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选秀制度的核心,从来就不是选美。

选秀,这个听起来像是选美选秀的词汇,放在清朝,却是一场严肃到近乎古板的制度。
最初,满清是没有选秀这一说的。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的婚姻,基本是赤裸裸的政治联姻。
直到顺治十年(1654)十月,顺治帝才算把选秀制度定了下来。这次选秀,把满洲官员和外落王公大臣家的女子纳入选后范围。
往后 centuries,选秀制度不断完善。康熙、乾隆、嘉庆年间,选秀制度逐渐定型。清代后宫无论是皇后还是宫女,都得从旗人女子中挑选。
这里说的旗人,不单指满族人,还包括蒙古人和汉人。旗人又分八旗和包衣三旗。八旗包括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包衣三旗则是清皇室的奴才。
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选一次,由户部主持,选中的充实后宫或赐婚皇子;包衣三旗秀女,则每年挑选一次,由内务府主持,绝大多数承担后宫杂役。
到了清代后期,包衣三旗的应选女子不再叫秀女,而是使女了。所以一般意义上的秀女,实际上指的是八旗秀女。
满清规定,凡是满、蒙、汉军八旗官员、另户军士、闲散壮丁家中年满13岁至17岁的女子,都必须参加三年一度的备选秀女。17岁以上的女子,就不再参加选秀了。
虽然旗人女子都能参加选秀,但真正被选中的,只是少数。秀女入宫要经过一次次严格的考察。
每次挑选前,户部发公文给各旗都统,都统再层层通知下级审查秀女资格。参选女子的年龄、出身等情况,都要统计在册,统一汇报户部。
户部上奏皇帝,待皇帝批准选阅日期后,再发文给各旗都统,命令各旗制作秀女花名册。参选的女子一般13-17岁,不过也有例外。据清宫档案记录,最小的有11岁,大的可达20岁。
各旗选送的秀女,要用骡车送到京城。官宦之家尚有车辆送行,兵丁之家却只能雇车乘坐。乾隆年间规定,每人赏银一两,充雇车之需。
秀女骡车日落时分发车,入夜时至神武门外,宫门开启后下车,由太监引入宫中,在顺贞门前集齐,再按事先排好的顺序,进顺贞门备选。
一般每天只阅看两个旗,通常是五六人一排。每人身上都带着一张木牌,上面写着秀女的旗籍、父名、本人年岁等内容,称为绿头牌。如有被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这叫做留牌子;没有选中的,就招牌子。
被留牌子的秀女定期复选,复选而未留者,也称为搭牌子。经复选再度被选中的秀女,或赐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为妻妾,或留于皇宫之中,成为后妃的候选人。
如果成为后妃的候选人,程序会更为复杂,屡屡“复看”后选中留牌子的,称为“记名”。选中记名的秀女留宫察看是否有恶习或性情如何,最后选定人数,其余的都招牌子。
秀女初得的封号一般是答应、常在、贵人,也有少数被封为妃子,以后可逐级晋封。
正如《满江红》中所言:“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选秀制度,看似一场选美,实则是一场严肃到近乎古板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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