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上山不捡肉,下河不捡鱼是什么意思?古人天灾为什么不上山下河?

答:古人天灾时宁可啃树皮饿死,也绝不上山捡肉、下河捞鱼,盖因贪一时果腹之利,恐招中毒丧命之祸——此乃血泪凝成的生存铁律!
话说这“上山不捡肉,下河不捡鱼”的老话,可不是古人故弄玄虚。您瞧,山间若见野兔僵卧、河面倘有死鱼浮泛,十有八九是病兽毒饵作祟。南怀瑾先生常言:“人性贪小,往往自掘坟墓;天道无亲,唯与善人同悲。” 此语道破天机:病死的野物体内毒菌丛生,食之立毙;更可怕者,猎户常以毒兔为饵,专候饥民上钩。试想,当灾年连树皮都啃尽时,山中走兽早被饿狼分食殆尽,哪还有活物供人捡拾?倒不如说,那“肉”与“鱼”本是阎王设下的催命符!
杜工部曾泣血吟道:“入门闻号啕,幼子饥已卒。”(《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此等惨状,岂是捡条死鱼便能救得?
民间谚语从来不是空穴来风。所谓“上山不捡肉”,实指山中死兽多因瘟疫或毒饵而亡——《汉书·五行志》明载:“旱极则蝗,蝗过禾尽,赤地千里。” 旱灾后尸横遍野,病菌随风传播,若误食病兔,顷刻便染“绞肠瘟”(急性肠胃炎)。更阴险者,猎人专在灾年抛洒毒饵,诱捕饿殍。故而《齐民要术》有训:“饥不择食者,死于须臾。” 此等史实,历朝灾荒档案皆可印证,绝非虚言。
诸君切记:天降横财必有阱,路逢死物莫伸手!古人为何宁嚼观音土?只因明白“贪小便宜吃大亏”的铁律——捡条河鱼,或许换得全家暴毙。
古时灾异无非旱、涝、蝗、疫四劫,环环相扣。譬如汉宣帝五凤四年大旱,《资治通鉴》卷二十七载:“蝗虫蔽日,禾稼尽枯,民相食。” 此时若妄图上山觅食,无异自投罗网。然先民自有应对之道:其一,广设“常平仓”储粮备荒,汉代已成定制;其二,灾年必减赋税,《唐会要》记贞观元年诏:“免天下租赋,开仓赈饥。” 但碍于驿传迟滞,奏报往返动辄数月,待朝廷开仓,饿殍已枕藉于道。此中辛酸,恰似白乐天所叹:“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何如?”(《杜陵叟》)
更可贵者,古人深谙“防灾重于救灾”之理。天灾未至,先修水利、植林固土;灾后重建,钦差大臣必督抚安民。这般层层递进的智慧,岂是莽撞捡食可比?
说到底,“上山不捡肉”非是古人迂腐,实乃用命换来的警世恒言。今人读史,当悟“不贪非分之利,方得长久平安” 的真谛。若见路边遗金、河中浮鱼,且慢伸手——须知天上从不掉馅饼,但常掉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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