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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昆仑即伊甸园

大道家园 2023-04-21 12:04:11

《山海经·大荒西经》(此据《藏经》本):“有西王母之山、壑山、海山。有沃之国,沃民是处。 沃之野,凤鸟之卵是食,甘露是饮。凡其所欲,其味尽存……鸾鸟自歌,凤鸟自舞,爰有百兽,相群 是处,是谓沃之野。”沃之野,《海外西经》作“诸夭之野”,:“此诸夭之野,鸾鸟自歌,凤鸟自舞; 凤皇卵,民食之;甘露,民饮之,所欲自从也。”郭璞注:“夭音妖。”郝懿行疏云:“经文此字亦衍。夭郭音妖,盖讹。夭野,《大荒西经》作沃野,是此经之夭,乃沃字省文,郭注之妖乃沃字讹文也。诸夭,《艺文类聚》九十九卷引作清沃,《博物志》作渚沃,《淮南·地形训》有沃民。又云‘西 方曰金丘,曰沃野’,高诱注云:‘沃犹白也,西方白,故曰沃野。’案:高说非也,沃野盖谓其地沃饶 耳。”袁珂师云:“郝说是也。宋本郭注‘夭音妖’,妖字正作沃,《藏经》本同,盖后人妄改作妖耳。”因此,诸夭之野即诸沃之野,亦即沃之野。

《海外西经》称诸夭之野的人民“所欲自从”,郭璞注:“言滋味无所不有,所愿得自在,此谓夭野 也。”《大荒西经》则称沃之野的人民“凡其所欲,其味尽存”,郭璞注:“言其所愿滋味,此无所不 备。”这里的人民以凤皇卵为食,以甘露为饮,与“百兽相与群居”,而且还有“鸾鸟自歌,凤鸟自 舞”。从这些描写看来,沃之野(亦即诸夭之野)完全是一个理想化的世外乐园。毫无疑问,乐园 的标志性象征物是“鸾鸟自歌,凤鸟自舞”。在古人心目中,它们都是瑞应之禽。《西山经》:“西 南三百里,曰女床之山,……有鸟焉,其状如翟而五采文,名曰鸾鸟,见则天下安宁。”《海内 经》:“有鸾鸟自歌,凤鸟自舞。凤鸟首文曰德,翼文曰顺,膺文曰仁,背文曰义,见则天下和。”鸾 鸟和凤鸟的出现就能带来天下的安宁与和平,其作为乐园的标志性象征物,可谓固其宜哉!

《山海经》中,与沃之野相似,即亦有“鸾鸟自歌,凤鸟自舞”的乐园,另外还有两处。一处见于 《大荒南经》:“有 民之国。帝舜生无淫,降 处,是谓巫 民。巫 民朌姓,食谷,不绩不经, 服也;不稼不穑,食也。爰有歌舞之鸟,鸾鸟自歌,凤鸟自舞。爰有百兽,相群爰处。百谷所聚。” 一处见于《海内经》(此据《史记·周本纪》集解所引《山海经》):“西南黑水、青水之间,有都 广之野,后稷葬焉。爰有膏菽、膏稻、膏黍、膏稷,百谷自生,冬夏播琴。鸾鸟自歌,凤鸟 自舞,灵寿实华,草木所聚。爰有百兽,相群爰处。”都广之野和沃之野是否有关联呢?我认 为是指同一个地方,兹证明如下。

据前引《大荒西经》来看,沃之野位于西王母山,而西王母山实际上就是昆仑山。在《山 海经》的记载中,西王母位居昆仑山,是昆仑山的主神。《海内北经》云:“西王母梯几而戴 胜杖,其南有三青鸟,为西王母取食。在昆仑虚北。《大荒西经》云:“西海之南,流沙之滨, 赤水之后,黑水之前,有大山,名曰昆仑之丘。……有人,戴胜,虎齿,有豹尾,穴处,名 曰西王母。郭璞注:《河图玉版》亦曰:‘西王母居昆仑之山。”地名多随主人,故昆仑山又称 西王母山。沃之野位于西王母山,即位于昆仑山。

