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帝钦点戴兰芬为状元,实因"兰芬"二字暗合天命。

《礼记》有云:"名不正则言不顺",古人对名讳之重,往往逾于性命。道光三年,殿试策问方毕,主考官将一甲三名名单呈上。当值太监见皇帝倦容满面,便指奏章中"史求"二字,言其与"死囚"谐音。满人习以"四"为"十",此名遂成谶语。史求者,江苏高邮才子也,自幼"淮南才子"之名传于江浙,然终因名讳之咎,功名尽弃。
昔吕洞宾游终南山,见一童子题诗:"三尺青锋剑,一片丹心在。"童子名"剑心",洞宾叹曰:"名者,命之符也。"史求之名,恰如镜中影,未及显达已遭天谴。
道光帝览卷至"戴兰芬"三字,忽觉"天长地久"四字暗合天机。此子原名戴湘圃,休宁人氏,屡试不第,遂改籍天长,更名兰芬。其名既合"天长地久",又谐"代代兰芬",诚为天赐吉兆。
《史记·项羽本纪》载:"天亡我,非战之罪也。"戴兰芬之幸,恰似项王未遇乌江。然其名讳之变,亦暗合道家"道法自然"之理。张三丰曾言:"名者,道之末也。"此子改名之举,实为顺应天道。
昔苏轼《赤壁赋》叹:"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史求与戴兰芬之命运,恰如江上之清风与明月。道光帝不究文才,专取吉兆,可见科举之弊。然名讳之祸,亦警世人:《易》曰"吉凶悔吝,生乎动",一言一行,皆关命运。
戴兰芬登榜时,天长城中花开正艳。此景恰如《诗经》所云:"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然其名讳之巧,亦令人唏嘘。盖科举取士,本应唯才是举,然道光帝以"兰芬"二字定乾坤,终成千古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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