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五刑是中国古代秦汉时一种残酷的处死方法。《史记·李斯列传》日:“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汉·书·刑法志》曰:“当夷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诅詈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即对被判处夷三族罪者,先施之墨劓之刑,又斩左右趾,再以笞杖杀之,然后割下首级并悬之于木,最后将尸体剁成肉酱。
指的是先在脸上刺字,然后割鼻子,再砍掉左右脚,接着用鞭杖或竹板活活打死,把头割下来悬挂在木杆上示众,在大庭广众之下剁成肉酱。对于有诽谤辱骂行为者,还要先把舌头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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