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门习俗,实为古人对婚姻和谐与孝道传承的智慧体现,非为私密之事,乃以家道传承为本。

《礼记·昏义》有言:“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古时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婚前未见,女子守礼,对房事懵然。回门之日,新妇携夫归宁,娘家备酒食相迎,母教女以夫妇之道,述“闺门之训”,包括侍奉公婆、相夫教子之要。张三丰在《道要》中曾言:“阴阳和而万物生,夫妇和而家道兴。”此理深矣。
《诗经·小雅》载:“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夫妇相敬如宾,回门之礼,正承此意。昔有吕洞宾游历江南,见一夫妇因不睦而争执,化为老翁授以“和气致祥”四字,夫妇顿悟,相敬如宾,家道日昌。八仙过海,亦以“和合”为要,谓“夫妻同心,其利断金”,此皆道家修身之真谛。
时移世易,回门之礼渐变。昔者,重在子嗣与夫家地位;今者,重在亲情与慰藉。新妇回门,父母喜迎,街坊皆贺,实为家庭和睦之象征。现代回门,多为周末归家,奉茶尽孝,慰父母思女之心。然其本心未改,犹存“孝为百行之首”之古训。
观今之世,多有忘本者,不念父母恩情,亲情渐淡。回门之俗,实为警醒:莫使父母孤寂,莫忘孝道根本。古语有云:“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回门之礼,非仅为古风,实为今人修身齐家之镜,亦是道家“和合”思想之现世践行。昔者张三丰在武当山讲道,尝曰:“家和则兴,不和则衰。夫妇相敬,方能天地同春。”此理当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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