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思公主之死,既是武则天权谋路上的血色注脚,更是封建宫廷人性异化的缩影。

武则天十四岁入宫为才人,十二年未得晋升,这段经历恰如李商隐诗中"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的困顿。当李治在感业寺与她重逢时,这段情缘已暗藏权力博弈的玄机——王皇后引狼入室的算计,恰似《左传》所言"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谶语。公元651年武则天回宫时腹中已有李弘,这个政治筹码的诞生,犹如白居易笔下"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的反讽。
《新唐书》与《资治通鉴》记载的掐杀细节,实为唐人笔记补遗,其真实性需结合《唐会要》《册府元龟》等官方史料互证。
654年冬,定思公主降生犹如一枚政治棋子。当王皇后探视后公主暴毙,史家笔下"武后潜毙儿衾中"的描述,暗合《史记》"指鹿为马"的叙事传统。但需注意:当时武则天尚无废太子之权,杀女所能获得的道德优势,远不如《汉书》外戚传中"子以母贵"的常规路径稳妥。
"一将功成万骨枯",曹松的诗句恰可注解这场宫廷惨剧。
若真为武则天所弑,其动机需置于初唐政治生态中考量。彼时关陇集团把持朝政,武则天作为寒门新贵,正如《国语》所言"晋国之政,卒归此族矣"般面临重重阻力。牺牲女儿换取政治资本,恰似《战国策》"断臂割股"的极端权谋。但需警惕后世史家的道德审判——范祖禹评此事时,已暗含"妇人专政"的传统偏见。
反观王皇后作案逻辑存疑:其时萧淑妃已失宠,处死公主非但无法撼动武则天根基,反而会触发《唐律疏议》"谋杀皇子"的重罪。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行径,与《孙子兵法》"上兵伐谋"的用兵之道背道而驰。
当《旧唐书》对这段公案保持缄默,当《大唐新语》只字未提,这场杀女疑云便成了权力叙事的修罗场。 考诸武周代唐前后的政治清洗,其手段之凌厉远超杀女事件。正如陈寅恪所言"关陇集团与山东豪杰之争",这场宫廷惨剧或许只是权力更迭的微小注脚。千年之后,我们更应警惕的是将复杂历史简化为道德审判的思维定式——这恰是司马光"以史为鉴"理念的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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