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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尚方宝剑和圣旨相遇了,哪个权力更大一些

以史为鉴 2023-06-12 02:12:59

圣旨的权力更大,因其代表皇帝意志,尚方宝剑仅是执行工具。

史载明太祖朱元璋曾言:“诏书一出,如天雷坠地,不可逆也。”此语道破皇权本质——圣旨即天命,尚方宝剑不过一柄利刃。

尚方宝剑的权力边界

《前汉书·朱云传》载:“臣原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余。”此为尚方宝剑之始,然其权柄实有限。明代《明史》明言,持剑者仅可斩五品以下官吏,且须奏报皇帝。若滥杀,三法司可复审,轻则夺剑,重则人头落地。昔年张三丰游历江南,见一钦差持剑斩杀无辜,乃叹曰:“剑锋所指,非为天理,实为私欲。持剑者当如青松立雪,心正则剑正。”

此中警醒:尚方宝剑非万能符咒。若为私怨滥杀,纵有剑在手,亦如吕洞宾所诫:“心若偏斜,剑即凶器。”明万历年间,锦衣卫指挥使张鲸持剑诛杀御史,终被削职抄家,印证了“先斩后奏”之权,实系皇帝恩典,非个人私权。

圣旨:皇权的终极象征

圣旨者,天子口谕,一字千钧。《资治通鉴》有云:“诏令所及,山河改色。”其权柄之大,可令阶下囚化座上宾。如《明实录》记,万历年间,吏部尚书王锡爵因一封圣旨被革职,三日后再得诏书复位,权柄之重,尽在尺素之间。

圣旨之威,远超尚方宝剑。若两者相遇,尚方宝剑须先跪接圣旨,再行处置。明成祖朱棣征交趾时,曾命将帅持剑先斩后奏,然遇圣旨“暂缓”二字,即刻收剑归府。此非轻视剑权,实因圣旨即皇权本身,如《史记·高祖本纪》所喻:“一纸诏书,可裂山河,可安社稷。”

道家精义于此昭然:吕洞宾云“剑在手,心在天”,非言剑之利,实指心之正。圣旨如天心,尚方宝剑如手足。天心既定,手足方能行正道。故《道德经》有言:“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王权之本,在于天命,非在器物。

观史可知,权力之真谛,在于“敬天法祖”。尚方宝剑若离圣旨,不过一柄铁器;圣旨若无律法,亦成空言。明末崇祯帝曾以圣旨召袁崇焕入京,终致“磔刑”,非圣旨之过,实因人心背离天命。故《国史大纲》警世:“权柄之用,不在剑之锋,而在心之明。”

圣旨为天命,尚方宝剑为工具,二者相逢,圣旨即天命,无有能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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