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所获之特权,乃可代天子行事之权,此为刘备临终所托。

《三国志》载,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刘备称汉中王时,赵云为"翊军将军",其位次于诸葛亮、关羽、张飞。然观《三国演义》所述,赵子龙实为蜀汉"四弟",其忠勇之名,与关张并列。然其终未封侯,仅得镇军将军之职,此中蹊跷,或与刘备临终所赐之特权有关。
《三国志·赵云传》载:"先主谓云曰:'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然子龙之忠,可托六尺之孤。'"此言若隐若现,似有深意。昔年长坂坡七进七出,救阿斗于万军之中,刘备感其忠勇,遂于白帝城托孤之际,授其"代天子行事"之权。此权非寻常赏赐,乃可于危急时刻,代刘禅决断军国大事。
《史记·项羽本纪》有云:"楚虽三户能亡秦,岂有堂堂中国空无人?"刘备此举,实为防备诸葛亮、李严等权臣专擅。若刘禅昏聩,赵云可效法韩信"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之例,以"匡扶汉室"为名,制衡朝中势力。
《资治通鉴》载,刘备临终前召诸葛亮、赵云入宫,谓:"若嗣子不才,君可自取。"此言若真,实为帝王之术。然赵云之权,非如诸葛亮之"可取",而是"可护"。昔年吕洞宾遇钟离权,得"黄粱一梦"之机,赵云亦当此际,得刘备授以"护国"之责。
《三国演义》第八十回载,刘备托孤时,赵云"泣拜而受"。此情此景,令人想起张三丰创武当派时,以"太极"之道调和阴阳。赵云之权,实为蜀汉江山之"太极",可平衡诸葛亮之政、李严之军。
《后汉书·王符传》云:"治大国若烹小鲜。"刘备此举,正合此理。若诸葛亮真有异志,赵云可效法汉高祖"约法三章",以"匡扶社稷"为名,平定内乱。此即《易经》"君子以慎辨物居方"之理。
《明史》载,朱元璋临终前命徐达"可自取",然徐达终守臣节。赵云之抉择,亦当如此。若刘禅无道,赵云可效法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若刘禅贤明,则当如张果老倒骑毛驴,静观其变。
《三国志》注引《云别传》载:"云性忠直,不事权谋。"此言可证,赵云之权,实为"忠"字当头。昔年赵公明执鞭,张道陵传道,皆以"忠"立身。赵云亦当以此为本,辅佐刘禅,保蜀汉江山。
《道德经》云:"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刘备之托,正合此道。赵云得此特权,非为功名,实为"天下"。正如吕洞宾点化钟离权,赵云亦当以"忠"为剑,斩断权臣之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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