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打屁股其实是一种“保命”的刑罚,因为臀部肉厚且无致命脏器,打这里既能施刑又不至于像打胸背那样轻易致死。

各位看官,若是常看那古装戏,定会对这衙门大堂上的场景烂熟于心:惊堂木一拍,青天大老爷怒目圆睁,喝令一声“拉下去重打几十大板”!两旁衙役如狼似虎,将犯人拖翻在地,褪去中衣,抡起大板,照着那屁股就是一顿结结实实的“胖揍”。这场景,咱们看着是热闹,可若真要细究起来,这里头的学问可大着呢。为何古人审案独独对屁股“情有独钟”?这背后,其实藏着一段从野蛮走向文明的法治变迁史。
话说这打屁股的刑罚,在明朝那可是出了名的。明太祖朱元璋,那可是个狠角色,他不仅要打,还要在朝堂之上打,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廷杖”。这廷杖并非明朝独创,早在东汉明帝、北周宣帝时期便已萌芽,金元两代也普遍实施,但到了明代,算是把它发挥到了极致。想那成化年间以前,受杖者还得王去衣,用厚绵底衣,重毰迭帊,虽说是为了示辱,但即便如此,被打之人往往也要卧床数月方能痊愈,这皮肉之苦,着实难熬。
到了清朝,这廷杖的余威尚在。您且看那光绪皇帝的爱妃珍妃,因触怒了慈禧太后,竟也遭受了这等刑责。对于一位金枝玉叶的皇妃来说,当众受杖打在屁股,痛在心头,这不仅是肉体的折磨,更是何等的羞辱啊!正所谓“伴君如伴虎,朝避猛虎,夕避长蛇”,在这皇权之下,尊严往往脆弱得不堪一击。
然而,若我们将目光投向更遥远的上古时代,便会发现,打屁股这事儿,比起老祖宗们的手段,那真算是“仁慈”了。上古时期的“五刑”——墨、劓、剕、宫、大辟,那可都是实打实的“肉刑”。
咱们不妨翻开史册看看:那“墨”刑,又称黥刑,是在犯人脸上或额头刺字染墨,如《水浒传》中林冲、武松脸上的金印,便是这刑的遗毒;“劓”是割鼻子;“剕”则是砍手砍足,甚至还有挖去膝盖骨的“膑刑”。当年战国时期的孙伯灵,也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兵家孙膑,便是遭了同窗庞涓的暗算,受了膑刑,这才改名为孙膑,真可谓是一代奇才,半生凄凉。还有那“宫”刑,毁人下体,太史公司马迁便是受了此刑,忍辱负重才写出了“史家之绝唱”。至于“大辟”,那就是死刑了,手段之惨烈,不忍卒读。
随着时代的演进,刑罚也逐渐从“残损肢体”向“肉体惩罚”过渡,这便是封建制五刑——笞、杖、徒、流、死。其中的“杖”,便是咱们说的打屁股。虽说比起砍手砍脚,打屁股算是轻多了,但在早期,这执行起来可是没个准头。行刑之人若是手重,或者打到了要害部位,犯人往往也会一命呜呼。
直到唐太宗李世民时期,这一情况才有了根本性的转变。李世民不仅是一代雄主,更是一位深谙“仁政”的帝王。据传,一日他在阅览太医呈上的《明堂针灸图》时,突发奇想。他发现人体胸背部密布着诸多重要穴位,而这些穴位直连五脏六腑,若是重击此处,极易伤及性命。反观那屁股,皮糙肉厚且穴位稀少,即便打得皮开肉绽,也鲜有性命之忧。
受此启发,李世民在修订唐律时,便专门下了一道硬性规定:今后凡是用杖刑,只许打屁股,绝不可击打胸背!这一规定,看似简单,实则充满了对生命的敬畏与人性的关怀。从此以后,犯人受的虽是皮肉之苦,却保住了身家性命。这一创举,也被后来的历朝历代所沿袭。
所以,咱们再看古装剧里那“拉下去重打”的桥段,可别只顾着看热闹。这打屁股的讲究,既是古人法治智慧的体现,也是从野蛮走向文明的一步跨越。毕竟,在那个皇权至上的年代,能留得一条性命,哪怕是受顿板子,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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