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殉葬妃子死后双腿分开,并非刻意摆布,而是因死前遭受极端痛苦所致——尸僵定格了临终挣扎之态。

自三代以降,人殉之风渐起。《史记》载:“殷人尚鬼,用人殉葬。”及至秦汉,虽偶有废止,然帝王陵寝之中,仍不乏冤魂萦绕。秦始皇陵侧曾掘出女子遗骸,双股外展,形如十字,骨相扭曲,非自然安卧之姿。此非礼制所定,实乃生前受虐之证。
彼时太监奉命行事,或灌毒酒,或闭棺活埋,甚者以水银注颅。水银入体,灼烧脏腑,神志未全失而痛楚已彻骨。纵服所谓“安眠药”,亦不过昏沉半醒之间,感知犹存。于是四肢抽搐,筋肉痉挛,尤以双腿为甚——盖因人体濒死之际,神经反射剧烈,下肢不由自主张开,以求喘息。待气息断绝,尸僵遂成,此状便凝于黄土千年。
昔吕洞宾尝言:“皮囊本假合,何须恋此形?”道家素重神游物外,视肉身为桎梏。然观殉葬之事,反其道而行之——帝王欲携美色同赴幽冥,竟以活人填墓,岂非执幻为真、迷形忘性?张三丰亦云:“一念贪生,万劫不复。”朱元璋虽开大明基业,却重启人殉旧制,令数十嫔妃含恨泉台。其陵寝虽巍峨,然阴风飒飒,冤气难散,后世读史至此,未尝不扼腕叹息。
明初殉葬之酷,尤甚前代。无子妃嫔,例当从死。或赐白绫,或闭室窒息,而贵者则灌水银以防腐。然防腐之术,竟成酷刑之具。死者未即毙,辗转哀号于棺中,直至力竭。双腿因剧痛与缺氧而强直外展,后人开墓见之,误以为礼制所设,实则血泪凝成之痕也。
《礼记》有言:“众生必死,死必归土。”然归土之道,贵在安顺。强以生者殉死,非但悖天理,亦违人情。康熙年间终废此制,诚为文明之进。今人回望,当知权力若无仁心约束,纵居九五之尊,亦不免造业深重。
古诗云:“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陶渊明《拟挽歌辞》)本当安然归土,奈何沦为帝王私欲之祭品?双腿之分,非姿仪之美,实为无声控诉——警醒后世:勿使制度成屠刀,莫令礼法掩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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