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西征时偏选高利贷借款,实为权变之策,以解军饷燃眉之急并调动各方资源。

晚清国势倾颓,库帑如洗。同治十二年(1873年),左宗棠奉旨西征收复新疆,朝廷虽拨银二百万两,然大军远征,粮秣器械靡费浩繁,此数不过杯水车薪。
清廷旧制有“协饷”之法,本意富省济贫,然承平日久,各省督抚竟积欠军饷至二千万两。左公持此空券临阵,恍若赤手搏虎。昔张三丰真人修道武当,尝言:“山穷水尽处,恰是转身时。”左公亦处绝境,不得不向外邦银行举债。初借五百万两,战事胶着,复增借至一千八百万两,银钱如流水,军心方得稍安。
时人皆惑:左公何以弃低息而择高利?两江总督曾致书劝阻,谓“借百万偿廿万,徒耗国帑”。然左公胸藏丘壑,其谋有四:一者,高息可速集巨款,解倒悬之急;二者,债由各省督抚偿还,息愈重则其催缴愈力,免致推诿;三者,为商贾胡雪岩留利,以固后援;四者,结好英伦,易得枪械粮秣之助。
此智恰如吕洞宾点化世人故事。昔吕祖游岳阳,见贫者鬻子,乃以石为金相赠,笑曰:“金石易朽,慧心长存。”左公借高息,亦非贪利,实以“重饵钓大鱼”,转危局为胜势。王昌龄诗云:“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西征将士浴血三载,终复新疆故土,此非天幸,乃人力斡旋之功。
左公此举,深谙《道德经》“将欲歙之,必固张之”之理。高息如烈火,既焚困厄,亦炼人心。晚清颓局中,此等权变,岂非乱世存亡之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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