据前引《海内经》来看,都广之野位于“黑水、青水之间”,而黑水、青水都是源于昆仑山 的河流。《海内西经》云:“海内昆仑之虚,在西北,帝之下都。昆仑之虚,……洋水、黑水 出西北隅,……弱水、青水出西南隅。”因此,都广之野应当与昆仑相关。从文献记载来看, 都广之野是天地的中心,上面有建木。《淮南子。地形训》云:“建木在都广,众帝所自上下,日中无景,呼而无响,盏天地之中也。”高诱注:“建木。其状如牛.引之有皮,若 、黄蛇,叶 如罗。”高注实即本之于《山海经·海内南经》云:“有木,其状如牛,引之有皮,若缨、黄蛇。 其叶如罗,其实如栾,其木若璎,其名曰建木。在 西弱水上。从《淮南子·地形训》来看, 建木位于都广,《抱朴子·外篇·喻蔽》亦云:“建木竦于都广。而从《海内南经》来看,建木又 位于弱水之上。可知都广之野亦当位于弱水之上。而从前引《大荒西经》来着,昆仑山正是 被弱水之渊环绕着的。因此,都广之野位于弱水之上,实即位于昆仑山之上。

根据上面的考证,无论沃之野,还是都广之野都位于昆仑之上。因此,它们同是一个地方, 换言之,即指同一个乐园。

都广之野的建木并非普通树木,而是连接天地的天梯。《海内经》云:“有九丘,以水络之: 名曰陶唐之丘、有叔得之丘、孟盈之丘、昆吾之丘、黑白之丘、赤望之丘、参卫之丘、武夫 之丘、神民之丘。有木,青叶紫茎,玄华黄实,名曰建木,百仞无枝,有九 ,下有九枸, 其实如麻,其叶如芒,大 爰过,黄帝所为。建木是“大 爰过,黄帝所为”,此何谓也?“大 爰 过”,郭璞注:“言庖羲(即大 )于此经过也。”郝懿行硫:“庖羲生于成纪,去此不远,容得经过 之。”袁珂师云:“郭、郝之说俱非也。过非经过之过,乃‘上下于此,至于天’之意也。《淮南 子· 形篇》云:‘建木在都广,众帝所自上下。 ’高诱注:‘众帝之从都广山上天还下,故曰上下。 ’ 云‘上天还下,故曰上下’,得‘上下’之意矣,然云‘从都广山’,则尚未达于一间也。撰此文意, ‘众帝所自上下’云者,实自建木‘上下’,非自都广‘上下’,此‘建木,……大 爰过,之谓也。 古人质朴,设想神人、仙人、巫师登天,亦必循阶而登,则有所谓‘天梯’者存焉,……自然 物中可藉凭以为夭梯者有二:一曰山,二曰树。山之天梯,首曰昆仑。……唯此建木,乃云‘大 爰过,。‘过’者非普通于树下‘经过’之‘过’,如仅系普通于树下经过,亦不值如此大书特书。此‘过’者,实‘众帝所自上下’之‘上下’: 此‘为百王先’(《汉书·帝王借纪》)之大 庖羲,亦首缘此建木以登天也。于是乃有记叙书写 之价值。”“黄帝所为”,袁珂师云:“此‘为’者,当是‘施为’之‘为’,言此天梯建木,为宇宙最高 统治者之黄帝所造作、施为者也。”以上下为上下于天地之义,甚是。《逸周书·皇门解》:‘永 有口于上下。”孔晁注:“上谓天,下谓地也。”亦堪为证。

可见建木不但是天地的中心,而且为黄帝所造作,是众帝上下于天的天梯。以树为天梯, 并以之为宇宙的中心,并非华夏文化独有的现象,实际上是一个世界性的文化现象。德国学 者汉斯·比德曼《世界文化象征辞典》“树”条说:“由于树植根于土地但其枝权直指天堂,所以 树和人类一样是同属于两个世界的生物、上与下之间的媒介。在许多古代文明里,不仅具体 的树木或整片树丛被尊奉为超自然存在物(神灵、鬼怪)的住所,而且树被普遍看做世界之轴, 宇宙就是以它为中心组成一个有序的整体的。 ”中国学者以法国学者让·谢瓦利埃和阿兰·海尔 布兰特合编的《世界文化象征辞典》为蓝本,编写了一部同名辞典,其中“树”条说:“树根插 入地下,树叶伸向天空,人们因此普遍地认为树是天地间联系的象征。在这个意义上说,它 具有一种‘中心’的性质,甚至于‘世界之树’成了‘世界之轴’的同义词。”并说:“在中国的‘建木’ 也一样,它立于世界中心,日中无景,呼而无响,就是证明;它有九根枝条和九条根,通过 这些枝条和根,上接九天,下连死者的归宿九泉。” 不仅建木是天梯,从袁珂师的注中,我们知道昆仑亦是天梯。实际上,昆仑不仅是天梯, 而且和位居其上的沃之野与都广之野一样,是一处更大的乐园。

