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吉曾犯下死罪,皇帝为何犹豫再三却不敢杀他?

明宪宗年间,江西张氏一门虽以天师之名显赫,然其族中竟有恶霸横行乡里,致人命案频发。此等悖逆之事,竟令当朝君主踌躇再三,终未施以极刑。
张天师之名,自东汉张道陵创五斗米道始,便与道教兴衰相系。《后汉书》载:"道陵传其弟子张衡,遂为天师。"至三国时,张鲁据汉中,以"五斗米道"治民,曹操亦不得不礼遇之。至明初,张氏世袭天师之位,其家族声望已成国之重器。
《道藏》中记载:"天师之职,主祭天地,通达阴阳。"张氏家族既承此重任,便非寻常士族可比。明宪宗虽欲正纲纪,然若轻动此枝,恐伤国本。正如《资治通鉴》所言:"治大国若烹小鲜,不可急也。"
张元吉之恶,实为血淋淋的现实。据《明实录》载,其家设私牢,囚禁告状者,"多致毙命"。有秀才陈其罪状,"上书天子,震动朝野"。然当此案呈于御前,宪宗却迟迟未决。
《明史·张元吉传》载:"帝召诸臣议,或言当诛,或言宜赦。"此时恰逢张天师第四十九代孙张元吉入京,其家族之地位,恰如《史记》所言:"诸侯之相,非人主之亲,不可轻动。"宪宗思及历代帝王对张氏之倚重,终不忍开此先例。
《道家杂论》中有云:"天师之位,非独名也,乃社稷之柱石。"宪宗遂下诏:"免其死罪,削其名号,谪戍边疆。"此判决既正纲纪,亦存体面,正如《国史大纲》所言:"治世之术,贵在权衡。"
此事后,张元吉终老边塞,其家族亦自此谨守本分。后人评曰:"天师之名,非可恃也;皇权之重,亦不可轻。"此般权谋之道,恰如《道德经》所言:"治大国若烹小鲜,治小家若炼丹。"张氏之教训,亦为后世之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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