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是谁?为何惨遭车裂?——战国变法之士,以法治国而身殉其道。

商鞅本非秦人,乃卫国公族之后,少时好刑名之学,志在经世。彼时天下纷争,列国竞逐,唯强权可立。他初至魏,不得志,后闻秦孝公求贤若渴,遂西入咸阳。一见之下,语及富国强兵之道,孝公大悦,委以国政。
史载其“徙木立信”,令出必行。此非徒为取信于民,实乃破旧立新之始。正如《韩非子》所言:“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商鞅之法,上自宗室,下至庶民,一体同科。贵族失其特权,百姓知所畏避,于是秦人肃然,国势日振。
其改革之要,在于重农抑商、奖励军功、严明赏罚、废除世卿。凡此种种,皆如利刃割腐,虽痛而愈疾。秦之弱者,由此转强;散者,由此成铁。后世观之,秦之所以并吞六国,根基实肇于此。
然法家之道,刚猛无柔,易得君心,难容人情。孝公一逝,旧贵族群起反扑,诬鞅谋反。新君惠文王虽知其忠,然势不可逆,终下令捕之。
商鞅奔魏,魏人拒之,曰:“尔昔背我,今祸至,何面目复来?”遂返秦,举兵自保,兵败被擒。秦人车裂其尸,示众于市。临刑之际,鞅神色不变,唯叹曰:“吾法行于国,虽死无憾。”
此情此景,令人思及道家之言:刚强者易折,柔弱者长存。吕洞宾尝云:“锋芒太露,天忌之。”张三丰亦教弟子:“守柔曰强。”商鞅以铁律治国,却未留退步之机,终为法所噬。非其法之谬,实其用法之极也。
古语有云:“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然商鞅之死,非仅因功高震主,更因其所革者,乃千年积弊;所触者,乃血食之族。其志如砥柱,其命如朝露。然其法已入秦骨,虽身裂而道不灭。
后世司马迁评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然亦不得不承其功:“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此正所谓“功在社稷,罪在一身”。
千载之下,读其事者,当思:变法之难,不在谋略,而在人心;成事之艰,不在法令,而在时势。商鞅虽死,其影长存。正如杜牧《阿房宫赋》所警:“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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