作为乐园的标志之一,昆仑是天帝在下界的都邑。《西山经》云:“西南四百里。曰昆仑之丘,是实惟帝之下都。郭璞注:“天帝都邑之在下者。”《海内西经》亦云:“海内昆仑之虚,在西北, 帝之下都。昆仑之虚,方八百里,高万仞。上有木禾,长五寻,大五围。面有九井,以玉为槛。面 有九门,门有开明兽守之,百神之所在。在八隅之岩,赤水之际。”“百神之所在”,袁珂师注 云:“《水经注·河水》引《遁甲开山图》荣氏注云:‘天下仙圣,治在柱州昆仑山上。’《十洲记》 亦云:(昆仑)真官仙灵之所宗,品物群生,希奇特出,皆在于此。天人济济,不可悉记。’”昆仑成 了神仙的乐园。作为众帝上下于天的天梯的建木,位居天帝在下界的都邑,或者说神仙之乐园 的昆仑之上,固其宜哉。这同时也反证了我前面推论建木、都广之野、沃之野皆位居昆仑之 上的正确。

昆仑不仅是神仙的乐园,而且凡人假如能够攀登上去的话,就不但能长生不死,而且还能成神 成仙。《淮南子·地形训》云:“昆仑之邱,或上倍之,是谓凉风之山,登之而不死;或上倍之,是谓悬 圃,登之乃灵,能使风雨;或上倍之,乃维上天,登之乃神,是谓太帝之居。”高诱注:“太帝,天帝。” 然而,这样的幸事只不过是空中楼阁而已,凡人是难以企及的。《海内西经》云:“昆仑之虚,…… 非仁羿莫能上冈之岩。”就是说只有神性英雄后羿才能登上昆仑极顶。实际上,这是乐园神话 的特征之一。据《圣经·旧约·创世记》的记载,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本来被上帝安置在乐园“伊 甸园”中生活。园中有“生命树和分别善恶的树”。后来,二人受到蛇的引诱,不顾上帝的警告, 偷吃了善恶树上的果子。结果,上帝将二人逐出了伊甸园。同时,“又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 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其目的自然是为了阻止人类重返乐园伊甸 园。因此,重返伊甸园成为了人类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 有趣的是,上帝以“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来阻止人类重返乐园伊甸园;而前引《大荒西经》说 昆仑山,“其下有弱水之渊环之,其外有炎火之山,投物辄然”。弱水之渊、炎火之山成了阻止人 类攀登乐园昆仑的天然屏障。二者可谓异曲同工。此外,伊甸园中有生命树,而昆仑则有“不死 树”。《海内西经》云:“昆仑之虚,……面有九门,门有开明兽守之。……开明兽身大类虎而九 首,皆人面,东向立昆仑上。……开明()北有……不死树。 ”郭璞注:“言长生也。 ”袁珂师云:“《文 选·思玄赋》李善注引此经云:‘昆仑开明北有不死树,食之长寿。’又引郭注:‘言常生也。’今经 无此语,注常生作长生。《吕氏春秋·本味篇》云:‘菜之美者,寿木之华。’高诱注云:‘寿木,昆仑 山上木也;,实也;食其实者不死,故曰寿木。’是寿木即不死树也。《淮南子·地形篇》亦云:‘不 死树在其(昆仑)西。’”即可为证。昆仑不仅有不死树,而且其主神西王母还有“不死之药”。据 《淮南子·览冥训》的记载,后羿就曾经“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西王母“不死之药”可能就来 自于“不死树”,郭璞《山海经图赞》“不死树”条就将二者相提并论:“万物暂见,人生如寄。不死 之树,寿蔽天地。请药西姥,乌得如羿。”即可为证。

作为乐园的标志之二,昆仑又是天下的中心。《海内西经》:“昆仑之虚,方八百里,高万仞。” 郭璞注:“去嵩高五万里,盖天地之中也。”《水经注·河水一》亦云:“昆仑墟在西北,去嵩高五万 里,地之中也。”《初学记》卷五引《河图括地象》云:“昆仑山为天柱,气上通天。昆仑者,地之 中也。”并可为证。前引《淮南子·地形训》谓都广为“天地之中也”。《海内经》:“都广之野”, 郭璞注:“其城方三百里,盖天下之中。”郝懿行疏:“王逸注引此经有‘其城方三百里,盖天地之 中’十一字,是知古本在经文,今脱去之,而误入郭注也。 ”是知古本《山海经》亦谓都广之野为“天 地之中”。都广之野与昆仑同为天地的中心,这也再一次证明了二者实为一地。前文我们通过 对比,知道东方的乐园昆仑与西方的乐园伊甸园,颇有对应之处。实际上,二者的对应之处还不 仅此也。德国学者汉斯·比德曼《世界文化象征辞典》“乐园”条云:“在神话中的原始时代,乐 园是宇宙的中心,其标志是由此分流出的四条河流以及造物主本身。”所指其实就是伊甸园。 《圣经·旧约·创世记》云:“有河从伊甸流出来,滋润那园子,从那里分为四道:第一道名叫比逊,就是环绕哈腓拉全地的。第二道河名叫基训,就是环绕古实全地的。第三道河名叫底格里斯, 流在亚述的东边。第四道河就是幼发拉底河。”亦有四条河流分别从昆仑山流出来,《西山经》 云:“西南四百里,曰昆仑之丘,……河水出焉,而南流东注于无达。赤水出焉,而东南流注于氾天 之水。洋水出焉,而西南流注于丑涂之水。黑水出焉,而西流于大杅。洋水,郭璞注:“或作清。” 作清是,清水即青水。经中屡言“黑水、青水之间”,即可为证。四条河流分别是河水、赤水、 清()水、黑水,与伊甸园的四条河流堪为对应。

