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状元章衡(1025—1099),字子平,福建浦城人,嘉祐二年(1057年)高中状元,官至宝文阁待制,其倾力编纂的《编年通载》深得宋神宗“可冠冕诸史”之誉,一生文武兼修、守正不阿,堪称宋代士大夫风骨的生动注脚。

章衡及第后历任润州长史、通判湖州、直集贤院、盐铁判官等职。他目光如炬,查出军中“吃空饷”之弊即奏请裁免;更直指三司经费“无预算则民困”,倡言“预为科敛之期,使公私两利”,字字切中时弊。然因触怒权贵,外放汝颍。熙宁初召还,他引《开元礼》之失,力主纂修《厚陵集礼》,言:“国恤之章不可阙,后世遇事方有据依”,神宗纳之,足见其礼学深湛。出使辽国时,辽主欲以射艺轻南朝文士,章衡挽弓连发破的,气度凛然,辽主肃然改容。归朝即上奏:“辽境弛备,此时出兵可复山后八州”,然此策未被采纳,后世读史至此,常扼腕长叹。
“先忧后乐本儒心,射雁弸中亦丈夫。”——其文能著礼、武能定边之姿,恰合范希文“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之襟怀。
章衡见学者“昧于历代帝系”,遂潜心纂成《编年通载》,神宗览毕叹曰:“可冠冕诸史”,特赐三品服。任吏部时,三班院越权占缺反诬吏部,宰相初袒护之。章衡持状直入中书,正色道:“吾所争者,朝廷法度耳。”字字千钧,终使宰相醒悟。知澶州时废盐禁,言“民恃盐为命,禁之则囹圄盈”;守真定时筑滹沱河堤二十余丈,水患遂息。元祐间辗转秀、襄、曹、苏诸州,加集贤院学士,晚年以待制知扬、庐、宣、颍,七十五岁卒于颍州任上。
“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司马迁语),章衡修史之志正在于此;其守法不挠之节,亦如东坡词咏:“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青史留名,非惟功业,更在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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