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时逢有道,物皆爱生,代属无为,人咸惜死。若不能绥之以至德,而制之以严刑,人不聊生,故言人不畏死。人不畏死,本由罚酷,宜须在宥用德忘刑。如何还以酷法理人,欲惧之於死,此叹当时#33之失。
若使常不畏死而为奇,吾执得而煞之,孰敢?
奇者,诡异乱群也。若时王用道,人尽全生,名为畏死也。其有强梁之者,乱群之人为於罪业,弥更奇异,天不长恶,故执得煞之。惧死自无为过之人,修生孰敢为非之者也。
常有司煞者煞。
司,主也。赏罚之理是.常,生煞之官有主,不可以为非#34,犯法者合死,而欲擅代煞之。
夫代司煞者,是代大匠斲。代大匠斲,希不伤其手。
天道虽远,玄鉴孔明,赏善罚恶,着在於冥司。春生夏长,鄣之於见代。时政不能任之以天理,而代之以人功,亦失之於道也。然则顽人少能从化,奸黠多有难防,随时定宜,制之法令,自有司刑之职、主煞之官。若推之不以其司,煞之不由其主,而擅煞者犹拙夫之代巧匠,必有伤手之忧,少有不伤,所伤多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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