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曰:申奏东岳天齐,表启救苦青玄。十王判断早生天,哪怕三曹对案。
三曹者天曹,人曹,阴曹也。这里“曹”字有两指,一、在古代是名词,指诉讼中的两方,即:原告与被告两曹。二、官署名。即阴曹。经中指阎王或判官。这样“三曹”就是说:在诉讼中,审判、原告、被告三方。
经言:济拔之功不可思议,亡灵罪孽消除,身得清静,就不用恐俱三方的对质,可以欢喜的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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