东西方乐园神话的趋同性,反映了早期人类有着大致相似的认识和思维结构。钱钟书先生 《谈艺录·序》所说:“东海西海,心理攸同”,此之谓欤!

然而,昆仑的具体所在为何?却一直是一个困扰学界的难题。蒙文通先生根据《山海经》的 记载,认为昆仑就是岷山:“考《海内西经》说:‘河水出(昆仑)东北隅以行其北。’这说明昆仑当 在黄河之南。又考《大荒北经》说:‘若木生昆仑西’(据《水经·叶羲师兄注》引),《海内经》说:‘黑 水、青水之间有木名曰若木,叶羲师兄出焉。’这说明了昆仑不仅是在黄河之南,而且是在叶羲师兄上源 之东。叶羲师兄即今雅砻江,雅砻江上源之东、黄河之南的大山———昆仑,当然就舍岷山莫属了。 ” 蒙先生是依据《山海经》的内证来证成此说的,自然结论相当可信。邓少琴先生亦谓“岷即昆 仑也,古代地名人名有复音,有单音,昆仑一词由复音变为单音,而为岷”。蒙、邓两先生以昆仑 为岷山,固属不错。然而,从记载中看,昆仑已经神化为乐园,带有明显的想象色彩。因此,更加 准确的说法是,岷山只是昆仑的原型,换言之,昆仑是上古居住在岷山地区的部族以岷山为原 型神化而成的乐园。

上古居住在岷山地区的原始部族就是蚕丛氏和蜀山氏,他们都是早期蜀族的重要来源之一。 《古文苑》卷四扬雄《蜀都赋》章樵注引《先蜀记》云:“蚕丛氏始居岷山石室中。”可见蚕 丛氏最初以岷山为居地。段渝先生认为蚕丛氏“约在夏代前后便已辗转移徙到达成都平原”。 而且,蚕丛成为了古史记载中最早的一代蜀王。《太平御览》卷八八八引《蜀王本纪》云:“蜀 王之先名蚕丛,后代名曰柏濩,后者名鱼凫,此三代各数百岁,皆神化不死。”岷山又称蜀山,《广 雅·释山》:“蜀山谓之岷山。 ”王念孙《疏证》云:“岷,又作汶。……蜀读为独,字或作渎,《史记·封 禅书》云:渎山,蜀之汶山也。《水经·江水注》云:岷山即渎山也。”蜀古音独,故渎山亦即蜀山 也。史籍上所谓的“蜀山氏”就是以居地蜀山为氏,即《通志·氏族略》所谓的“以地为氏”。可 见蜀山氏最初亦以岷山(即蜀山)为居地。而治蜀史者几无例外,皆谓蜀山氏是古蜀族的最早来 源之一。

无论是蜀山氏,还是蚕丛氏,任乃强先生认为都是古羌人的分支。前面我们已经证明沃之野和 诸夭之野与昆仑本是一地,因此沃之野和诸夭之野实即古羌人的分支———蜀山氏和蚕丛氏 ———以岷山为原型,神化而成的乐园。实际上,所谓沃之野和诸夭之野就是羌之野和诸羌之 野。《大荒西经》“沃之国”,郭璞注:“言其土饶沃也。”以“沃”为“饶沃”之义,实非。沃、夭并当 为羌字之形讹,如《史记·殷本纪》的殷先王“沃甲”,卜辞作“羌甲”。于省吾先生《释羌甲》认 为:“甲骨文之羌甲,《殷本纪》作沃甲者,沃乃羌字之形讹。”并进一步指出:“甲骨文有‘羌 丁’(《前》五·八·五),即《史记·殷本纪》之‘沃丁’,羌之讹沃,与羌甲讹为沃甲同例。”羌之野和 诸羌之野实即以其地为羌人的居地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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