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金莲之好,实为古代畸形审美与男权交织的产物,以残害女子之躯,换男子一时之欢。

说起三寸金莲的起源,必绕不开南唐后主李煜。这位生于深宫、长于妇人之手的君主,虽不善治国,却在诗词歌赋中别有造诣。他的后宫中,有一位名唤窅娘的嫔妃,长相平平,却凭一双小脚另辟蹊径。窅娘自创“金莲舞”,足着素帛小鞋,舞步轻盈时,宛如莲花凌波,引得李煜大为倾心。
为极致欣赏这双小足,李煜命人打造六尺高的金莲台,令窅娘于其上献舞。从此,“步步生莲”成为宫廷美谈,其他嫔妃见状,纷纷效仿,以锦帛裹足争宠。这股风气虽初时仅限于南唐后宫,却在北宋灭南唐后,随宫女流入士大夫阶层,渐成贵族圈中的“时尚”。
道家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然缠足之举,以布帛紧裹双足,使足骨变形、皮肉溃烂,何其悖逆自然?李煜在《菩萨蛮》中曾写“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描摹的正是小脚女子的娇态,却不知这“美”的背后,是女子血泪的代价。
若说李煜开启了金莲之风,那么宋代理学则为其添了一把枷锁。唐代女子地位尚可,李唐皇室鲜卑血统,女性尚有几分自由;到了宋代,程朱理学兴起,“存天理,灭人欲”的观念下,女子被要求“三从四德”,贞洁重于一切。社会对女性的束缚,从宫廷走向民间,缠足也随之从贵族时尚,演变为全民陋习。
士大夫阶层以文立国,饱食暖衣之余,竟将目光投向女子的双足。他们以“三寸金莲”为美,认为女子足小则步态摇曳,如弱柳扶风,更添柔媚。于是,无论贫富,女子五六岁便要缠足,十指连心之痛,伴随一生。正如《孟子》所言:“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当审美沦为对痛苦的追逐,社会风气可见一斑。
道家修行者历来强调“自然无为”,张三丰祖师曾言:“大道无形,生育天地,大道无情,运行日月。”世间万物,皆有其自然之态,何苦以人力强加扭曲?女子本应如山间清泉,自由流淌,却因缠足成池中金鱼,困于一隅,可叹。
此风愈演愈烈,直至明清,竟有“三寸金莲,七寸之鞋”的说法。男子以金莲为赏玩之物,女子以小足为争宠之本。历史长河中,多少女子在布帛的缠绕中,失去了行走的能力,也失去了人格的独立。这“美”的背后,实则是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极致物化,是一段血泪斑斑的畸形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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