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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当过皇帝为何没有被历史承认,为什么说他是民族罪人呢

揭秘历史故事 2023-07-04 21:49:11

李自成登基称帝却未被正史承认为皇帝,根本不在“坐没坐过龙椅”,而在他既无开国之德、亦无守土之责,更在民族危亡之际亲手为异族入主中原扫清了道路。

翻开《明史》《清史稿》《国榷》,再对照当年亲历者如计六奇《明季北略》、谈迁《国榷》所载: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1644年4月25日),李自成率大顺军破北京,崇祯帝自缢煤山;四月二十九日,李自成于武英殿仓促即位,建元“永昌”,次日即弃城西走;五月二日,清军入京;同年十二月,李自成战败于潼关;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死于湖北通山县九宫山——这组时间、地点、事件链,史籍互证无误,毫无出入。

问题来了:既然已登极、建年号、设百官、颁诏书,为何《清史稿·本纪一》只称其为“流贼渠帅”,《明史·流贼传》亦不列“本纪”,连《辞海》“皇帝”词条下也无其名?答案不在礼法虚文,而在历史评判的铁律:政权是否被承认为“正统”,从不取决于登基仪式的完成度,而取决于它能否承担起“安民、止乱、卫道、守土”这四重天命。

四十天里,他烧掉了所有立国的可能

李自成进京之初,确曾布告安民:“杀一人者如杀吾父,淫一人者如淫吾母。”京城市肆照常,百姓初以为真遇救星。可不过数日,大顺军便以“追赃助饷”为名,对前明官绅富户严刑拷打——刘宗敏制“夹棍”三百副,凡不肯献金者,“夹一夹,银万两;夹一夹,金千两”。《明季北略》载,仅在京被拷掠致死者逾千人,包括内阁大学士魏藻德、兵部尚书张缙彦等数十名高官。更致命的是,他竟向吴三桂家族动手,抄没其宅,掳其爱妾陈圆圆——此举非但断绝招降可能,更将手握关宁铁骑的边防重将,生生推入清军怀抱。

“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 吴伟业此诗虽含文学夸张,却精准刺中历史要害:当民族存亡系于一线,一个领袖若因私欲失大局、因短视弃长城,那他纵有黄袍加身,也不过是历史长河中一袭不合时宜的戏服。

更令人扼腕的是财政溃烂。所谓《掠金令》,实为放弃国家征税职能、纵兵就地劫掠的自我解构。士兵“自掠自食”,百姓“室如悬磬”,商贾逃散,粮道断绝——北京未陷于清军铁蹄之前,早已死于大顺治下的系统性崩坏。史家孟森在《明史讲义》中痛言:“自成非不能取天下,实自弃之;非败于清,实溃于己。”

所以,说他是“民族罪人”,并非后世苛责,而是历史冷峻的复盘:明朝气数虽尽,但华夏政权尚存续之力——南明弘光、隆武、永历三朝坚持抗清十八年;而李自成毁北京中枢、驱吴三桂降清、耗尽北方最后民力与组织资源,等于亲手拆掉抵御外侮的最后一道堤坝。他不是亡明者,而是亡华之阶;不是改朝换代者,而是文明断层的推手。 故《明史》不立本纪,非因他未称帝,实因他从未成为“天命所归”的治世之主——正如《尚书》所诫:“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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