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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始真解大佩服 第四卷 精神魂魄
作者:黄紫檀 2024-04-18 17:34:18

文始真解大佩服声明

黄紫檀老师的三门生命学课程:

4-3何死何生

原文:

关尹子曰:“精者水,魄者金,神者火,魂者木。精主水,魄主金,金生水,故精者,魄藏之。神主火,魂主木,木生火,故神者,魂藏之。惟水之为物,能藏金而息之,能滋木而荣之,所以析魂魄。惟火之为物,能镕金而销之,能燔木而烧之,所以冥魂魄。惟精在天为寒,在地为水,在人为精。神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在人为神。魄在天为燥,在地为金,在人为魄。魂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人为魂。惟以我之精,合天地万物之精,譬如万水可合为一水。以我之神,合天地万物之神,譬如万火可合为一火。以我之魄,合天地万物之魄,譬如金之为物,可合异金而镕之为一金。以我之魂,合天地万物之魂,譬如木之为物,可接异木而生之为一木。则天地万物,皆吾精、吾神、吾魄、吾魂。何者死?何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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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易先生曰:

从广义来说,自然界的物质都属于“精”的范畴,五行为“水”;物质里面的精华,命名为“魄”,五行为“金”;生命界特别是动物的思想感情心灵活动,命名为“神”,五行为“火”;植物类别的生命,命名为“魂”,五行属“木”。“精”的五行主要属性是“水”,“魄”的五行主要属性是“金”;金能生水,故属“精”之类别,藏于“魄”里面。“神”的五行主要属性是“火”,“魂”的五行主要属性是“木”;木能生火,故属“神”之类别,藏于“木”里面。

应该重点指出的是,五行属“水”的类别,受“金”所生的同时,将“金”消纳而藏在其中熄灭之,能被吸收进“木”里面,消解为“木”的一部分,滋养“木”而使木焕发荣华。“水”通过消解与被消解,能够解析魄金,并被魂木所解析。

又应该重点指出的是,五行属“火”这类事物,能够在镕化“金”的同时,把自己销化进“金”里面,变成“金”的一部分;也能够在将“木”变成“火”来焚烧的过程中,把“木”变化成“火”的一部分。“火”通过被消解或消解,把自己冥灭进魄金里面,或把魂木冥灭进自己之中。

水火乃五行之祖,也是道学五行之说的细微原理。

五行之狭义所指,更侧重于生命体本身,具体化为“精神魂魄”四大类别。分别对应“水火木金”。

精,在天时物候代表寒冷,在空间代表江海湖泊等不同的水,在人体代表元精。

神,在天时物候代表炎热,在空间代表煤炭柴草等等燃烧形成的火焰,在人体代表元神。

魄,在天时物候代表干燥,在空间代表金银铜铁等等金属,在人体代表包含带有各类特有功能的身体,以及今世身体形成的记忆,它们都命名为“魄”。

魂,在天时为空气流动形成的风,在空间为各类树木森林,在人体为储存过往世心灵记忆的载体,命名为“魂”。

精神魂魄,都可以归属到不同的五行类别里,并进而通过五行的衔接作用,与广义五行相连接。

如何连接?

惟有通过玄览,用无为法之类象功夫,可以将仅属于我的有限的精神魂魄融合进广义的无穷的“精神魂魄”。

用我之元精,与天地万物之精华通过“水”来衔接,则“精”与“精”合,就像地球的江河之水,可以与湖海之水融合一样。

用我的元神,与储存在天地万物虚空之间的元神记忆,通过“火”来融合,则我之元神记忆,消融进天地的元神记忆里面,就像人间的不同火焰可以连成一片,合并燃烧。

用我的身体机能及规律为魄,与天地万物的功能及规律,通过“金”来互相吻合,就像大地不同的金属,可以融化之后合并成一块,身体与天地,可以在无形的规律层面,融合为一。

用我的储存过往心灵记忆的魂,与储存在天地万物实有之中的思想记忆,通过“木”进行吻合同步,则犹如大地之不同树木可以相互嫁接一样,魂与魂也合体为一。

将人的生命,划分为“精神魂魄”,然后直接类象,归并到天地的精神魂魄之内,那么天地的精神魂魄,就是我的精神魂魄。到此地步,再无身体和识神之象,然后再进一步归并无形的精神魂魄入至精之中,则九重境界的巅峰,一步到位。

要想达到无为法的顶峰,穷理是异常关键、必不可少的。下面再详细剖析实修之中的“精神魂魄”。

精神魂魄各有五行属性。魄藏于精,魂藏于神,精与神是后天元神的主要部分。先天之后天的真精、后天之先天的元精五行属水,后天之后的心神、识神的五行属火。水受金生故可藏金,水能生木故为木之本;魂属木,魄属金,所以精水可以解析藏纳魂魄。火乃木之所生,在其强盛之时,可转化木母的全部势能,亦可销镕金于猛火之中,故神火之中,可消解木魂金魄。水火金木之为物,在人体内为精水神火魂木魄金,但是用道学归类比象的元神主事模式推演,水火金木无处不在,因为具有寒、冰、热、火、燥、硬、风、直等等属性的事物,在天地之间无所不在。

天地之间属水的事物,可以以吾之精归纳;天地之间属火的事物,可以以吾之神归纳;天地之间属金的事物,可以以吾之魄归纳;天地之间属木的事物,可以以吾之魂归纳。则天地万物,皆可与吾之精神魂魄相交接,融汇无间,吾身即天地,天地即吾身,何来生死?

元神主事下的归类比象认知模式,就是《易经》里面的“类象”思维。类象思维是元神主事的一大特征,可惜,后天之易往往小用之,用来预测择吉,用纯熟之,也可推往知来。

惟有以河图、三坟为主体的先天易,则将“类象”用之于证道,此乃极致大用,纯熟之,可将身外万象皆类比为虚拟之卦象符号,在自身处于现实生活与宇宙之中,如处身三坟四易图无二。如此,芸芸万象不破而自破,此乃类象功夫之入门。

类象深入,在自然之中,将天地万物皆归类为木火金水四象,四象无内外,故以己身之精神魂魄可迎合天地之金木水火,到此地步,先天元神之象亦无,但见先天一炁自虚无中来。先天一炁回旋不息、不生不灭,一炁之中,即有四象,得先天一炁,可滋养、改易吾之精神魂魄,最终将后天元神全部消解,神形俱妙。

修炼者最终的证果,与后天元神之消解程度有直接关系,至道修炼无非就是转化元神记忆。仅仅是抛弃身体而证得的阴神成就,不是最圆满,盖因身体之中留有后天元神之一半记忆,留在人间,定有复命之可能。是以真人证道,并不显示身体的老病死绝,而是在身体帝旺之状态下,直接以阳神羽化肉身,并且不显现光辉、声响之象,此乃至道修炼之最上乘,也是无为法破象之极致。

因己身之内的精神魂魄,与天地之间的木火金水一炁相通,故个体之证道,可影响天下之气运,此乃老子所谓“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之真义,其事经文明始祖轩辕黄帝证验之。可见,《易经》、黄帝、老子、文始之道学,乃一脉相传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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