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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古代那些奇葩法律,唐朝不吃鲤鱼明朝不能养猪

揭秘历史故事 2023-06-14 03:53:31

古代律法多奇规,唐朝禁鲤避皇家姓,明朝曾禁猪因帝讳,各朝为治,常有今人费解之条。

秦汉律法:严苛到刻骨

商鞅变法,法家思想如利刃出鞘,始为封建统治定下规矩。秦律之严,近乎刻骨。乱扔垃圾?非是罚款了事,

脸上刺字,昭示天下,此为“黥刑”,让乱者终身背负耻辱印记。

更奇者,哭亦有罪——成年男子无故号啕,竟要送官治罪。秦朝以刑立威,法条如铁,不容丝毫逾越。

汉朝初立,民生凋敝,文景之治,休养生息为要。

三人以上聚众饮酒,罚金四两;私食牛肉,须与牛偿命。

牛乃农耕根本,汉朝重农,故护牛如护命。这般律法,虽显狠厉,却藏着“以农为本”的深意。道家言“治大国若烹小鲜”,汉初律法,亦如文火慢炖,需得时日。

隋唐宋明:规矩里的荒唐与浪漫

隋开科举,寒门子弟得凭才学入仕,却考落榜者须饮墨汁一升。

墨汁苦涩,字迹却可留千古,这“罚”,倒成了文人苦读的另类注脚。

松烟为墨,饮之或腹痛,却难伤性命,可见隋律虽严,尚存几分宽仁。

唐朝李姓为尊,

鲤与“李”同音,举国禁食鲤鱼。

然天高皇帝远,浪漫的唐人岂肯为律法弃口腹之欢?诗人笔下,“垂钓往南涧,手携双鲤鱼”,鲤鱼依旧是餐桌上的美味。中唐之后,此令渐废,

“法不治众”,终究抵不过人间烟火。

吕洞宾尝游长安,见市井烹鲤,笑言“道法自然,鲤亦生灵,避讳二字,难禁人心”,正是此理。

宋朝市井繁华,买卖房产却有一奇:

须得亲属邻里皆点头,方能动产。

一人反对,交易便成泡影。这般规矩,藏着“远亲不如近邻”的处世智慧,也显出宋人对人情世故的看重。《清明上河图》里街坊邻里的和睦,怕也与此律不无关系。

明朝正德年间,皇帝朱厚照生日宴上,见一盘红烧肉,忽觉“猪”与其姓相冲,

颁《禁猪令》,违者全家充军。

荒唐令下,田园渐荒——猪粪肥田,禁猪则庄稼无养。数年后,朱厚照食不甘味,方悟此令不妥,遂改“猪”为“豚”。

“名可名,非常名”,改一字虽易,却难掩律法朝令夕改的随意。

张三丰曾云“治国如养身,忌过犹不及”,此言不虚。

清朝忌结义,

异姓结拜,轻则鞭百,重则立斩。

朝廷恐江湖结盟动摇根基,然“四海之内皆兄弟”,人性所向,岂是律法能禁?《史记》有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结义也罢,禁令也罢,终难逃人心向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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