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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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老师曰:今日分享一下之前解庄子“天地一指”的话,助大家开启破象之路。
庄子: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黄紫檀:用拇指作为手指的标准,可以说明食指不是手指;同样用食指作为手指的标准,则可以说明拇指不是手指。与其这样,不如用我的手指作为标准,来说明其他人的手指不是手指。
用任意一匹特定的马来作为“马”的标准,可以说明其他所有的马不是“马”,与其这样,不如用白色的马不是纯粹意义上的“马”,来说明任何带颜色的马都不是纯粹意义上的“马”。
名象的分别转换,可以任意进行,一切“象”都无实质,都是大道之“至精”依阴阳五行生克制化的规律组合。破象至此,我们就可以认为,天地是吾掌上的一根区区“手指”,而万物,不过是匆匆而过、形形色色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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