之人也。其德不恒,则羞辱或承之矣。或承之,谓有时而至也。贞吝,固守不恒以为恒,岂不可羞吝乎?)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人既无恒,何所容处?当处之地,既不能恒,处非其据,岂能恒哉?是不恒之人,无所容处其身也。)九四,田无禽。

(以阳居阴,处非其位,处非其所,虽常何益?人之所为,得其道则久而成功,不得其道则虽久何益?故以田为喻,言九之居四,虽使恒久,如田猎而无禽兽之获,谓徒用力而无功也。)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处非其位,虽久何所得乎?以田为喻,故云安得禽也。)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五 应于二,以阴柔而应阳刚,居中而所应又中,阴柔之正也,故恒久其德则为贞也。夫以顺从为恒者,妇人之道,在妇人则为贞,故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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